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为讨债而在债务人家吃、住是否构成犯罪?

陆科民


对于这个问题,或者说对于老赖的这种人,我们大家都比较憎恶,应该说用这种办法去讨债,从情感上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你问这种情况是不是犯罪或者犯法?从法律上来说,我只能说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合法的,我们也是不鼓励大家去这样做的。

也许这样说很多债权人会愤愤不平,觉得难道我们就拿老赖没有办法了吗?

其实我们拿老赖的最佳的办法就是把他起诉到法院,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有多少财产,我们就要求执行多少财产,如果没有财产,我们可以将他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他相关的自由等,他有财产了,我们在追讨或者他有财产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罪,只能用这些办法才是最合法的手段。

但是对于有些老赖,他确实是没有钱,这种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也确实很无奈,所以很多债权人也是没有办法,对于这一点,我们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也要对这样的债权人提醒一句,就是如果你用很过分的非法的手段去讨债,最后可能吃亏的还是自己。

因为你一直赖在人家不走,如果对方报警的话说,轻的话可能把你轰走,重的话是有可能追究你相关的侵权责任的,那样真的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做什么事都要适可而止,就像对于杀人犯,虽然我们恨不得也把他碎尸万段,但是你能也把他杀了吗?我们只能采用报警,让法律去制裁,私自是不能去这样做的,因为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以暴制暴的方法,在目前社会是行不通的。还是忍耐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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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的情节。

在你没有提供具体案情的情况下,这里给你录下一个案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这是一个登载在人民法院报的案例:

2013年10月,马某在做生意过程中,认识了苏某某,苏某某告诉马某说手里有批铝料,急于出售想卖给马某,为此,马某先后支付苏某某现金35万元。

此后,铝料不仅没有卖给马某,35万元现金也没有返还给马某。

马某于10月22日和朋友杨某某来到苏某某的家中找其母亲杨某某要钱,并扬言不给钱就不走人。

杨某某报警,民警要求马某等人离开杨家,可以在外面等候但不能私闯民宅。

25日夜,杨某某因不堪骚扰离家外出不见人影,马某遂大摇大摆地住在了杨某某的家中。

河南省沁阳市法院对本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杨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滞留20余天拒不退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杨某某在马某的指使下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从轻处罚:一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郭广吉律师


欠债不还,是非常气人的,讨债是非常艰难的,甚至是非常伤心的。

但是,讨债是一种民事行为,既然是一种民事行为,就应当合法地进行。如果讨债人因为讨债而吃住在债务人家里,会不会构成犯罪呢?

这就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债务人一时没有钱,欠款不还,心里非常愧疚。既然债权人来讨债,大多数都是陪着笑脸,说着好话。更有的人是好心招待,管吃管住。目的是对债权人心存感激,表示歉意。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是债务人的自愿行为,且是一种礼尚往来。所以,讨债人没有任何过错,不构成任何犯罪。

另一种情况就是:债务人欠钱无理拖着不给,债权人多次找债务人追要,债务人拒不偿还。债权人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就在债务人家中吃住,给债务人施加压力,逼迫让债务人还钱。

像这种情况,法律就不允许了。对于讨债人经债务人驱逐,拒不离开的,妨碍了债务人家的正常生活。那么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非法入宅罪,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讨债人就极其不利了,如果债务人报警,那么讨债人就涉嫌犯罪了,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合法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依法起诉的方式,讨还公道,没有必要以身试法。否则,悔之晚矣!


法重情深


律师答疑:上门讨债并不构成犯罪,债务人如果愿意管你吃、住也没问题,但是,债务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你还要强行吃、住则是违法行为,警察会进行劝离,最严重的情况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现如今的社会,追债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以前杨白劳和黄世仁到了现在身份是彻底进行了调换,欠债的是大爷,追债的是孙子。这个问题主要还是社会普遍缺乏诚信,个人的信用机制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很多人会采取上门讨债的方式,在很多时候,这个方式还是有效的,前提是欠债人是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的。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人来说,要债方式已经不重要了。


有一些存在赖账的老赖,面对上门讨债的行为,会采取恶人先告状,先打电话报警,这种情况下不用担心,只要事先准备好了欠条或者法院判决书等能有效证明债权债务的书面资料,警察并不会追究欠债人上门讨债的行为,也会主动帮忙进行调解,要欠债人出具可行的还款方案。


但是,上门讨债不意味着可以强行在对方家里吃住,毕竟法律对于私人住宅是要保护的,为了讨债而上门是具有合理性的,所以警察并不会进行处罚。但是强行留在欠债人家里吃住,对方再报警的话,警察则必须进行处理,轻点是进行批评教育,劝离。对方再狠一点还有可能要求追究非法侵入住宅罪。


结语:上门要债需理性,违法行为切莫做!



陈豪俊律师


这种要债方式在农村确实存在的,因为在欠债人家里吃住可以给其增加生活压力,从而尽快想办法还款。

有的要债人认为,你想当老赖耍赖皮,我也放下脸面赖在你家,想着以赖治赖,其实有时候还能取得效果,但这种方法是有可能涉嫌犯罪的。

01

如果欠款人已经要求离开而不离开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住宅安全均受到法律的保护,人身和住宅是公民个人的私有领地和私人空间,是自己安全感的来源和依靠。

如果有其他人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侵犯,势必会给他带来不安全,不舒服,不完整的感觉,所以法律是保护私有财产和私有权利不受侵犯的。

虽然,出借人的债权也要受到保护,但是不能为了实现一种权利,而故意去侵犯另一种权利,这样法律不允许还会追究责任。

假如,出借人被要求离开而拒不离开,经报警处理仍然不离开,给欠款人造成严重生活影响和持续性伤害的,是有可能被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量刑的。

02

如果出借人不是住在欠款人家里,而在家附近,不断的骚扰欠款人,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没有进入住宅,而在欠款人家的外面,通过各种手段来影响和扰乱欠款人的生活,以此给其增加压力,希望能及时要回欠款,从出借人的角度来说是主张自己权利的方式。

但是这种方式,如果严重的影响了欠款人的正常生活状态和生活秩序,经报警不听招呼的,有可能被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处理的。

所以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去施加压力讨债,但都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和合理的方式,不然会给自己引起麻烦。

结语

虽然自己的钱要去要的权利,但是不能采取过激的方式和方法,如果用一种权利去伤害另一种权利,那么必然造成权利的连环受损害,大家的权利最终都得不到保障,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所以,用合法的方式,用正当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是真正的出路。


悟法析律


在债务人家吃住,可构成“软暴力”犯罪。



这里有个案例,因为在别人的葬礼上播放歌曲《好日子》,这是起首例定性为“软暴力”案件,其团伙首脑张某被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软暴力”犯罪法律规定及表现形式

去年以来,两高出台了《关于“软暴力”刑事犯罪的意见》对软暴力作出了明确界定:

“软暴力”是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闹事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软暴力与明火执仗的暴力不相同,但是造成的后果与传统暴力相同。


意见中规定了“软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即“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派人驻守等方式。


因此,为了讨债而在债务人家里吃住符合软暴力犯罪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具体表现形式,如果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则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等犯罪。

讨债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


权利要通过合法方式实现,如果确实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法院通过审理判决债权人胜诉,那么债务人到期不还,债权人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有限制高消费、拉入黑名单等等一系列方式对待失信被执行人。


套路贷等借款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借款存在套路贷等方式则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涉及到套路贷犯罪也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存在套路贷或违法索债要立即报警权


正常的民间借贷应当按时归还,权利应以合法方式维护,但是若发现存在套路贷以及通过威胁、辱骂、跟踪、暴通讯录、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索要借款的一定要立即报警。

结语:近年来套路贷以及各种暴力催债等犯罪行为越来越多,国家已经加大打击力度严惩此类犯罪,所以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正常的借款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一定要按时归还,否则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安法律人


不请自来在债务人家强行吃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债也不能太任性。

面对欠钱的,确实很无奈。既然不给钱,那么就一天到晚跟着债务人,也是许多债权人的自然选择。可如今的社会环境下,讨债也要合法。在债务人家强行吃住,其实是一种软暴力,自然也会被法律禁止。

也许有的人认为不就是跟着债务人,又没有动手,也没有骂人。只可惜在我国刑法中,还有这么个关于公民住宅的规定。未经他人允许,赖在别人家不走的,可能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还是建议债权人证据充分的话,直接起诉好了。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合法合理地追债,不要把自己有理的事情变得无理。另外,那些专门的追债者建议还是早点收手好了。


律师独角兽


在现在大部分人来看,欠债的才是大爷,出借的得小心伺候着他们还钱。何至于此?原因还是多方面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自有其说。

讨债也要合法的

不过我们作为吃瓜群众,在看待这些事情的时候依然要注意秉持两个原则,即欠债不还是违约甚至违法,而讨债也要用合法的方式进行。像题主所述的债权人为了讨债在债务人家吃、住不走,债务人自知理亏忍了便罢,如若债务人忍不了报了警,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债权人的行为的确会涉嫌相关的犯罪。欠债和讨债当分别看待。

债务人欠债,侵害的是债权人合法的债权,这属于民事领域的内容,一般而言不是犯罪;而债权人为了讨债赖在债务人家里不走,侵害的则是债务人的住宅权利和对住宅管理、控制的自由,可能会涉嫌犯罪。前述两种利益无法混同,必须分别处理。

债务人欠钱不给,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而债权人赖在债务人家里不走,债务人可以报警,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了讨债赖在债务人家不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该罪的行为方式就表现为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即非法侵入住宅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非法侵入),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合法进入但拒不退出)。

讨债虽说是正当的,但只是行为人侵入债务人住宅的动机,而动机与构成犯罪无关。讨债的动机更多表现在量刑时作为一个对行为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另外,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本罪的,从重处罚。

结语

总而言之,诸位不必悲叹曰:欠钱的才有理,欠钱的才是大爷。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要以正对不正,而不是赖对老赖。以后国家对于这些老赖的管制会越来越严,出发会越来越重,请拭目以待。




廌法驿站


【债法务】观点:

为讨债而在债务人家吃、住,如经住宅所有人、居住人明确告知,仍拒不离开的,涉嫌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讨债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委托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主张自己权益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因讨债而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有很多判例。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晋04刑终47号某公司在与朱某的经济往来中,欠朱某数百万元,2015年12月,四被告多次进入原告杨某住所索要债务,其中两人滞留原告家中过夜。杨某与妻子多次要求对方离开并拨打110报警,但被告四人仍长期滞留拒不离开,严重影响杨某及其家人生活。法院认定四被告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虽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债权人在维护自身合法债权的时候,也要注意所用的手段合法。万万不可采用非法侵入住宅的刑事,否则悔之晚矣。


债务人在遇到上门讨债的时候,也应该先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引起一切形式的正面冲突。遇到对方赖在家里不走的时候,先要声明自己的权力,要求对方离开,必要时可以报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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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债而在债务人家吃、住,甚至时刻跟随不离身的,有可能涉嫌犯罪。

1.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为讨债而进入债务人家里,经要求而不退出时,极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2.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其种表现之一就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具体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3.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的行为一般可以通过有型的强制力的方法实现,但实践中也有一些非法拘禁行为是通过**无形的强制手段**来实现的。不要认为只有强制性手段才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能阻碍侵害他人权利的事实,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认为是犯罪的,并不代表不会被判处刑罚。

4.如果除了吃住之外还有其他行为,也许还涉嫌其他犯罪。例如,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达2000元的,可能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因吃住与他人打架造成轻伤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5.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正解。当在老赖家里吃住的时候,当与老赖发生肢体冲突的时候,也许吃亏的就是债权人咯。可能当事人觉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这里律师负责任地说,这还真“不一定”哦),但是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就会被别人所运用,“这是谁的错呢?”。

建议遇到债务纠纷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律师有可能帮你讨回欠款,有可能要回债务人因占有该笔款项的利息,还有可能让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甚至还可能避免牢狱之灾。

鉴于大家对以上的解读有些看法,樊律师再补充一下。以上只是对可能产生的后果予以分析,并不代表一定是这样的后果,最终认定还是要结合证据和事实;法律保护合法的权利,但并不代表是保护不守法的人;为什么用“可能”二字?法律规定没有经法院判决,不能认定任何人有罪(律师讲话也是要负责任的),何况只是嘴巴一说“到债务人家吃住”而没有任何证据呢。所以要债也要采用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否则裸贷、跳楼等事件将不断发生。

2019年4月9日施行的关于软暴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因本人及近亲属合法债务、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而雇佣、指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仍继续实施的除外。可见,无论合法债务还是非法债务,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否则法律有情也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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