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讓實習學生遠赴崑山打工,雲南一職高校長受賄勞務公司10萬

中國紀檢監察報9月26日報道,8月10日,雲南省墨江縣職業高級中學原校長楊樹忠在懺悔反思材料中寫道:“作為一名有22年黨齡、從事31年教育教學和20年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人民教師,在縣紀委監委開展組織談話時沒有主動承認自己的違規違紀違法事實,卻選擇了編造謊言欺騙調查人員、對抗組織審查,我現在後悔莫及……”

“我們是縣紀委監委調查組成員,根據掌握的問題線索,對你開展談話。你要如實說明問題,主動承認錯誤,爭取寬大處理……”6月15日,墨江縣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對群眾舉報楊樹忠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初步核實。

楊樹忠當時承認了接受江蘇崑山潤澤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法人丁某某賄賂10萬元人民幣的違法事實,但事後他交給談話人員一份《補充協議》,並振振有詞地說10萬元錢是根據《補充協議》規定收取的職校實習生勞務輸出補助經費,不存在收受賄賂的情況。

“談話的時候他對簽訂《補充協議》隻字不提,第二天卻又拿著協議推翻口供,這件事很蹊蹺。”調查人員說。

面對這個出爾反爾的調查對象,墨江縣紀檢監察機關迅速行動,很快揭穿了他的謊言。

原來,得知紀檢監察機關在調查自己的問題後,楊樹忠為了掩蓋其犯罪事實,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偽造《補充協議》。

墨江縣職業高級中學辦公室人員舒某某說:“6月15日,你們找楊樹忠談話後,他來到學校辦公室,安排我聯繫江蘇崑山潤澤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偽造《補充協議》,他在這份《補充協議》上簽名,蓋上私章和學校公章,把落款時間寫成2017年4月13日。”

江蘇崑山潤澤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法人丁某某證實:“2016年12月,學校和我們合作的時候,只簽訂過《校企合作協議》,沒有簽過《補充協議》。”

6月25日,經墨江縣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研究,決定對楊樹忠違規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隨著審查調查的深入,楊樹忠涉嫌受賄等職務犯罪問題逐步浮出水面,但是他對這些違規違紀違法事實閃爍其詞、拒不承認錯誤。

“根據案情和楊樹忠的表現,考慮到只有採取留置措施,才能進一步掌握其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墨江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說,7月20日,墨江縣紀委監委報經普洱市紀委監委同意,對楊樹忠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間,楊樹忠累計收受丁某某等4名企業主賄送的17.46萬元人民幣,接受張某某等2名企業主幫其支付車輛維修、保養及保險費用1.17萬元人民幣,與他人私分書店返還學校的0.72萬元人民幣;4次與有業務相關的業主打麻將賭博,2次收受禮品和享受業務相關業主提供的省內免費旅遊;串供和偽造相關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材料,企圖掩蓋其違紀違法事實真相,對抗組織審查。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根據審查調查結果,8月23日,楊樹忠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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