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機構“三定改革”的意義

機構改革進行“三定”有何意義

一、"三定"規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文件,是政府部門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

二、制定"三定"規定,是貫徹中央關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精神,落實各級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中心環節和必要的措施。

三、通過制定部門"三定"規定,要把機構改革的任務落到實處,解決政府履行職責中均突出矛盾和問題,理順職責關係,加強部門責任,科學設置機構,合理配置編制。

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視部門"三定"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細緻謀劃,並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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