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感覺物業不好,大家不交物業費,換物業有用嗎?

程文順


換物業可以,但換物業沒那麼容易。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解聘和選聘物業公司必須通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並且表決需要符合雙過半要求,即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業主大會,同時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所以,選聘和解聘物業的要求相當嚴苛,要想組織一次這樣的業主大會難度之大,需要付出的努力之大,導致很多業主怠於行使自己的權利。所以,即便有很多小區具有更換物業公司的想法,但鑑於法律的強制性要求而難以實現。

不交物業費,這個比較不現實。這從實踐案例來說,對於業主拖欠物業費糾紛的案件,只要物業公司提起訴訟,其獲得勝訴的概率相當之高。若法院判決物業公司勝訴,業主還拒不繳納物業費,則將面臨被強制執行,還將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及被限制高消費等執行懲戒措施,反倒被動和不利。


葉律師




物業企業是根據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小區提供服務的。你單憑“感覺不好”就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這也太兒戲了吧,你知不知道你這種行為是違約行為,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提問者所說的一句“感覺不好”,就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可以看出提問者的人品和誠信,這是一個沒有誠信和沒有契約精神的人。一個人如果沒有誠信,沒有契約精神,他一定是會被當今社會所淘汰和唾棄。文明法治的社會,講的是守法和誠信。

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是小區物業附屬的公共設施設備及公共場所,服務的是小區內的全體業主。而不是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小團體,評論小區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質量的好壞,不是一句“感覺不好”就能評判的,而是要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來評判,是需要召開小區業主大會會議,由全體業主一人一票來決定的。

小區是否需要更換物業,這是需要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做出處全面分析找出物業管理企業存在的問題,共同協商解決辦法提出改進的意見。最後召開小區內業主大會會議,由全體業主議人一票,只要經專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1/2,且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就可以。

就目前我國物業管理市場來看,物業管理水平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優質物業管理費較高,服務較好;第二層次,維持基本服務,管理費用大多數老百姓能夠接受;第三個層次,管理費較低,只是提供簡單的保潔垃圾清運和看門服務。第一層次的物業企業管理的小區,業主的滿意度都是比較高的,無需更換;第二層次,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小區,同質化較嚴重,服務的質量不相上下,如果該物業小區提供的服務確實太差,可以考慮通過業主大會會議更換;第三層次,這種物業公司可要可不要,只要小區有熱心的業主願意承擔責任,可以考慮業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喜歡的關注、點贊、轉發,在我的個人主頁上能夠看到更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感覺物業不好,大家可以再在這個物業服務期間,可以收集、保留證據之後可以將該服務對應的物業費扣除後再繳納物業費。但是直接不交物業費是違法行為,不但需要補交物業費還有可能產生一定的滯納金。

之後就是更換物業了,不過過程有些麻煩,有業委會的小區直接召開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投票解聘物業後再從新進行選聘物業。

如果小區沒有業委會,就需要先行成立業委會後再召開業主大會。

業主不能全部參加的可由同一單元選出代表進行表決。


東友律師團


現在人只要居住在小區內,不管自己願意不願意,都要和小區物業打交道有聯繫,但是大多數人都不完全知曉,物業公司的具體職質是什麼?大多數人認為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的職質就是看看大門,清理公共衛生收垃圾,管理管理小區的停車秩序,聯繫聯繫小區公共設施維護,每個月到日子收收物管費停車費等,其它好象沒有更多的服務提供,其實每個物業公司的服務指南,服務項目是很多的,只是小區業主不知道物業公司,應該為小區業主們提供什麼具體服務,主要是有的物業公司不主動明示服務項目,其次小區業主沒有碰到問題時,大都也不關心這些服務項目,還有就是小區一些增值項目的公示,也存在不透明不公開的情況,由於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們,長期存在相互不溝通不瞭解,因此產生了很多的矛盾,這種情況下個別業主拒交物管費,物業公司收不足物管費,服務態度服務熱情變的越來越差,業主們對物業公司越來越不滿意,甚至發展到集體要求更換物業公司的地步,這種雙方矛盾發展的惡性循環,造成了個別小區業主與物業的矛盾問題,逐漸演變成當今,諸多社會矛盾中較為突出的矛盾。


施大林67


有百分之幾認為不好?別太籠統了,混餚是非不好!應說真話!沒數據的話沒說服力!


九智用戶164809192984


老婆生活9了也有感覺不好,該換就換吧


牛牛285441394


可能沒用吧,因為很多業主沒有搞清物業的服務範圍,也不看不清楚物業服務合同條款,打官司都是輸多贏少!


745643477


有用沒的,試試看唄,反正物業已經不好,沒有服務意識,還主人意識爆棚,動不動就要教育教育業主,換一個頂多是不好,總比沒得選,壟斷強迫消費好吧。


玉桃93512396


無論是誰管理小區類似的物業費的費用是絕對少不了的!如果不想交物業費那你可以回農村去。


寂寞如歌97816916


強烈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持。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委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委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區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並負責組織業委會委員們進行專業物管培訓教育後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區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區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委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委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委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小區在街道丶社區部門的指導下,對業委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委會要建立網絡"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業委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委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委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體現小區業委會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讓肉爛在小區業委會大鍋裡。使廣大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另外,關於 "去消物業公司將會造成全國700多萬物業管理人員的失業?"問題。

答案是:

700多萬各行各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將被小區自治管理的業委會轉換全部聘用了,不會造成大量物管人員失業的問題。讓黑心的物業公司老闆失業,失去了鉅額利益,讓這些鉅額利益永遠造福於本小區業主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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