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孩子被汽車撞了,現在人還在醫院,對方全責但是不給醫療費,該怎麼辦?

於啟民1


首先車輛都是有交強險的,你可以要求交警部門出具墊付通知書,醫院提供診斷證明和藥費清單,超過1.5萬以上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先行可以進行墊付1萬元。

其二,車輛有商業保險的,你方可要求車主或其參保的保險公司墊付看病期間醫藥費,但不能獅子大開口,可諮詢醫院方估算醫藥費,合理就好。一般來講,保險公司不會墊付,它只會在你病癒出院以後,最終結算各項費用,通常情況來講,由車主墊付的比較多。車主全責,是過錯方,看病的時間比較漫長,金錢是有價值的,它可以產生利息等附加值,有受害方先行墊付是完全不合理的,只有車主墊付,方合理,那麼問題來了,由車主墊付合法嗎?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墊付的問題,受害方只能和車主商量解決,如果不成,還真沒有見到因醫藥費墊付問題起訴到法院的案例,如果有,形成判例,對以後解決這方面的問題應該是有助於不少。因此,在這方面鬧出的糾紛也不少。關於傷者、車主和保險公司的法律關係,傷者只和車主產生法律關係,車主和保險公司產生法律關係,所以車主不能因投保了險,而做甩手掌櫃,但保險公司可作為車主的委託方善後,如果超出了保險的範圍,車主還必須面對。

其三,如果車主沒有商業保險,那就只能讓車主墊付了。

最後我想說的是,除了醫藥費,還有好多額外的費用,保險公司都在儘量給你打折。礙於保險公司的內部規定,你就是說破了大天,普通工作人員是不會給你的,但是到了法院一起訴,立馬就給。你要覺得費用不合理,儘量走法律程序,當然是起訴車主附帶保險公司。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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