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公司补发某员工前3月工资近7万元,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飞扬地产财税


补发员工7万元的工资,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和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问题,一项经济业务有经常会涉及到好几个税种的处理,所以一般来说,实操真的远比理论难很多,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一,工资薪金要想符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标准,需要满足国税函2009年3号文件所列出来的标准,(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单看条款会比较笼统,感觉说跟没说差不多,那么一般在实务中的认定主要是,第一,工资列支了成本费用,到发放了,并且!!!第二,很重要!!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税局基本上不会纠结,这个7万一次性发放或者是补发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扣除。

二,对个人所得税来说,很多人认为,既然是补发,那么可以分摊到以前月份去吧,不行,个人所得税比较偏向于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全部都在一个月发,那么这个就当是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除非这些工资你以前月份逐月已经计提并申报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只是没发而已,现在只是发放,有些税局认这个操作,不合并计算个税。如果前期没有按月计提扣缴个税,就是合并成一个月的所得缴税,可能会造成这个月畸高,税率档很高,税款多,员工不高兴!

不过,新个人所得税下已经不影响了,因为现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是按年计算,你并入一个月和分摊成几个月最终的纳税义务是一样的,只不过并入一个月可能导致那一个月税款偏高,年度终了后,要做个税汇算清缴,多缴纳的部分退还给员工。

希望以上答复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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