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峨眉山接二連三的跳崖,風景區有責任嗎?死者有賠償嗎?如果有賠償會不會引發連鎖效應?

尒眼聙3


峨眉山金頂捨生崖,又名攝身崖。垂直高度任何景區都無能與其匹敵!這裡有許多傳說和未接之謎,一直影響著人的正常思緒。清晨佛光普照,雲霧繚繞,看上去像一片仙境。捨生崖也是我國景區自殺率最高的一個景區,每年每月都有人在此輕生。其實捨生崖底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樣,很多好奇驢友穿過張溝村來到捨生崖下,景象髒亂不堪,破揹包、食品、塑料袋。垃圾成山!


2018年跳崖事件,不止這些,據峨眉山管理人員稱,現在社會壓力大,導致很多人都有輕生的念頭。其實在這兩起事件之前還有好多類似跳崖事件。

2018年8月26日,山東22歲小夥給導遊發信息稱“我跳崖了,不用等我了”至今下落不明。

2018年5月15日 一男子因工作事情想不開想跳崖輕生,最後被僧人救起。

還有好多內心崩潰,去組團跳崖的。真是奇葩!

這一微博的發佈,導致回帖人數與日俱增,最後被網警發現,最後經過勸阻此事不了了之!


為了減少類似的事情出現,景區管委會,採取了一系列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營救團隊。如果出現意外,景區安全防護措施一切正常,跳崖獲賠是不可能了。應該把“地有引力”上訴到法庭。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選擇自己生命的權力。只能說是看破紅塵、一切盡在捨生崖。 地球那麼大,中國美食那麼多,漂亮美女……祖國美好的東西這麼多,要善於發現。

社會在進步,要擁有一個強大的內心。不要太過迷戀一些事物,要懂得“捨得”!一連串的事件讓人“深思極恐”


科技有感


我也想去跳一次!生活看不到希望了!











日出陵水


峨眉山金頂,對許多人來說,不管去沒去過似乎都不太陌生。因為,除了峨眉山是中國四大佛教聖地之一外,它還有一個使其聞名的地方,便是“捨身崖”。

那麼,為什麼那麼多人都會選擇在金頂跳崖、自殺呢?我以為,其第一個原因就是:特殊的環境。

金頂,位於峨眉山最高峰,在那裡,不僅是看日出、看雲海,還可以看到佛燈、佛光。“每當清晨,自金頂下望,只見雲霧似海,時如波濤翻滾,時又風平浪靜,真是變幻無窮,奇妙無比。在沒有月光的晴天夜晚,有時還出現熒熒火光,一明一暗,大小不一,這就是峨眉奇觀神燈。”在捨身崖,“站在崖邊望出去,雲海縹緲,山風一吹宛如仙境,會令人產生跳下去飛翔的慾望。而每當風靜日朗,下午二三點鐘以後,在金頂捨身巖上俯身下望,有時會看到五彩光環浮於雲際,自己的的身影置於光環之中,影隨人移,互不相失。無論多少人,人們所見也終是自己的身影。這,便是最為神奇的是‘佛光’。”在這種環境下,讓個別人產生幻覺恐怕是在所難免。特別是“修行”到某種程度的“善男信女”,看到此或許會有“見到真佛”的感覺,於是投入到佛的懷抱,跟隨著佛到西方極樂世界去了!

原因二,由於“觸景生情”而產生的衝動心裡、衝動意識所導致的瞬間衝動行為。

前段時間,在網上看到過兩個視頻,一個是在華山:畫面中只見一個男子,在棧道上走著走著,忽然自己解開了保險繩、從棧道上跳了下去。另一個則是在壺口,一個男青年翻過護欄跳了下去,幸虧是掉在了岩石上,才沒有瞬間被浪濤捲走。等摔斷雙腿的男青年被工作人員救上來後、問他為什麼跳時,男青年竟然說不出任何跳下去的理由,只是說當時忽然萌發了一個“跳下去”的慾望。這就跟上面說的在金頂看到雲海時會令人產生跳下去飛翔的慾望一樣。我相信,在某種特殊環境下、瞬間萌發出某種“奇異”想法的人絕不是個例。在《水滸傳》中,產生的死的念頭且付出了生命的就有兩個人。一個是浪裡白條張順,來到西陵橋上,看了半晌。時當春暖,西湖水色拖藍,四面山光疊翠。張順看了道:"我身生在潯陽江上,大風巨浪,經了萬千,何曾見這一湖好水,便死在這裡,也做個快活鬼!"於是老天爺成全了他,在湧金門被亂箭射死。還有一個就是魯智深,在六和塔聽到了錢塘江潮信後,想起了智真長老留給他“聽潮而圓,見信而寂”的偈語,於是沐浴更衣後,自動“圓寂”了!你看,這種情況不光是今人的“專利”,古人同樣如此。

第三,前例太多而導致出後人的從眾心理。

大家出去逛街,原本沒打算買某樣東西,可看一群人在那裡搶著買,便會不由自主的也跟著買回來了。還有到某地吃飯時,一家飯館沒人,清淨的很,而旁邊一家人滿為患,於是大家寧願在人滿為患的飯館等座,也不會去沒人的飯館吃飯。為什麼?人多肯定飯做的好。買東西、吃飯這樣,當人們在生活中遇到了諸如失戀、病痛、生活艱難等一些難以擺脫的困境而決定自殺時,同樣會選擇一個別人都愛去的地方。不光是金頂,世界上那些個“自殺天堂”、“自殺聖地”也都同樣如此。再一個原因就是捨身崖下面,是一個近700米深的斷崖,從這跳下去保證是“一錘定音”,絕無生還可能!

好啦,在金頂跳崖的原因說到此為止。下面說說提問者的問題,即:這麼多人從你這跳下去了,那麼作為景區,你們應不應該承擔責任?應不應該予以賠償呢?

哲學家費爾巴哈在《幸福論》中說過這麼一段話:“人生來就是追求幸福的,就如同蟲子追逐綠葉一般。”那麼對有些選擇自殺的人怎麼解釋呢?費先生是這麼解答的,他說人之所以選擇了自殺,是因為他所面臨的處境、沒有比選擇自殺更能擺脫的了。所以他認為:自殺,同樣是對幸福的一種追求!

按照費先生的觀點,在金頂跳崖的人、絕大部分都應該是追求“幸福”去了。那麼。景區是否要為此承擔責任,予以賠償嗎?我以為:景區不應該背這個鍋。為了避免有人自殺,景區已經做出了很多努力,在捨身崖設置了護欄不說,聽說最近又建起了玻璃護牆。不過話說回來,峨眉山是佛教聖地,如果能夠從大家捐贈的善款中拿出一些錢來,本著“普度眾生”的善念,對確實因為死難者而給家人帶來困難的家庭幫上一把,這難道不也正是佛家的初衷嗎?

我佛慈悲,阿彌陀佛……為盼!








把盞常聊


奇了怪了,現在的人做啥都沒有底線,自己作死還要人家賠錢,人家景區千百年來都在那兒,你自己跑去尋死沒有人攔得住,景區憑啥該賠錢。


南岸區小溪


我覺得像這種選擇景區跳崖的人,不僅不能賠償死者,反而要死者的家屬賠償景區,應該出臺相關規定,在景區自殺要向景區賠償損失。你在人家的景區裡跳崖,是對人家景區的汙染,給景區帶來不便,影響其他遊客的心情。


安全視窗


接二連三的跳崖?不會是山崖處的地理位置特殊,有看不見的大風突然出現把人吹推下山崖的吧?就是說當遊客到達經常發生跳崖處位置觀風景時,本來就壓根沒有跳崖的衝動或想法的,哪知當人站在崖邊欣賞風景時,突然一股山風出現在身後,突然向崖外方向吹過來,遊客在不知情沒心理準備情況下,被一下像背後有人猛推一下一樣而把遊客推下了山崖。掉下山崖的遊客又沒有生還的,加之大山風又看不到,也就一直以為是遊客自己突然跳崖的!建議景區請流體力學專家用儀器儀表連續監測十天左右(最好是出現“跳崖”頻繁的季節或時間段),看是否有經常出現突然出現或突然改向的風力!感覺這方面的原因可能性還是很大!沒聽說別處的山崖上或哪個高樓頂經常有想不開跳崖跳樓的現象,而且還是頻繁發生。


手機用戶澆灌


景區沒有責任,如果有人要跳長江和要跳黃河國家有責任嗎?這個問題太可笑了,弱智的提問,每個人到了一定年齡,他所做的事情就要負相應的責任,不是誰能替代的,我們國家的法律有些已經滯後,向小學生,中學生對同學造成的傷害,一般就是去醫院進行治療,沒有相關的法律責任。他們沒有負刑事責任,不管是誰你要做什麼就要負什麼責任。天經地義,別人替代不了。


賽汗騎士


抗日時期,河北省.易縣.狼牙山,有八路軍五壯士被日軍包圍,在山頂無路可走,最後摔碎槍支,跳下懸崖,被稱為五壯士。而現今有跳下懸崖的人,不外乎是有身邊的親人給的壓力過大,或者長期受到欺凌,要不就是借了高利貸,又反悔了,要不是買股票賠大吃了,要不就是投資房地產,又不想日後多交房地產稅,而心疼錢了,要不就是被子女啃老,自覺永無出頭之路了,要不是身患癌症,已經死期將至啦,再不就是患了抑鬱症,覺得活著沒意思啦,等等,各種的原因。都不該跳懸崖,選擇死。因為這樣的死和五壯士的死是完全不一樣的。要知道,山窮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咬牙堅持住,至少也要活到63歲退休,別想這麼多,幹去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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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應狀告跳崖作死者,追究其法律責任:1、跳崖作死之人無視景區自然風光,肆意妄為,應追究破壞自然風景罪,賠償景區損失1億;2、跳崖作死之人藐視景區自然風光是大自然對人類最美得至高無上的精神、視覺上的贈予!它作死得一跳,將這一切毀於瞬間,這無疑給美好的自然景區造成了無法挽回和估量的損失!應追究跳崖作死摧毀自然不可複製罪,賠償景區1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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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一下美國那個著名的舊金山大橋,也就是金門大橋,高度就有300多米,所以就成了自殺者的首選之地。據說自建成以來,已有數千人跳橋自殺。美國人怎麼應對呢?第一,加防護欄,第二 在橋頭設有心理諮詢熱線,用來勸說自殺者回心轉意。

回到題目,遊客自殺,景區沒有直接責任,所以也不存在賠償的問題。

但是景區應該加強防護管理,在每一處危險的區域設警示牌、防護欄。另外可否在景區入口也設有心理諮詢熱線,或者心理諮詢志願者,來給輕生厭世者一個傾訴的機會。

人來世上走一遭,就是要嚐盡酸甜苦辣才罷休。所以,珍愛生命,遠離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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