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唐朝府兵制度之下,為何將“八馱制”“改為“六馱制”?

府兵制作為中國古代兵制之一,在我國古代時期歷時多個朝代,最早起源於北魏時期,主要採取士兵和農民相結合的方式,鮮卑人外出當兵,漢人耕地勞作的制度,作戰時武器和馬匹都需要自給自足。府兵制在當時不僅促進農業的發展,同時促進了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

談起唐朝,大多數人的腦海裡都會湧出大唐繁榮的景象,經濟繁榮富足,政治體系完善,社會秩序穩定,百姓安居樂業,每天都能夠享受無憂無慮的生活,軍事實力也相當強大。初唐時期府兵制發展達到頂峰時期,府兵制度下的“六馱”問題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一、北魏末年政局不穩,世兵制度的弊端導致士兵逃亡或叛變,統治者為此推行新的軍事管理制度——府兵制

(一)北魏末年政局動盪,統治者推行府兵制

西魏大統年間,宇文泰掌握朝中大權,府兵制由此確立。在當時北魏的“戶府”就相當於“府兵制”的前身。北魏統治者作為鮮卑人的後代,朝中的重要職位幾乎全是鮮卑人所擔任,在當時相對漢人來說就比鮮卑人低人一等。

唐朝府兵制度之下,為何將“八馱制”“改為“六馱制”?

面對同為國家做過貢獻的漢人和鮮卑人卻不能一視同仁,而是一如既往的採取世襲制度,讓朝中大權掌管在無所不為的鮮卑人手裡。

北魏長期存在漢人和鮮卑人不公平的對待,最終導致混亂的發生。在北方六鎮之一的沃野鎮發生的叛變,主要是漢人起兵造反,雖然最後被北魏統治者邀請而來的柔然人所鎮壓,但是也給北魏政局埋下了隱患。

在此期間,肆州契胡部落酋長爾朱榮攏聚了北方六鎮豪強和流民,使自己的勢力不斷增強。孝昌年間,靈太后掌控朝堂政局,害死自己兒子孝明帝,立小兒子為皇帝,柱國大將軍爾朱榮素藉為先帝報仇之名進軍都城洛陽,史稱河陰之變。

造成洛陽城血流成河,富家大戶和黎民百姓紛紛逃離,昔日的輝煌蕩然無存。北魏統治者深切感受到政局的穩定需要一種力量,在此之下府兵制應運而生。

(二)世兵制的弊端,促進府兵制推行

世兵制是我國古代政治、經濟和軍事發展的產物。三國時期由於統治者不僅需要強大的軍隊和戰鬥力,還需要農民提供充足的糧食維持經濟發展和軍隊的供應。三國時期統治者強制性將百姓劃分為普通農戶、屯田戶、軍戶,其中軍戶就是世兵制。

唐朝府兵制度之下,為何將“八馱制”“改為“六馱制”?

世兵制就是所謂的世代為兵,父死子替,兄終弟及,花木蘭替父從軍的故事也是由此而來,世代為兵的方式為世兵制留下了弊端。世兵制下的士兵身份卑微,待遇受到不公,生活苦不堪言,連年征戰死傷無數,導致大量的士兵叛變和逃離的局面,北魏拓拔氏在此情況下建立了新的兵制。

二、府兵制歷時多個朝代,唐朝統治者為強化中央府兵,加強中央集權,使府兵制達到頂峰,推動府兵制度下“六馱”的發展

(一)唐高祖實行“唐承隋制”

隋朝滅亡之後,李淵稱帝建立唐朝。唐太宗李淵在位期間沿用了隋朝一整套的兵制,所謂“唐承隋制”,恢復隋朝府兵制,廢除總管改為都督制。武德年間,唐高祖對府兵制進行明確的規定府兵制不在是單純的徵兵制度,而是宮廷禁衛的一種。

唐朝府兵制度之下,為何將“八馱制”“改為“六馱制”?

唐高祖為了強化中央府兵,加強中央集權統治,將中央府兵和尚書省之下兵部的領導權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並且讓自己的兒子管理軍務之事,然而府兵制也進一步的發展,至於府兵制下的“六馱”依舊因襲隋制是一種輜重運載的六馱馬。

(一)唐太宗時期府兵制基本定型併成熟

唐太宗李世民繼位後,在先帝唐高祖的管理之下又進一步加以整頓和完善府兵制,使府兵制更加體系化,根據史料《資治通鑑》記載,唐太宗將唐王朝的疆域劃分十個道,設立六百多個軍府,驃騎府和車騎府改為折中府。

折中府又分為上、中、下三府,府兵得編制十人為一火,有火長進行“火”管理,五十人位一隊,有對正進行“隊”管理,旅和團的府兵編制也是如此。唐太宗此舉不僅強化了中央府兵、加強中央集權,而且進一步完善了府兵制,對於“六馱”問題也給予了回答“火”與“隊”。

三、在我國古代“八馱馬之制”作為“六馱馬之制”的前身,兩者存在異同

(一)從“八馱”到“六馱”兩者有何不同

根據史料記載和考古研究之表明,《隋書》記載:隋煬帝“益遣募人徵遼,馬少不充八馱,而許為六馱”,由於馬數量少的原因,不得不將“八馱馬”改為“六馱馬”的標準,可以明確的肯定“六馱”的前身是“八馱”。

唐朝府兵制度之下,為何將“八馱制”“改為“六馱制”?

對於隋朝府兵制流傳這樣一句話“八馱馬是常態,六馱馬是意外”。“八馱馬”之制雖然不是唐朝社會的產物,但是在唐朝府兵制度中有些重要組成部分,為唐朝府兵制之下“六馱馬”有了很好的發展。

“八馱”和“六馱”兩者之間不管是概念上還是制度上都是因襲隋制,在性質上沒有什麼差異,“八馱馬”和“六馱馬”兩者雖然都是運輸重物的馬匹,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一些不同之處。

第一點就是數量上的不同,“八馱馬”比“六馱馬”數量多,第二點就是用處不同,“八馱馬”主要在軍隊出征是所採用,而且用的都是真馬,“六馱馬”只是府兵制下的一種輜重運載體制,有時不一定是馬,而是驢、騾和牛。

(二)唐朝時期府兵制下的“六馱馬”

唐朝時期府兵制有具體而詳細的軍隊組織,其中“六馱馬”是府兵制最為重要的軍隊組織和基本規定之一,“六馱馬”

其實就是府兵制中最基層的組織“火”,“火”主要將配備好的馱馬用來運輸重物,“火”的人數一般為十人一組。

唐朝府兵制度之下,為何將“八馱制”“改為“六馱制”?

唐朝時期府兵制下的軍隊組織還有“步兵”和“騎兵”之分,“騎兵”稱為越騎團,“步兵”就稱為步兵團,步兵團屬於基本建制一種形式,是用來行軍打仗和軍隊基層建制,步兵團也是十人為一“火”,在某種說法上可以說“六馱馬”是屬於“步兵”的。

四、唐朝府兵制度下“六馱”屬於“火”還是“隊”,以及府兵作戰時“火”與“隊”裝備

(一)唐朝時期“六馱之制”屬於“火”還是“隊”

“火”是府兵制中軍隊最基礎的行軍組織,十人為一“火”“隊”是府兵制中比“火”更高一層的行軍組織,五十人為一“隊”,相當於五個“火”的數量。因為“火”與“隊”存在著數量上的差異,在我國古代便引起了有關“六馱馬”屬於“火”還是“隊”的不同說法。

根據史書記載,可以證明“六馱馬”不僅屬於“火”而且也屬於“隊”,只是因為在各個朝代時代發展的背景不同,在不同時期有著不一樣的記載而已,其實兩者並沒有存在實質性的差異。“六馱馬”無論屬於“火”,還是屬於“隊”都是唐朝府兵制下一種軍事輜重運載的工具。

(二)府兵制下“火”與“隊”的戰時裝備

唐朝府兵制下的“火與隊”雖然沒有存在實質性的差異,但在行軍裝備上存在著天壤地別的差異,唐朝以前,府兵制中以“隊為主,火為輔”,唐朝時期改變了以往的府兵制的主輔關係,改為“火為主,隊為輔”的標準。

唐朝府兵制度之下,為何將“八馱制”“改為“六馱制”?

在戰時裝備上“火”主要有六馱馬、火具烏布幕、鐵馬盂、鋸皆一、甲床二、斧、鉗、框等戰時裝備,“隊”主要有鑽火、胷馬繩二、足絆皆三、隊具火鑚一、首羈五種戰時裝備,從戰時裝備數量上可以看出唐朝時期“火”比“隊”更受重視。

五、唐朝時期府兵制伴隨著均田制的瓦解,“六馱”受到影響,繼而“募兵制”出現,減輕農民兵役負擔,建立強有力的軍隊

(一)唐朝均田制瓦解使府兵制受到牽連

唐朝府兵制在當時並不是唯一兵種制,之所以能夠取得偉大的成就與唐朝均田制的發展脫不開關係,同樣的道理均田制的發展如果受到阻礙,府兵制必然受到牽連,“六馱”也隨之受到影響。

唐朝前期均田制的推行導致土地兼併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使許許多多的黎民百姓無法承受當時的兵役和勞役,最終唐玄宗李隆基的廢除了均田制,建立“兩稅法”。

作為均田制的產物府兵制也受到了牽連,府兵制失去了均田制的經濟來源,府兵制下的百姓和士兵無法提供曾經自給自足的糧食與武器,導致大量府兵逃跑的情況愈演愈烈,軍府進一步的空虛,府兵無法滿足唐王朝的需要,最終唐朝前期府兵制退出了唐王朝的歷史舞臺。

(二)唐朝前期府兵制促進後期募兵制的發展

唐朝時期募兵制取代府兵制是歷史進步的體現,雖然唐朝均田制和府兵制存在著一些弊端,但不可否認的是均田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我國古代小農經濟的發展,按人口分配土地讓更多的百姓能夠衣食無憂。

唐朝府兵制度之下,為何將“八馱制”“改為“六馱制”?

對於府兵制雖然出征時要自備武器和糧食,加大了士兵和農民的負擔,出現士兵逃亡的現象,嚴重影響戰鬥力,但府兵制的出現也加強唐朝前期中央集權的統治,不易出現軍閥勢力。

直到唐朝後期募兵制的出現解決了府兵制以往存在的弊端,募兵制由國家提供武器和糧草,減輕了農民和士兵的負擔,不僅維護了長期發展的自然經濟,還提高了士兵的戰鬥力,建立一支強有力的軍隊。

參考文獻:

《新唐書》

《舊唐書》

《唐要會》

《資治通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