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大整治|好大膽!無證駕駛未檢驗大貨車!罰!

大整治|好大膽!無證駕駛未檢驗大貨車!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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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車輛逾期未檢驗

這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不僅損害合法車輛所有人的利益

還嚴重擾亂了交通秩序,影響交通安全

是潛在的

大整治|好大胆!无证驾驶未检验大货车!罚!

2018年8月11日上午11時許,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管理四大隊執勤民警在桂林市包茂高速四大隊轄區內二塘高速收費站出口處開展交通違法“大整治”行動,突然,查緝布控系統報警稱有一輛紅色大貨車駕駛證異常,根據查緝布控系統指令,執勤民警該車輛進行了攔停,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其進行證件檢查。

大整治|好大胆!无证驾驶未检验大货车!罚!

經查駕駛員黎某某,29歲,為廣西桂林市平樂縣二塘鎮周塘村委周塘村人,剛剛報名考駕駛執照,還沒有進行科目二的考試,屬於無證駕駛狀態,其駕駛的車輛是他剛剛購買的二手車,經查實車輛號牌桂CJ8255車輛逾期未檢驗,在瞭解了以上情況後,執勤民警針對黎某某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500元的處罰,並依法將其車輛暫扣,駕駛員黎某某當場表示認可當事民警的處罰並表示以後一定考取了機動車駕駛資格證之後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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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無證駕駛且駕駛逾期未檢驗的大貨車在高速路上行駛,對自己和對他人都是造成了道路交通的巨大安全隱患,切勿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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