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7月起,《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將正式實施!

昨日從中國殘聯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審定,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同意,作為語言文字規範發佈,將於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7月起,《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将正式实施!

圖為發佈會現場

《國家通用常用手語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是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和《國家語言文字“十三五”發展規劃》要求,服務特殊人群語言文字需求的重要語言文字規範,是貫徹黨的十九大“辦好特殊教育”要求,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在語言文字領域的重要體現。

語言文字是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我國有三千多萬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手語和盲文是他們使用的特殊語言文字,是國家語言文字的重要組成部分。規範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是增進殘健間、地區間交流,促進教育、文化、信息化等各項事業發展的必要條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補充,其規範化是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教育文化事業、殘疾人事業發展和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進行了一系列手語和盲文的規範化工作,成績顯著。《國家語言文字“十三五”發展規劃》提出:“把手語盲文規範化作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內容”。國家語委與中國殘聯於2010年共同設立重大科研項目,支持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規範標準的研製。2015年,“國家通用手語標準”和“國家通用盲文標準”兩個重大課題順利結項,形成《國家通用手語方案》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兩項成果,在全國55個單位(含特教院校、殘疾人專門協會、盲文出版單位)進行了為期一年半的試點,並在試點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

《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手語盲文規範化工作的總結、繼承和提升,也是信息化時代手語盲文規範化工作的新起點。《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的發佈,是國家通用語言的豐富和補充,是對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使用手語和盲文的語言權利的保障;為他們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成果提供便利,將進一步加快手語和盲文規範化進程,極大促進殘疾人文化、教育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兩項規範近期已分別由華夏出版社和中國盲文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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