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陆小曼再婚时,陆母向胡适提出两个要求,其中一个绝了

陆小曼,吴曼华之女,而吴曼华是出身名门闺秀,自然也希望自己的女儿成为名媛,所以从小就把陆小曼当作名媛培养,以至于陆小曼气质与才气俱佳。

陆小曼的生活如果按照她母亲所说按部就班的来,一生但也过的舒坦,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一位有名的军人——王赓,王赓在当时也有着很好的地位,并且陆小曼的母亲也很喜欢,很看好王赓,而优秀的王赓却有一个缺点——忙。

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常常冷落了陆小曼,徐志摩是王赓的朋友,一来二去变和陆小曼熟络了起来,两个人交谈甚欢,游山玩水,最后两人竟产生了浓厚爱慕之情。

陆小曼再婚时,陆母向胡适提出两个要求,其中一个绝了

而现在正是非常时期,徐志摩的夫人张幼仪为徐志摩生下了第一个孩子,而这时的陆小曼也已经有了身孕,怀王赓的孩子,如此相爱恨晚的两个人,哪还顾得了这么多,徐志摩那边忙着和张幼仪解除婚约,而陆小曼去医院偷偷的将孩子打掉了,由于手术失误,导致陆小曼一生都无法生育。

当陆小曼母亲吴曼华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痛心疾首,咬牙切齿的对陆小曼说到:“你糊涂啊,糊涂啊”!即使是这样,陆母依然不同意陆小曼与王赓离婚,为此不惜与陆小曼关系决裂,毕竟身为母亲,谁不为自己女儿的名节和幸福考虑?吴曼华每天都在苦口婆心的劝陆小曼,可是陆小曼似乎早已经听烦了母亲的这种劝说,只当这是自己母亲为了防止自己离婚的说词。

而这时徐志摩的家里也已经一团糟,徐志摩父母认为陆小曼这样的女人不可要,而原配张幼仪才是儿媳最佳人选,坠入爱河的徐志摩不听劝解,执意要与陆小曼成婚,吴曼华见陆小曼心意已决,只好同意女儿离婚,另一方面也是觉得心里有愧于王赓,不想再耽误他。

陆小曼再婚时,陆母向胡适提出两个要求,其中一个绝了

可吴曼华对陆小曼与徐志摩的婚姻还是持不赞同的态度,说什么也不会让陆小曼嫁给徐志摩,这可把陆小曼难坏了,于是请来了胡适作为说客,去说服自己的母亲同意自己与徐志摩成婚,吴曼华坚持自己的态度,始终不肯松口。

徐志摩借着探病的缘由,没日没夜的来照顾陆小曼,每次的恋恋不舍,久而久之,吴曼华似乎动摇了,看着自己女儿有了心爱的人却迟迟不能在一起,自己又怎么会忍心让她这样一辈子,于是,吴曼华对胡适说,同意徐志摩去陆小曼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两个要求必须答应。

吴曼华讲到:第一:证婚人必须是梁启超。第二:婚礼要在北京北海公园内举行。听到吴曼华松口,两人大喜,转眼又愁上眉头。因为梁启超即是徐志摩老师,又是王赓的老师,这样复杂的关系,不是自找难堪吗?

陆小曼再婚时,陆母向胡适提出两个要求,其中一个绝了

细想吴曼华所提的两个要求,处处都是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第一,如果连梁启超都祝福这段婚姻,也就不会再有闲人说三道四了,第一条就堵住啊悠悠众口,而这第二条,婚礼举行地点可是皇家园林,消费那也是相当高,此举是为了女儿能在徐家获得一个较高的身价,希望嫁过去能得到徐家人的重视罢。

婚后的陆小曼依然奢侈浪费,还偶尔吸食鸦片,因此徐志摩的工作就更忙了,为了这份爱情他只得拼命工作养活陆小曼,直至徐志摩就因飞机出事故丧生,陆小曼停止了这种奢靡的生活,同时,她也再一次丢失了自己的幸福。

参考文献:

《陆小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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