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吉安縣交警大隊部署了接送學生“三輪車”專項整治。4月13日下午3時許,民警在桐坪鎮花樣年小學周邊路段巡邏時,發現前方一輛三輪車行駛緩慢,搖搖晃晃。民警攔車檢查,發現車內塞滿了一個個“小乘客”。
嚴重超員,駕駛員渾然不覺已觸犯刑法
狹小的車內擠滿了12名兒童,除加裝的座位外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民警告知曹某其行為已觸犯刑法。
經查,乘客是桐坪鎮花樣年希望小學的學生,曹某收取了學生家長費用搭載孩子們放學回家。曹某為追求經濟利益,無視孩子們的生命安全和國家法律法規,多次使用三輪摩托車搭載學生上下學。
為保障兒童的安全,民警安排車輛將12名學生安全送回了各自家中。
涉嫌危險駕駛罪 駕駛員被刑事拘留
隨後,民警依法扣留了車輛,將駕駛員傳喚進一步調查處理。14日,三輪摩托車駕駛人曹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吉安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吉安縣看守所。
交警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
請勿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違規駕駛,無視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將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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