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男子每年花3萬買太平人壽疾病險查出患瘤後被退保,這次我挺太平

先上案例:

珠海市民常先生近幾年陸續購買多份疾病、人身以及理財保險,每年支付保費約7萬元,最近因胸悶到醫院檢查患有腦垂體瘤,申請理賠時被保險公司單方退保,解除了涉及腦垂體瘤的疾病險,但其他保險繼續有效,讓其繼續付錢投保。

這引起了常先生的質疑,認為保險公司未盡到保險的職責,以其在投保疾病險之前一個月到醫院做C?T檢查確診有鼻炎為由單方解除疾病險涉嫌違法違規。對此,投保的太平人壽保險公司相關人士回應,CT檢查除發現常先生有鼻炎,還顯示頭部胺區有異常,要做進一步檢查,但這一情況常先生未在投保前如實告知,企業依法解除保險合同,但常先生購買的其它保險不受影響。

年花約7萬買保險,查處患瘤後起風波

市民常先生做珠寶生意,經常往返西藏與珠海之間,風險意識高,最近三四年陸續從太平人壽購買了多種疾病、意外、壽險等保險產品。

“我現在每年要支付約7萬元保費,圖的是萬一遇到意外或風險,能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一些保障”,常先生說,其最近一次購買保險是2017年12月,當時太平人壽保險代理人魏女士向其推薦了一款保額70萬的疾病險組合,分別是“太平福祿倍佑重大疾病保險”、“太平附加福祿倍佑兩全保險(分紅型)”和“太平康悅醫療保險”,稱可保障多種重疾和輕症,為此每年要支付3.1萬餘元保費。

2018年4月28日,常先生從西藏回珠海,幾天後的5月3日乘車途中出現胸悶,後經醫院多方檢查,發現患有腦垂體瘤,因做手術有風險,其沒有下定決心,身體好轉後便出院,其間花費一萬餘元,其隨後申請住院理賠,不料5月18日卻突然接到太平人壽解除保險合同的通知。

焦點一:為何被解除疾病險?

當事人:因曾患鼻炎理賠遭拒

好好的疾病保險為何會被解除?常先生給出了自己的說法,稱太平人壽在進行理賠調查時,發現其2017年11月,也就是在購買該份保險前約一個月曾在醫院做過B超和CT,CT報告確診其有蝶竇炎(屬於鼻炎的一種)。

常先生坦言,去年11月其從西藏回來發現有胸悶,確實到醫院檢查,心電圖無異常,CT報告確診其有蝶竇炎(屬於鼻炎),他隨後持報告找醫生診斷,醫生也僅是詢問其睡覺是否打呼嚕,是否有間歇性呼嚕,其回答有打呼嚕,但不是間歇性,醫生隨後說沒問題,讓其回家多注意休息,也沒開任何處方用藥,如今因為查出有腦垂體瘤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並繼續承保,保險公司卻因為其曾檢查有鼻炎單方解除保險合同,明顯違背相關法律法規,涉嫌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保險公司:不僅有鼻炎,CT檢查顯示腦部胺區有結節

常先生的說法是否屬實?事情真相又是怎樣的呢?南都記者採訪了珠海太平人壽保險理賠部門負責處理此事的人士和當初為常先生投保的保險代理人魏女士。

魏女士證實了常先生投保的經過,但表示5月3日常先生投保幾個月後就因為胸悶住院,其後來從常先生的朋友處瞭解情況後,一直積極奔走,幫忙處理理賠的事情,但公司在理賠調查中發現常先生在投保一個月前曾因為身體不適到醫院做過腦部CT,結果除顯示有蝶竇炎,還註明“其腦部胺區有結節,要作進一步檢查”,一共有兩個問題,但常先生並未告知。公司解除保險合同,並非常先生所說的僅僅因為有鼻炎,還包括腦部胺區有結節。

太平人壽保險珠海理賠部門有關人士給出了相似的說法,並表示由於常先生投保時未告知,公司近日根據《保險法》第十六規定解除合同,但這一次的住院費用,公司仍正常賠付。常先生投保的其它險種比較早,當時身體健康是沒有問題的,所以這次的事情不會影響他之前的保險。

對此,常先生回應,CT報告中確有“胺區結節建議做進一步檢查”的內容,但確診的只有蝶竇炎,未發現其患腦垂體瘤,而自己並非醫生專業人士,無從判斷“腦部胺區有結節”意味著什麼,也不知道要做哪些進一步檢查,所以其只能選擇相信醫生的診斷,但當時醫生看完CT後也並沒有說其還有其它更嚴重的疾病,也沒有安排作進一步檢查,所以他並不知道自己有腦垂體瘤,並未故意、惡意隱瞞。

不過,太平人壽有關人士表示,這只是常先生個人說法,並未提供證據證明。

焦點二:保險公司是否盡到提醒告知義務?

當事人:投保時未要求體檢,未詳盡提醒

常先生表示,其去年12月投保之前,保險代理人魏女士當時曾詢問過其身體狀況,但只有這短短一兩句話,他並不清楚購買疾病險哪些情況需要告知保險公司,哪些不需告知,哪些情況不能投保,其當時回答近幾年體檢都沒問題,但去西藏工作時偶爾有胸悶現象,想著是高原反應,未做任何治療,而魏女士和保險公司當時也未要求其進一步體檢確認,便讓其交了3萬餘元保費順利投保,“當時給我的感覺就是儘快促成我投保,儘快讓我交錢。”

保險公司:投保前明確提示五年內是否做過B超、CT

保險代理人魏女士說,在投保前,她一定會問清楚客戶有沒有生病住院,近幾年體檢情況,當時常先生回答自己沒問題。

太平人壽理賠部門相關人士回應,投保前,投保單上已明確提示客戶五年內是否做過B超、CT,如果做過這些檢查發現有問題應當提供檢查結果,客戶也簽名確認了,而且常先生就在投保前一個月剛好做過CT,但他說自己沒有問題,未如實告知。

此時應該有無數人開始痛罵保險公司無良欺騙,人總是趨利避害的,根本不會記得當時自己沒有如實告知。如實告知一欄中明確提及,你只需要在是或者否中勾選就可以,你選擇了否!這算不算騙保呢?

保險不能理賠,最大原因是不符合保障責任,但如果被拒賠,99%的原因是因為未如實告知!

我們不說的騙保這麼難聽,但是對保險公司而言,是主管欺騙還是客觀忽視其結果是一樣的,如果保險公司都不能規避這樣的風險,那麼他也不保險了!

如實告知:買保險最最最重要的事情,沒有之一

如實告知有多重要?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完全有理由拒賠!你覺得這有多重要?

保險是最大誠信合同,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對等。只有投保人(和被保人)如實告知自身狀況,保險公司才能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承保,或附加條件承保,在風險發生後履行賠償保險金的義務。

在我們國內保險業,如實告知執行的是問詢告知的標準,即,保險公司問到的如實回答,沒問到的不用回答。

1、具體點說,哪些不必告知,哪些必須告知?

必須告知的(一般會問詢)都是涉及到保險公司是否接受投保,或改變條件承保的疾病或狀況,比如先天性疾病、三高、甲狀腺結節、腎結石、乳腺結節、超重、住院史、手術史、長期性頭痛、腹痛、嘔血等等。

不必告知的(一般不會問詢)都是短期類、不會復發、無後遺症的疾病或狀況,比如感冒發燒、輕度骨折脫臼、輕微燒燙傷等等。

2、搞不清楚的病症怎麼辦?

有時候我們會遇到弄不懂的疾病,不知道是否符合健康告知怎麼辦?比如體檢報告中,什麼是TSH升高?什麼是T波改變?什麼叫乙肝兩對半?還有一些指標會莫名其妙的加上疑似,或者乾脆加個問號,這種情況怎麼辦?

有兩種辦法,第一種是找專業的保險銷售人員幫助,或者找醫生解讀。但這種辦法不保險,銷售人員畢竟不是醫生,更不是決定投保能否成功的核保人員。而醫生解讀也不可取,因為醫生對疾病的看法和保險公司核保的看法不同,醫生認為不影響工作、生活的病都不用管,而保險公司認為但凡有概率增加以後患病風險的病和狀況,都很嚴重!

好了,不必糾結了,為了避免理賠時出問題,直接選擇第二種辦法:如果有體檢報告,且有健康異常或看不懂,直接提交體檢報告進行人工核保吧。把選擇權交給保險公司,同時也是把壓力轉移給了核保人員,只要核保通過,我們便沒有後顧之憂了。

這裡也提醒大家,有健康異常,千萬千萬不要再在網絡上投保了!因為有過異常的投保記錄,會增加核保的難度,甚至直接被拒保!最佳的做法是找線下業務員操作多家保險公司同時投保,最後保留核保結果最好的。

3、實在想不起來的病怎麼辦?

分兩種情況,如果是有過住院、手術、正規醫院或體檢機構體檢,那麼不用再想,找到病歷、體檢報告,提交後人工核保就好。

如果以上記錄都沒有(是沒有過,不是丟了),且除了已經問到的疾病外,還有的問題非常籠統,比如:“是否有以上所列舉病症以外的其它異常”、“其它疾病”?

這樣的要怎麼回答?如果沒有想起來並告知,以後理賠時會不會有影響?

告訴大家,放一萬個心,當這幾個字是廢話就成!

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是怎樣的?

當我們提交體檢報告進行人工核保後,保險公司會給出什麼樣的核保結果?

1、標體承保

雖然有健康異常,但保險公司認為影響不大,所以歸入健康人群投保。

2、除外責任

意思是已有的疾病及所關聯的疾病不保,以後出風險也不賠,但是其他的疾病可以賠。舉個例子,甲狀腺結節是目前最常見的健康異常,如果保險公司附加“除外甲狀腺相關疾病”,意思就是以後甲狀腺相關疾病(如甲狀腺癌)都不賠了。

3、加費承保

意思是保險公司在正常保費基礎上增加一定比例(10%-100%都有可能),只要投保人認可這個條件,保險公司就可以正常承保,出險後也是正常理賠。

4、延期處理

有的疾病並未穩定,需要一定時間觀察,等到病情穩定後,保險公司才會接受再次投保。

5、拒絕投保

就是字面意思:本產品不適合你,你花再多錢,我們也不賣。

另外,當被保險人健康狀況不明,保險公司會下發體檢函,要求再次體檢診明病情後再決定是否承保,比如已治癒疾病無復發,結節類確認為良性等。

對於已經有了健康異常的人,標體承保可遇不可求,如果得到除外責任或加費承保(比例適當)也是幸運的事情,因為保險公司都認為你比一般人面臨更大的健康風險了,能夠獲得一份保障就應該及時抓住。

最後: 如實告知是保險投保前最最最重要的事情,沒有之一!

如果銷售員跟你說不用如實告知,“只要過了等待期就可以了”,或者說“只要過了2年保險公司一定會賠”,你就可以不再理他了。

要麼他不專業,要麼他沒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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