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嚴厲打擊!惠州檢察機關起訴一宗涉疫口罩詐騙案

依法從快起訴一宗涉疫口罩詐騙案

2020年1月28日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向被害人葉某某謊稱有口罩出售,並添加了被害人微信。2月9日,葉某某向陳某某表示需要購買口罩,陳某某謊稱有貨,並要求葉某某支付部分定金。葉某某先後通過微信轉賬6000元人民幣給陳某某,陳某某收款後隨即將葉某某微信拉黑並失去聯繫。

2月12日,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某。2月20日下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惠東縣檢察院提請審查逮捕。2月21日,惠東縣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嚴厲打擊!惠州檢察機關起訴一宗涉疫口罩詐騙案

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惠東縣檢察院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該案。該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於3月2日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嚴厲打擊!惠州檢察機關起訴一宗涉疫口罩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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