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醫生有權利拒絕接診病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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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明確的說醫生沒有權利拒絕接診患者,這在任何醫院都是不允許的,拒診患者是有違醫德的行為,而且也可能是一種危險的做法。

首先醫生學醫的目的是要救死扶傷,與疾病作鬥爭,為患者解除疾病和痛苦,帶給患者健康與快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說:願盡餘之能力及判斷力所及,遵守為病家謀利益之信條,我願以此純潔與神聖之精神終身執行我職務。以此誓言為理想,所有的醫生都在窮盡一生刻苦學習,努力鑽研醫術,積極投身臨床實踐,目的就是實現做一個良醫的夢想,俗語說不做賢相,便做良醫。既然要做良醫,就不會拒絕患者,只有患者才會成就良醫,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很難想象,一個躲著患者的醫生怎麼成為良醫。

現實工作中一般都實行醫生首診負責制,這是醫院的核心醫療制度,規定凡來醫院就診病人,均實行醫院首診負責制。醫院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首診醫師對其所接診患者,特別是對危、急、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會診、轉診、轉科、轉院、病情告知等醫療工作負責到底。任何醫生對所接診的患者都要認真予以診療,個人處理不了時可予以會診處理,或給患者解釋清楚轉科、轉院治療。如果不認真接診患者,拒診倒致患者出現死亡,那可能會攤上醫療糾紛,後果比較嚴重。曾經有醫院碰上一患兒急診入院,病情可能較重,接診醫生沒有收治而是讓到其它醫院治療,結果患兒半道死亡了。最後首診醫院和醫生均成了被告。所以拒診有時也是很危險的!


不惑91141856


提問者用心不良!

學醫,只是學一種技術,一種謀生的技術,跟石匠木匠泥水匠類似的謀生技術。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只是獲得政府認可的從業資格,不是跟全社會簽了不可推辭的服務合同。

社會生活中的問題非常複雜,從來都沒有哪一類職業從業者不允許說不,也從來都沒有哪一類行業的從業者沒有底線。

既然提問的人用了“權利”兩字,自己認為的東西,不是權利,國家的法律賦予的,才是權利。法律不會賦予醫生拒絕患者的權力,法律也不會賦予患者強迫醫生為自己診治的權力。法律維護的是理性和諧的醫療秩序。醫患雙方本身是平等的,在消除疾病方面是合作關係,患方居然糾纏於自己有多大“權利”,糾結於醫生有沒有“權利”,真的是有病!


藍眼山貓1


看情況的。一般情況下不好拒診。特殊情況下拒診,也不會引發輿情鞭笞。

某年,一中年女士複診,一進診室就質問出診醫師,為何隱瞞自己晚期肝癌診斷?醫生當場懵圈,以往多次就診檢查,檢查資料結果沒有發現肝癌依據啊。趕緊問女患者,何來肝癌這一說?

患者答,去省城最好醫院檢查,人家說來晚了…你們這裡漏診了,耽誤了我的病情,拖到晚期沒法治了。

醫生請患者拿出省城醫院檢查診斷報告。

患者再三強調,是省城醫院醫生說來晚了,不給治了。

醫患雙方開始爭辯起來。最後患者要求醫生開出肝癌診斷證明書,許諾以後不再糾纏醫生。

醫生強調,要求看省城醫院檢查結果。否則拒絕開疾病診斷證明書。矛盾升級!

保衛科和安保人員到場協調。

女患者忽然從袋裡拿出一把菜刀,被立即制止。

一番討論,所謂來晚了,是患者到醫院的時間來晚了,不是疾病惡化就診晚了!

被制止的女患者仍堅持要求醫生給她看病開藥,遭到出診醫生拒診。


假行僧33698631


醫生有沒有權利拒絕接診病人,當然有,但是身為醫生,並不能隨意因為自己的愛好或者心情,就隨便拒診病人,這樣的做法是有違背醫生的職業道德的。

那麼到底什麼時候醫生可以拒絕接診病人呢?也是有這種合情合理的拒絕診治的情況,比如超出了醫生的診療範圍。打個比方,你跑到心腦血管內科去讓醫生給你看婦科病,醫生肯定是不會同意的,當然得把你請出去了。

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比較危重,醫生已經處理不了,像這種時候就需要轉院到上級醫院,醫生一看在本院根本處理不了,趕緊轉院,這種情況也不是什麼性質惡劣的拒絕診療,而是處於為病人考慮的緊急手段。

絕大多數醫生,都不會拒絕病人的診療,尤其是在緊急情況下,哪怕這個病人曾經跟自己有過不愉快,生命面前醫生也不會袖手旁觀。

但是對於一些事情不良醫鬧,被醫院列入就診黑名單這種方法,我是支持的。就好像自己的銀行信用喪失一樣,就醫也有信用,如果你把自己的信用消耗完了,那就不要怪別人不接診了!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救死扶傷是醫務人員的天職,但術業有專攻,多數人會說,不是他的專業可以拒診。

這裡面,先要了解到拒診的概念是什麼:是拒絕給患者診斷和治療,而依然為患者提供幫助?還是簡單粗暴的說,我看不了你的病,去別的地方看吧,從而將患者徹底拒之門外?這兩種“拒診”的方式,性質是不一樣的。

後一種方式,顯然是不對的!

為了防止拒診的現象發生,個人認為,目前醫院實施的首診負責制能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不過,具體實施起來,可能需要相關部門的支持,還要有一個把把醫務人員人員聯繫起來的、可用的網絡,以方便會診和轉診。

首診負責制的意思,就是當患者來到醫生所在的機構就診,首次接待的醫務人員,要負責患者診療關係的“落地”。屬於自己執業範圍內的,就親自為患者看病並作出治療的措施。對於伴有自己能力範圍之外的情況,可以邀請其他的醫生做會診。

而如果完全不是自己執業範圍內的疾病,不能將患者一推了之,應該為其聯繫相關的科室,把患者轉診給相關醫生,並確保對方會接受。對危重急症患者,在必要的情況下還要參與搶救。

有的醫生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說醫生也有不懂的,有自由的選擇權。但是,他們可能沒有想到的是,當穿上白大褂、作為一種特殊職業存在時,就註定沒有這個所謂的“權利”。

無論從道德還是執業規則上看,可能患者的情況超出了你的能力範圍,但把患者轉診給合適的醫療專業人員也屬於分內之事。在這個方面,患者是弱勢人群,是抱著信任來的,醫生要珍惜這份信任,這樣才能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

日常生活中,拒診的情況屢見不鮮。比如乙肝、艾滋病、丙肝患者,去當地最大的綜合性醫院的時候,有的會被以各種理由推諉,其實就是不願給患者診治,還美其名曰:去專科醫院更專業。但是,患者不是來看傳染病的,作為最大規模的三甲醫院,國家和相關部門投入的巨大資源,不應該在為患者診治的時候還要分出三六九等。


龍大夫的肝病課堂


要看情況,非自己專業的病人當然要拒絕,普通門診大不了退掛號,急診的話直接告訴病人去那個科室掛號就好。比如我是骨科醫生,你帶媳婦挺個大肚子來找我孕檢,我肯定要拒絕你。比如你感冒發燒咳嗽流鼻涕,半夜跑到急診,急診醫生理應拒絕你,但是這個情況國內是不會拒絕的,現實就是拒絕你你會拍桌子甚至破口大罵,目前醫院也是本著人道主義讓急診承擔起了夜間門診和方便門診(一些只開慢病藥和慢病定期複查單)的職責,這也是行業內都知道急診夜班忙亂和勞累的原因,因為80%都是一些病情輕但是心裡卻認定自己可能要死的人,稍有不慎他們就會暴跳如雷!


漂流樹shui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也是群眾非常關心的問題,我可以負責任對大家說,醫生有權利拒絕接診非執業範圍非急危搶救病人,但沒有權利拒絕服務病人,前者是醫師執業法給醫師的權利,後者是醫師職業賦予醫生的義務。下面就詳細與大家聊聊有關醫生執業治病的一些問題。

1、醫生有時拒絕接診病人是執業法規定的權利,也是對病人負責任的表現。

我國的執業醫師法規定了每位醫師的具體執業範圍,比如:醫師執業法的第三章執業規則中的第二十一條中規定了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的權利:在註冊的執業範圍內,進行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同時,在第二十二條中規定了醫師在執業活動中履行義務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範。在第二十三條中明確醫師實施醫療、預防、保健措施,簽署有關醫學證明文件,必須親自診查、調查,並按照規定及時填寫醫學文書,不得隱匿、偽造或者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醫師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範圍無關或者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學證明文件。並且在第二十四條明確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同時,也在第四十條說明了阻礙醫師依法執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醫師或者侵犯醫師人身自由、干擾醫師正常工作、生活的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由上可知,醫師執業法明確了醫師除急危重病人急救外,它的權利是隻能在註冊的執業範圍從事醫療工作,它的義務是必須守法。所以,醫生有權拒絕非執業範圍、除急危病人的急救外的醫療行為。

2、醫生有義務為來院的所有病人提供服務。

病人到了醫院,他有任何問題。只要這位病人找到醫院的任何一位醫生或者員工,他都義務為病人提供服務,所以,醫生不能拒絕為病人提供服務。比如,這位病人不是他執業範圍內的病人,他可以幫助介紹適合病人的專科醫生,讓病人得到好的服務。又如,病人在等候其他醫生候診過程,病情變化需要急救時,發現病人病情變化的醫生都有有義務提供急救服務幫助。


普外科李家大夫


醫生拒絕接受病人診治要具體到什麼情況,除了跑江湖的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外,不是每一位醫生都能夠包治百病。

條件上必須允許救治病人。好多病家會從各種角度來審視醫生,挑剔醫生,苛責醫生,這種病家最愚蠢了。有條件留下來吧,醫生圖財千方百計留病人下來。沒有條件拒絕病人留下來,又是另一番說辭:醫生缺德,竟然見死不救!

比如一個頭暈高度懷疑腦出血的病人,醫院沒有CT、MRI設備肯定會拒絕病人逗留了。這種病人只能快速轉上級有條件的醫院進修救治。沒有CT等醫療設備,肯定沒有配套的專業醫護人員了,軟硬件都不具備治療搶救腦出血患者,醫生拒絕接診病人是完全正確的。

醫生本身的專業屬性不同,接診的疾病有選擇性。尤其是現在分科很細的情況下,醫生拒診也是正常不過的。

比如急性心肌梗死,得請心血管內科醫生接診,找肛腸外科醫生看就不太專業了。肛腸外科醫生肯定拒絕接診了,當然大家都會給病家一個建議,要怎麼才能找對專業醫生。

再有病家的因素。鼻出血最通常的原因是外傷鼻黏膜破損導致鼻出血,上五官科(耳鼻咽喉科)看就對了,如果是血液病引起的就得看血液內科了。跑到婦科去以為月經迷了路就不行了,婦科醫生肯定得拒診啊。

另外一個經常出現的問題是,病家休閒時捅著牙籤拖家帶口地往醫院裡溜達溜達,命令醫生為其打吊針,不巧遇上醫生停診,也只能轉上級醫院處置了。

醫生拒診,是出於對病家的高度負責任,不是誰醫生都必須接診的。但是,醫生治病救人一直都很敬畏生命,遇上有病痛的病家肯定會優先處置的。


六維魔咒


無權。 醫療在時間、空間、法律上有排他性,就醫者沒有選擇的能力和權利。 醫療服務不像7-11這種便利店,在有限的時間、空間範圍內具有唯一性、只有一家醫院。另外7-11這種公共服務公司也不能對特定人拒絕服務,這不但涉嫌歧視,也實質上妨礙了相對人的社會生存權利。 另外,醫療機構、醫生在法律上排除了其他社會人提供醫療服務的權利,也要承擔相應義務。


星神主


醫生有權利拒絕接診病人,因為醫生不是神,是個普通的人,不會治的病,接診後治死了,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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