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河北4市21人被查处!副县长、镇长、主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日对外公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涉及河北1起:

河北省唐县副县长郭贺伟等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6月,郭贺伟和唐县古北岳管委会主任刘高远到县唐尧文化园旅游开发项目现场调研后,接受该项目企业负责人宴请,高昌镇党委书记李贺兴、镇长许小超,北高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孟虎等人陪同。另外,许小超还在组织核查期间不如实说明情况。2018年4月,郭贺伟、刘高远、李贺兴、刘孟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许小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滦县茨榆坨镇原副镇长宋志庆、原民政办工作人员宋春成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主管民政工作的宋志庆与工作人员宋春成,履行城乡低保工作职责不力,审核把关不细,致使该镇辖区11户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户通过城乡低保审核,并违规领取低保保障资金共计15.11万元。宋志庆、宋春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低保保障资金予以追缴。

2.丰南县黄各庄镇黄各庄三村党支部原书记田振国贪污春粮救灾款问题。田振国任黄各庄镇黄各庄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春粮救灾款的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将春粮救灾款6000元占为己有。田振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丰南县南孙庄乡张六庄村党支部书记周志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问题。周志云任南孙庄乡张六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收受申请低保人员好处费500元,为其谋取利益。周志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给申请低保人员。

4.丰润区新军屯镇保全庄村挪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6年,丰润区新军屯镇保全庄村擅自挪用危房改造剩余资金共计2.14万元用于村内公共事业,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薄占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家口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沙岭子镇二里半村党支部书记张永军等人违规办理扶贫项目问题。该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增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过程中,未执行民主评议程序,且编造会议记录等虚假材料用于项目申报,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永军、妇联主任于秀芳民兵连长张克峰负主要责任,张永军、于秀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克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沙岭子镇民政所所长刘志忠地方道路管理所所长赵建晨审核把关不严,二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崇礼区西湾子镇窄面沟村党支部原书记闫向东、村“两委”委员郭彪龙违规收费、套取扶贫资金问题。该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闫向东、郭彪龙违规向五保户、低保户收取费用共4.35万元;闫向东、郭彪龙以机械租赁、节水工程等名义虚开发票,套取扶贫资金17万元,以上违纪资金均用于村集体开支,闫向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郭彪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赤城县龙门所镇东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辛建军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辛建军违规为本人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0.7万元,辛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承德市双桥区通报3起领导干部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1、双桥区移民办主任吴建强因履职不力致使村级改厕资金被挪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双峰寺镇将西坎村等4村列为改厕重点村,由时任副镇长吴建强主抓改厕工作。由于吴建强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致使改厕重点村资金分配计算不精确、各村不同程度出现将改厕专项资金挪做村集体其他支出问题,吴建强对此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经双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建强党内警告处分。

2、双桥区狮子沟镇副镇长刘蕊因履职不力致使村干部个人养老保险费用在村财务入账报销问题。2009年12月,狮子沟镇上二道河子村到该镇农经站审核报销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和时任村主任张某某2007年、2008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合计5.24万元。经镇政府原会计赵某审核,时任镇农经站出纳刘蕊同意报销并全额支付了该笔款项。2018年2月,经双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蕊党内警告处分。

3、双桥区牛圈子沟镇城建所所长张靖因履职不力致使村民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资格问题。张靖在任牛圈子沟镇城建所所长期间,未认真审核该镇碾子沟村危房改造户相关信息,致使该村2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2018年3月,经双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靖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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