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羊城派記者 林翎 通訊員 劉洪希 周亮君
11月1日,中山五桂山某職業學院的餘某駕駛小轎車載同學陳某等人外出吃飯時,科目三考試未過的陳某向餘某借車練習駕駛技術,結果被五桂山交警查獲。12月6日,陳某依法被處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根據道路交通法規,餘某也將被處罰款1500元,吊銷駕駛證。
事發當晚,五桂山交警大隊組織民警在大隊執法站設點查車。20時40分左右,一男子駕駛粵C674×1號牌小轎車載四人行至執勤點時,被民警截停檢查。其間,民警發現駕車男子無法出示駕駛證。
經詢問,當事男子叫陳某,肇慶四會人,現年20歲,前不久剛參加科目三考試,但考試成績不合格,所駕車輛是同學餘某租來的共享車。
據陳某交代,當晚19時50分許,同學餘某通過雲租車APP租賃粵C674×1號牌小轎車載他和另外三個同學,從五桂山從某學院出發外出吃飯,途中,他對餘某稱因為科目三考試未過,想借車練習一下駕駛技術多積累經驗,餘某礙於同學之情,答應了他的要求,未料一公里不到行駛至五桂山交警大隊執法站時,遇到民警查車。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12月6日,五桂山交警大隊對陳某作出了罰款1500元,拘留10日的處罰。另外,餘某因將機動車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也將被處罰款1500元,可並處吊銷駕駛證。
來源 | 羊城派
實習生 | 宋玉霞
閱讀更多 羊城派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