平遥:进一步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较为严重,疫情防控难度大、任务重。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平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平遥高速引线、平遥南高速引线,设置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交通管控检查站,实施严格交通管控。即:对经高速驶入平遥高速引线、平遥南高速引线的车辆,除民生、应急医疗物资、生活紧急物资、医疗人员运输及属平遥常住居民等确需进入且通过消毒、司乘人员体温检查合格的车辆予以放行外,其他车辆全部实施劝返;对经县内道路驶入平遥高速引线、平遥南高速引线的车辆,通过消毒、司乘人员体温检查合格后予以放行。

二、在平遥县境内的各主干道路,特别是涉及疫情较重的宁固、香乐、杜家庄三个乡镇的道路,设置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交通管控检查站,实施严格交通管控。即:对经以上道路的过往车辆,除民生、应急医疗物资、生活紧急物资、医疗人员运输、重点单位应急值守及疾病就诊等确需通行且通过消毒、司乘人员体温检查合格的车辆予以放行外,其他车辆全部实施劝返。

三、全县广大居民要积极响应我县疫情防控期间临时交通管控措施,从自身做起,尽量减少道路通行,共同遏制疫情传播。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由平遥县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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