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日本投降後,那些漢奸是怎麼處置的?

野談歷史123


1945年8月,日本宣佈投降後,嚴懲漢奸、伸張正義的呼聲日益高漲,國共兩黨也採取了不同程度的懲奸措施。

抗戰勝利初期,為了取得淪陷區的控制權,與共產黨爭權,國民政府利用或任命了大量漢奸和偽軍,就地維持淪陷區的秩序或者幫助國民黨收降日偽,搶佔戰略物資。丁默邨早年曾加入共產黨,後投靠國民黨,抗日戰爭期間叛投日本,在上海組建76號特工總部,血腥鎮壓愛國志士,日本戰敗後,為防止共產黨坐大,國民政府與其合作,任命他為“浙江省軍委員”,並且下達指令要求他“切實掌握所部,維持地方治安,嚴防奸匪擾亂,使中央部隊能安全接收”。此做法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強烈不滿,(當然也是因為漢奸失去了利用價值)國民政府隨後逮捕了一批漢奸。1945年9月到12月,又相繼頒佈了《處置漢奸案件條例草案》和《懲治漢奸條例》等,明確規定了漢奸檢舉範圍、量刑規則、財產處置等問題,開始大規模的審奸、懲奸工作。

“據統計從1945年11月至1947年10月,各省市法院審判漢奸結案25155件,判處死刑369人,無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罰款14人”(孟國祥、程堂發《懲治漢奸工作概述》),取得了不錯的成果。初期漢奸的逮捕主要由軍統組織執行,1946年8月開始由法院依法執行,審判程序也逐漸走向正規化、程序化。但懲奸工作中仍然出現了利用、包庇漢奸的現象,懲奸成為國民黨打擊中共的一種手段。一些地區腐敗嚴重,官員收取漢奸賄賂為其開罪或減輕刑罰,如浙江安吉縣漢奸張裕祥、梁在祥以五石米賄賂官員成功脫罪,還有人借審案之職侵佔涉案財產,甚至有些大漢奸的審判之中還涉及了國民政府內部的派系關係和權力鬥爭,十分複雜。

共產黨方面,根據徐志民《新時期以來的抗戰勝利前後懲處漢奸研究》一文的介紹,也是熱烈響應了人民群眾的號召,在解放區成立漢奸罪行調查委員會、人民法庭等,召開申冤除奸大會,公開審判漢奸。此外,1945年8月,以老舍、巴金、夏衍等18位文藝界人士組成的 “附逆文化人調查委員會”在重慶成立,提出了系列附逆文化人的處理辦法,可以說是文藝界的懲奸活動。


國家人文歷史


中國人民在經歷了十四年的浴血奮戰,終於取得了抗戰的勝利。在這十四年裡,出現了大大小小數以萬計的漢奸,成為中華民族的敗類。他們先後成立了存在十幾年之久的漢奸偽政府,比較有名的有:偽滿州國政府、偽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等。這些偽政府中,以南京汪偽政府最為大眾所熟悉。在抗戰勝利後,各個偽政府的漢奸們,蔣介石是如何處理他們的呢?

1. 先是利用

日本宣佈投降後,國民黨軍隊均在大後方,而“淪陷區”的接收迫在眉捷,因此國民黨軍隊鞭長莫及。為了阻止中共接收這大片的區域,蔣介石便利用漢奸偽軍們,使他們搖身一變成為國民黨的軍隊。如:
蔣介石任命原汪偽政府第一方面軍司令任援道為南京先遣軍總司令;
汪偽特務頭子丁默邨為浙江省軍事專員;
汪偽政府第二方面軍司令孫良誠為第二路軍司令;
汪偽政府第三方面軍司令吳化文為第五路軍司令;
汪偽政府第四方面軍司令張嵐峰為第三路軍司令;
汪偽政府第五方面軍司令龐炳勳晉冀魯豫剿共總司令;
汪偽政府第六方面軍司令孫殿英為第四路軍司令。

2. 利用後逮捕、審判

1945年9月,國民黨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對漢奸進行大逮捕。至年底,逮捕漢奸頭子有數千人,並對這些人分別進行了審判。
周佛海是當時審判的最大漢奸,蔣介石因其抗戰後期與軍統有聯繫、為國民黨提供情報、為軍統人員安插到汪偽政府內及抗戰勝利初期為維護社會治安,阻止中共接收“淪陷區”做出過一定貢獻,因此判其為無期徒刑。周佛海後病死在監獄。
陳公博,第二大漢奸,曾任汪偽政府“代主席”,逃跑至日本被引渡回來後,被判死刑。
丁默邨因“通敵叛國,戕害軍統、中統地下工作人員”被判死刑。
周佛海

3. 充當反共的急先鋒

那些軍事漢奸大都繼續在軍隊中執掌軍權,後期又讓他們充當炮灰,讓他們在解放戰爭的戰場上與解放軍作戰,最終有著不同的命運和結局。
孫良誠在解放戰爭中被俘,後以策反其它將領的名義回去。但臨陣變卦,使一起去的中共地下情報人員被害。上海解放時孫良誠再次被逮捕,於1951年死在獄中。
吳化文解放戰爭中率軍起義,後為全國政協委員,1962年病逝。
張嵐峰解放戰爭中被俘,1952年死在獄中。
龐炳勳的部隊在解放戰爭中被消滅後,逃到臺灣。1963年病逝於臺灣。
孫殿英解放戰爭被俘,不久病死獄中。
孫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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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說歷史1990


日本投降後,許多漢奸、戰犯潛逃至港、澳。廣東各界,紛紛向廣州行營要求逮捕懲辦,以平民憤。故當時廣州行營因漢奸、戰犯引渡問題與港英當局發生的糾紛。

第一次交涉在1945年10月間,赴港與菲士丁達成協議:(1)在香港軍事佔領時期,引渡漢奸和日本戰犯,屬於戰後受降接收範圍,可由粵、港雙方最高軍事機關直接辦理,不屬於平時外交問題(香港於1945年年底以前仍處軍事佔領時期)。(2)凡屬日本戰犯,只須廣州行營或英國駐香港陸軍司令部之一方,提出名單及其罪行,即可提解審辦,如同一戰犯在粵、港兩地均犯有罪行時,由雙方協商分別審訊或會審均可,至於其最後判決處理權屬於何方,亦由雙方根椐罪行情況協商決定。(3)凡屬漢奸罪犯,可依上述戰犯之原則辦理,但須加具地方司法機關之意見和必要之罪行證據。

協議成立以後,最初辦理之引渡案件尚屬順利。1946年2月間,有日本間諜大間知林藏等8個戰犯被引渡回廣州,首批漢奸陳幹(廣州偽綏署上校軍法處長)、陳才(日軍高本部隊密探)、孔維新(福民堂監督,一向販賣鴉片)等6人,亦由英國駐港陸軍司令部作戰參謀柯倫比少校押解來廣州。同時廣州行營亦應英方要求,將日本戰犯4名交英方引渡回港。

但自1946年2月以後,廣州行營奉令將肅奸工作(指鎮肅漢奸)移交軍統局指派的肅奸專員陳勁凡辦理,陳派楊哲甫為駐港肅奸專員。楊借職權在港敲詐勒索,為港英當局所不滿;又當時肅奸專員名義上隸屬行營,實際上行營無權過問,行營對引渡工作也就冷淡下來。港英當局乃藉口香港軍事佔領時期業已結束,引渡案件須通過司法正常手續,對楊哲甫所提之引渡案件,均擱置不予辦理。軍統用了許多辦法都無效果,不得不要求廣州行營出面支持。張發奎平時對軍統有所顧忌,乘此也好送點人情,乃於2月下旬,通過菲士丁與港督夏葛交涉,重訂如下協定:(1)楊哲甫專員之機關職能,只限於調査有關漢奸罪犯之情報,並可通過行營駐港聯絡專員與港英當局交換、審査此種情報,但不能對在港有漢奸嫌疑者採取任何直接之行動。(2)廣州行營仍為交涉引渡之惟一正式機關。(3)為照顧港英政府之司法治理起見,除偽方正式軍職人員外,其他偽職人員之引渡案件,須同時附有廣東高等法院之正當司法手續文件。(4)有關引渡事件,仍可通過英軍駐港司令部辦理,菲士丁仍將完全負責協助進行。(5)關於日本戰犯之引渡、審訊和處理等,仍照從前規定辦理。這個協定實施後,港英當局立刻將第二批漢奸4名引渡回廣州,張發奎以為利用這個協定可從軍統手上奪回肅奸權,因此對這次工作很為滿意。

6月以後,廣州行營又奉令將所有與港、澳外交事件包括引渡案件在內,統交外交部兩廣特派員公署香港辦事處辦理,惟實際工作仍由軍統肅奸專員負責(據說這是軍統局和外交部為爭奪行營的肅奸權,向蔣介石建議的)。於是,廣州行營本身所檢舉的漢奸引渡之案件,亦須通過外交部特派員郭德華之手。這樣,廣州行營就不是與港英當局惟一正式之交涉機關了。在郭德華辦理引渡案件期間,港英當局得寸進尺,多方習難。

首先,對漢奸罪證多方挑剔,要求一切物證須有當時的原始證件,特別是偽職人員須有偽政府之原任職狀,否則不予確定其偽職身份,引渡也就無從談起;又人證亦須有被害當事人之口供或控訴書,並須經港英當局調查屬實後方為有效。因此,中方所提出的偽專員、偽縣長等之引渡,因無法取得原偽政府之、委任狀等,概被拒絕。

(岑維休)

其次,還發生了一件震動一時的岑維休引渡案:根據國民黨中央通訊社香港辦事處主任翁平及國民黨香港支部主任委員李大超等揭發,香港《華僑日報》督印(即社長)岑維休在日偽時期曾去日本覲見天皇,又曾以香港報人代表資格出席廣東偽政府召開之會議,該報言論一向親日,應以漢奸論處。翁、李還向張發奎獻計,說《華僑日報》是香港一大報紙,銷路很廣,如岑維休能引渡回來,即可將該報接收過來作為廣州行營在香港之機關報,其資產亦不下100餘萬元港幣雲。張為之所動,因此力主引渡岑維休。但岑案提出後,竟為港英當局所拒絕,謂岑之罪行無當事見證人,其赴日赴粵系民間私人行動性質,不能與偽職相提並論。後聞港英當局政治部亦擬趁此之機收買該報作為庇護條件。廣州行營因此極為憤怒。乃一面發動省參議會等向港督提出質問,一面令新聞界對《華僑日報》作各種筆伐,並由國民黨中宣部特派員張湖生命該部在港之《國民日報》發表社論,要求引渡岑維休和揭露港英當局政治部收買該報之秘密,於是引起《國民日報》被封事件。

漢奸罪證問題,經錢樹芬、郭德華與港英當局司法人員研究後,也作了新的規定,即凡在日偽機關擔任職務之漢奸.當時報紙登載之有關新聞以及公文函件等旁證資料。均得認為是確鑿之證據,不一定要原偽機關之任職狀:被害人所提出之罪證和控訴書等,由當地縣級以上司法機關證明後,亦可視為凋查屬實,不必再經港英當局之調査程序。並規定偽軍職人員之引渡仍由雙方軍事機關直接辦理.其他偽職人員由廣東髙等法院通過外交部特派員公署交涉引渡、又日偽時期充當縣級以上,或相當縣級以上之機關、團體負責人或任實職之委員、代表等,均得以偽職論處。6月下旬,《國民日報》啟封復刊。岑案雖港英當局仍以岑的“代表”身份小適合於縣級以上偽職人員之資格,要求我方補充罪證後方允引渡,但岑維休本人已因此有所恐懼,曾派人向廣州行營說項,願以《華僑日報》作為行營機關報,交出其全部編輯權,由行營派員允任總編輯,後因幾經討價還價,終未成功,岑案乃以拖延了事。


野談歷史


這裡舉一個較為特殊的例子吧。曾經跟過汪偽政府的吳化文,最後加入瞭解放軍。其一生經歷堪稱傳奇。


吳化文,1904年生,山東人。

早年投奔馮玉祥,從小兵做起,後任排長。1923年後,分別到北京教導團、陸軍大學深造,畢業後又回到馮軍任師參謀長。1930年投奔韓復榘,先任旅長後任師長。
抗戰初期,吳化文曾率部與日軍作戰,也曾與八路軍搞摩擦,強向百姓徵糧,肆意殘害人民,並製造過無人區慘案。1943年吳化文投降日寇,任汪偽政府第三方面軍司令。抗戰勝利後,吳化文轉投蔣介石,並被任命為第五路軍司令,極力阻止該防區的日本軍隊被八路軍接收。
第五路軍後改擴編為國民黨第九十六軍,歸第二綏靖區司令王耀武管轄。解放戰爭濟南戰役時,在強大的政治、軍事的壓力下,吳化文率部兩萬餘人起義,投奔人民解放軍,為濟南的解放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他的部隊改後被改編為人民解放軍第三十五軍,並任軍長。解放南京時,率先衝入國民黨總統府的就是第三十五軍第104師315團2營的官兵們。
解放南京並攻進總統府,這是多大的功勞呀!然而,這個大功卻讓剛投誠解放軍不久的吳化文奪取了。這不能不使那些出生入死十幾年的解放軍將領們感到鬱悶和不快。
這也是以後在各種宣傳解放南京總統府時只有簡單地描述和一筆帶過,沒有像其它攻克重要據點或城市那樣進行大書特書的原因。
吳化文早年先投馮玉祥,再轉投蔣介石,三投汪精衛,最後加入人民解放軍。用吳化文自己的話說:他的部隊像妓女一樣,跟了這個跟那個,最後跟了解放軍算是從了良。
解放後,吳化文先後任浙江省委員、交通廳長、全國政協委員,1962年病逝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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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緋


抗日戰爭期間,中國共有漢奸300多萬,超過侵華日軍的總數,這是同盟國中未有的恥辱,這也是抗日戰爭打的如此艱辛,慘烈的一個主要原因

抗戰勝利後,除去被打死、投誠的漢奸外,大約還有200萬漢奸。他們中大部分被國民黨編入正規軍,有一部分隱姓埋名,藏匿與民間,還有30185人受到起訴,其中369人被判處死刑,13570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10000多人被遣返回家種地。


200萬漢奸,只有區區17000多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餘者都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他們或搖身一變成為國軍,或隱姓埋名,或回家種地,與他們在抗戰期間犯下的累累罪行相比,這種待遇堪比天堂。仁,對那些誤入歧途者,是一種寬容,對那些助紂為虐者就是一種縱容,就是一次新的犯罪。

時下,精日分子如此猖獗,抹黑英雄的言論此起彼伏,極有可能就是當年漢奸的餘孽在作祟。言論有自由,人也有自由,但這自由是有限度的,一旦突破社會道德底線,輿論的底線,老百姓不答應,人民政府更不會坐視不管。奉勸那些漢奸餘孽,及早收手,別作繭自縛。


洛水清風


日本1945年8月15日宣佈“無條件投降”,次日,溥儀宣佈“退位”,偽南京政府宣佈“解散”。

之後的一個多月間,國民政府忙於接受日本投降事宜,來不及處理漢奸問題,漢奸們中的首惡之徒們有很多自知不保,紛紛逃亡境外。

1945年9月23日後,軍統局用“鴻門宴”的方式,開始在從南京到北京範圍內誘捕漢奸的過程,到12月,捕獲4291人,軍法審判334人,移送其他部門訊查者24人,在押期間病死者43人。

1945年11月23日,國民政府公佈了《處理漢奸案件條例》,12月6日,又公佈了修正版的《懲治漢奸條例》,加快了起訴和審判漢奸的過程。

根據1948年間的一個統計結果彙總,截止1947年10月底,各地區審判方面的處理漢奸情況是這樣的:結案25155人,其中判處死刑369人,無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不含之前的軍法判決結果)。其中,有期徒刑者在解放南京後,處於壓力之下的李宗仁宣佈全部提前釋放。

幾個有名的大漢奸的下場:

汪精衛死於日本投降之前,葬在明孝陵與中山陵之間的梅花山,陵墓用鋼筋混凝土澆築,後被軍隊用炸藥炸開,屍體掘出火化後,骨灰被丟棄。其妻陳璧君被判無期,1959年病死獄中。

大漢奸褚民誼、王揖唐、陳公博、齊燮元、梁鴻志、丁默村、繆斌、周佛海、梅思平等被判死刑,其中陳公博是被從日本引渡而回,周佛海後被特赦轉為無期徒刑,1948年病死獄中。

大間諜川島芳子也被判處死刑,於1948年3月25日在北平被槍決。

大漢奸王克敏等在獄中死於自殺。


歷來現實


首先偽政權的一票官員都被進行了審判。

周佛海

中國當時的日偽政權還不少,除了偽滿洲國之外,先後陸續出現了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中華民國維新政府,蒙疆聯合自治政府,以及最後在1940年出現的集大成的汪偽政權。首先是汪精衛,雖然算是死得早,躲過了被槍斃的命運,葬在梅花山,不過戰後還是被掘墳拋屍,挫骨揚灰了。他老婆陳璧君因為聯絡成立汪偽政權,被判了無期徒刑,在1959年死在了上海提籃橋監獄。褚民誼、王揖唐、陳公博、齊燮元、梁鴻志、丁默村、繆斌、周佛海、梅思平這些原偽政權的各色官員一流的全被判處了死刑。當然其中有些人最後被改判為無期苟活了下來,比如周佛海,最後因蔣介石的特赦在1948年2月才死在了獄中。

王揖唐(左下)

陳公博

偽政權可以說是將各色漢奸盡數籠絡其中,所以一網打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當然還有在日本佔領時的一系列組織如維持會,偽軍等等也一併遭到的處理。不過區別於那些罪大惡極的漢奸頭子,這些偽軍士兵和維持會的成員由於作惡較少,除個別罪大惡極的之外,其餘的大多不予追究。偽軍分為和平建國軍,華北治安軍和猛將政府軍這三個系統,人數約為六十多萬。由於人數較多,再加上國民黨擴軍準備內戰,有些直接編入了現役軍隊的戰鬥序列中,不願繼續當兵的多被遣返。原偽華北治安軍被編為暫編第一到第七這七個縱隊,後來大多在解放戰爭中被殲滅。國民黨接收日偽資產的官員也被戲稱為五子登科,房子車子票子女子金子,極大助長了國民黨的腐敗,也加速了其衰落的進程。

汪精衛與陳璧君


兵器次元


每逢戰爭時代,必會出現大批兩面倒的牆頭草。為了苟活和榮華富貴而做出背叛民族的無恥勾當,這種人通常被我們叫做“漢奸”。目前最為我們所熟知的一批漢奸,應該是在抗戰中出現的偽軍。

根據不完全統計,抗戰中共出現了近300萬的漢奸,僅僅在國民黨的受降報告中,國民政府就收編了100萬的偽軍部隊,其人數之多,實在令人震驚。

(影視中的漢奸形象)

之所以會出現如此多的漢奸,除了一部分人貪生怕死,缺少骨氣之外,主要還是由於老百姓處在封建社會中的時間太久,思想太過頑固。

在封建社會中,王朝更迭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一個政權倒臺之後,就會有一個新的政權在同一片土地上建立起一個新王朝,而大部分百姓並不會受到太大影響。類似於外族入侵這種事,在歷史上也是出現過的,比如在元清兩代的統治下,漢人依然可以安居樂業。這也讓一部分百姓產生了,日本入侵也只是改朝換代的錯覺,因此無數人爭相去做新王朝的開國功臣。

抗戰結束之後,國內掀起了嚴懲漢奸的熱潮。由於漢奸大部分都在淪陷區,而當時共產黨的隊伍也基本在淪陷區與敵人作戰,所以國民政府為了防止共產黨軍隊對偽軍進行繳械,搶在他們之前,對大批偽軍進行了收編,而這部分收編的軍隊也成為了解放戰爭中,國軍頂在最前沿的炮灰。

總的來說,國內對於漢奸的處理,基本上是大的基本槍斃,小的從輕發落。在國民政府頒佈了《懲治漢奸條例》之後的兩年間,各省市法院審判漢奸結案的就有近3萬起,但依然有不少漢奸逃到了香港甚至國外,企圖躲過法律的制裁。

(懲治漢奸舊照)

新中國成立之後,國家又開展了一次懲治漢奸的行動,漏網之魚也大多被抓獲。

雖然很大一部分漢奸被從輕發落了,但那些著名的漢奸頭子,基本上一個都沒能跑掉。

像大漢奸陳公博,1938年就追隨汪精衛叛國。在汪精衛死後,他更是成為了偽國民政府的代主席。這樣的超級大漢奸,全國幾乎沒有一個人願意饒過他。

但陳公博非常狡猾,抓捕他實在是廢了很大的力氣。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日本《朝日新聞》發佈一則消息,陳公博自殺身亡。而這樣的消息顯然讓中國國民非常不滿意,大漢奸就這樣死了?死得太便宜了。

後來,在戴笠的多番追查之下,終於發現這實際上是個假新聞,陳公博早就帶著親信逃到日本了。

查明真相之後,何應欽代表國民政府與日本展開了交涉,強烈要求日方交出陳公博等人。最終日方不堪壓力,陳公博被遣送回國。1946年6月8日,陳公博被執行槍決,大快人心。

(陳璧君和汪精衛)

而汪精衛得老婆陳璧君,就更加狡猾了。汪精衛死後,陳璧君就回到了廣州。在聽說日本投降之後,陳璧君趕緊找到了妹夫,時任偽廣東省長的褚民誼,開始商量逃亡對策。

不過他們並沒有蠢到逃向日本,而是打算去投靠蔣中正,希望能夠與國民政府和解。

當時廣東軍統站的主任鄭介民知道此二人狡猾異常,為了防止打草驚蛇,他便偽造了蔣中正的命令,請陳褚二人一起去重慶面談。

陳璧君見事情有得商量,高興得不行,喜不自勝的上了軍統的車,完全沒有防備。當她發現車子並沒有開向機場時,一切都為時已晚。就這樣,陳璧君和褚民誼兩個大漢奸順利被捕。

褚民誼於1946年8月被槍決,而陳璧君則被判處無期徒刑,於1959死在監獄。

(參考資料:《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


張生全精彩歷史


抗戰勝利以後,罪大惡極的漢奸基本都被槍決或者判處有期徒刑。


從1945年9月3日開始,當時的肅奸委員會抓捕了包括偽實業部長梅思平、偽教育部長李聖武,偽法院院長溫宗饒等14932人。其中判處死刑369人,無期徒刑979人,其餘為有期徒刑。審理案件63563起,起訴30185人,結案25155起。

“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未聞以道殉乎人者也。”“臨大節而不可奪”,是古往今來仁人志士推崇的行為準則。因此,被判刑的1.49萬漢奸都沒有好下場。



抗戰結束以後,汪偽偽軍主要有6個集團軍,另外還有偽華北治安軍的38個團,一共是50萬關內偽軍,此外還有5萬蒙疆偽軍,15萬偽滿軍,一共是70萬偽軍。 其中偽華北治安軍司令是齊燮元,所部12個集團軍,實際上只有6萬人。

偽集團軍司令分別由齊榮,陳志平,王斌,李潤泉,錢富安,高德林等等。核心是北洋殘餘力量。偽蒙古軍司令李守信,有5個師,3000人,偽興亞同盟軍王勝武有6個師,4300人,偽綏蒙聯軍王英有3個師4500人。



汪偽軍,主要是所謂3個警衛師,5個方面軍,司令分別是吳華文,張嵐峰,孫殿英,任援道等等。另外還有,4個偽綏署偽司令分別是,葉蓬,郝鵬舉,丁默村等等,41個師又10個旅。

汪偽,第3方面軍是西北軍韓復渠衛隊旅為核心擴建,第4方面軍也是西北軍投降兵組建,第5方面軍是西北軍第40軍擴建,第6方面軍是西北軍新5軍擴建。其他幾個偽綏署和偽第1方面軍也是西北軍擴建和汪偽自建。


偽軍基本上,第一是實力弱小的裁剪,第二是,選擇精壯者補充現役部隊。第三,是正編制進行改編。比如,韓步洲,趙瑞,楊誠等偽軍,改編為6個省防軍,戰鬥力不強的偽軍就直接根據整軍方案裁軍。


歷史救生圈


說多了都是淚,國弱遭欺,牆頭草隨風倒,在抗戰期間,類似於翻譯官這種為日本服務的“漢奸”人豈止是不少,據統計,在八年抗戰過程中,算上偽軍、偽政府工作人員、潛伏在我軍後方的中國籍日本特務等等,人數遠超百萬。


那在戰爭勝利後,這些漢奸的下場又如何呢?

如此多的人數,不可能全部殺光,而且這些人大多數都是盲目無所從的,有人一嚎,往往就成堆當了漢奸。但是有些窮兇極惡的民族敗類,是鐵了心為日本人賣命的,他們的下場如何?

很多人以為會將他們槍決,然而結果卻令人不滿,國民政府在抗戰勝利初期的漢奸懲治工作做得並不好。

據統計,截至1945年10月,國民政府正式公佈的被捕獲漢奸疑犯僅有兩百多名,真正的萬里挑一!如南京偽國民政府委員只有有褚民誼這種非實權人物被捕,完全投入敵營的卻依舊逍遙法外。


另外偽軍委會委員有40幾人,只有四人被捕。各地偽軍的處理也難以服眾。據《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受降報告》統計,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將偽軍改編為國軍達1,018,112人。也就是說許多幫助日軍戰鬥的官兵並沒有受到懲治,反而被整編為正規軍。

原因很簡單,抗戰勝利初期,國軍地處後方,淪陷區卻是八路軍和新四軍離得近,為了取得淪陷區的控制權,國民政府以網開一面為條件,命令這些漢奸和偽軍就地維持淪陷區的秩序,嚴禁共產黨前往接受受降。

國民政府的作為引發了社會各界的不滿,持續發酵後,終於爆發了。


一些不滿的軍人開始私自糾集軍隊,進行漢奸抓捕,眾多媒體也不斷刊文要求懲治漢奸,《大公報》《新華日報》等報紙都發表文章表明訴求,甚至連國外媒體也關注到國民政府對漢奸的“寬容”。1945年10月13日,美國《先驅論壇報》記者安德烈斯在報道中寫道:“北平至今一切漢奸戰犯逍遙法外,繼續橫行,沒有中國政府去管理和制裁他們。在上海我看到情形也是這樣。”

迫於輿論壓力,以及淪陷區接收工作基本完成,漢奸沒了利用價值,國民政府終於動手了。

1946年3月13日,國民政府頒佈《懲治漢奸條例》,拉開大規模懲治漢奸的帷幕。


但是時間過去這麼久,漢奸又不是傻子,改名逃亡海外的大有人在,而一般有這個條件的,都是大漢奸。

依據《懲治漢奸條例》,抗戰期間可以劃歸漢奸的人數相當多,僅僅依靠國民政府的搜尋和抓捕顯然不能將漢奸悉數搜捕。所以國民政府希望通過民眾舉報與自首的方法找到漢奸。

為了接收舉報信,國民政府專門在北平設立主席辦事處,處理人民陳訴案件。漢奸是不得人心的,在十幾天的時間裡,辦事處就收到檢舉信件約兩千封,甚至有從天津和保定坐車過來投信的民眾。藉助這些信件,國民政府抓捕大量漢奸,此後兩年間各省法院受理了44,204件漢奸控訴案。

此外國民政府還通過法律敦促漢奸自首。



對於抓捕漢奸的工作,軍統局起了主要作用。軍統局成立肅奸委員會,並在全國設立了25處肅奸分會,主管各地肅奸行動,以軍統的巨大情報網絡,許多隱姓埋名的漢奸都被揪了出來。

軍統局抓捕漢奸的行動比政府還要早很多,1945年9月,軍統局就在南京逮捕了一批曾在汪偽政權擔任要職的漢奸,包括梅思平、李聖五、周學昌等47人。

據統計,從1945年9月至12月,軍統局共捕獲有漢奸嫌疑者4291人,移送軍法機關審判者334人,移送航空委員會訊問查辦者24人,在押病死者43人。

抓是抓了,但不能直接殺,還要審。

隨著《處理漢奸案件條例》和修訂的《懲治漢奸條例》先後頒佈,審判漢奸的法律程序開始啟動。


在審判過程中,很多漢奸高官都為自己開脫,往往是從辛亥革命談起,歷數自己的功績,最後提一下自己為抗戰勝利做的貢獻。其結果往往是槍決。

當然也有少數因證據不足而不予起訴,這些人要麼是被誣告,要麼就是小頭目,沒做下留檔的大案。至於那些超大漢奸,他們的審判現場堪比現在的明星發佈會,中外媒體齊聚採訪。

漢奸的審判案件都是公開審理,那些名聲在外的大漢奸審判因此引起了不少關注。如汪精衛之妻陳璧君,滬寧蘇錫各報以及美國記者都來採訪。

而對汪偽政府二號人物周佛海的審判更加火爆,南京近萬民眾前來圍觀,把法院圍的水洩不通。


兩年多的懲治漢奸工作取得不小的成果。截至1947年10月,據國民政府司法部統計,漢奸審判檢察方面辦結63,563案,起訴者30,185人,不起訴者20,055人。其他13,323人,其中死刑369人,無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

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代總統李宗仁在逃跑中匆忙下令:凡處有期徒刑以下者一律釋放,無期徒刑者一律移送上海提籃橋監獄和老虎橋首都監獄繼續關押。

當然放出來的人也不是從此自由了,建國後新一輪的糾察漢奸展開,這一次,大漢奸幾乎被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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