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3 荊門一男子竟擅自用磚頭拆除鐵路防護圍牆,原因令人哭笑不得……

7月20日晚8時許,一名家住荊門東站居民點的男子因上下班抄近道,無視鐵路部門放置的警示牌,翻越荊東支線K3+950公里處圍牆,並圖今後方便,撿磚頭將防護圍牆部分拆除。

荊門一男子竟擅自用磚頭拆除鐵路防護圍牆,原因令人哭笑不得……

荊門火車站派出所指揮室民警利用線路音視頻監控發現了這一幕,立即出警趕赴現場,開展走訪調查和證據收集,最終鎖定了違法嫌疑人。

21日上午,民警將違法嫌疑人吳某(男,50歲,掇刀區人)傳喚至派出所,並對其詳細訊問,經瞭解,吳某為抄近道,便把鐵路防護圍牆拆除了幾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或者安全標誌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罰款;鑑於吳某主動承認錯誤,認錯態度良好,並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輕微,荊門所對其處以二日行政拘留。

鐵路沿線居民為圖趕集、耕作、出遊等方便,翻越鐵路抄近道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不惜損壞鐵路安全設置設備,鐵路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要遵守《治安管理處罰法》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從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的角度出發,不要隨意進入鐵路線路、在鐵路線上行走坐臥、更不要翻越防護網、圍牆等,損毀鐵路安全設施,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