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來源:老斯基財經(ID:laosijicj)

那真是鑼鼓喧天,鞭炮齊鳴,紅旗招展,人山人海。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公元前195年,英布在淮南造反,時年60歲的漢高祖劉邦御駕親征,平定叛亂後回京,途經老家沛縣,不惑之年離家,近二十年不曾踏過故土的漢高祖,打起精神,擺了場浩浩蕩蕩的“帝王宴”。

史書裡記載其為“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縱酒”,把當年一起喝酒的、打過交道的,城裡城外的鄉親們,都召集在一起喝酒。

皇上請客,大家敞開喝。

端坐高臺的劉老三,瞧著臺下一張張熟悉的面孔,曾經敬他的、愛他的、怕他的、恨他的、瞧不起他的,如今一個個都是卑躬屈膝、低三下四,端著他賞賜的酒,臉上掛著光宗耀祖的陶醉樣,小心翼翼聽著他說話。

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劉老三或許會想起,他撞見秦始皇儀仗隊的那個下午,刺眼的陽光照著明晃晃的斧鉞,他跪在地上不敢發聲。等隊伍走遠,他才敢抬起頭,感慨一聲:“大丈夫當如是耳!”

如今風水輪流轉,皇帝姓了劉。刀頭舐血、數次險裡逃生的劉老三,終於站在了人生巔峰。在老鄉面前,劉老三毫不掩飾自己內心的喜悅。

要知道,劉老三當年從鄉里走的時候,日子並不好過。彼時劉邦不過是一介亭長,拿著微薄的俸祿,日裡蹭吃混喝、打著白條,鄉里人嘴上不敢說,心裡卻都罵他是流氓。

如今他可不同,位尊九五,執掌天下,臺下人的諂媚都寫在臉上。酒至酣處的劉老三,猛地離席,一邊擊築,一邊唱了那首流傳千古的大風歌。

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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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混得好,必須得光鮮亮麗回老家轉一圈。這件事上,劉邦和他的老對手項羽,達成了絕對的共識。

當項羽兵進咸陽、火燒阿房宮,旁邊就有謀士勸他:

“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以霸。”對於該謀士的建議,楚霸王的不屑之情溢於言表:“富貴不還鄉,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

我這麼牛逼,打了勝仗、滅了秦國、燒了咸陽,正是回家裝逼的大好時機,你卻勸我在這破地方稱霸?這個朋友做不成了。

獻計不成的謀士因此嘀咕了幾句項羽的壞話,倍感掃興的項羽直接煮了他:“項王聞之,烹說者。”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彼時意氣風發的楚霸王,恐怕不會想到,四年後他兵敗垓下,逃到烏江岸邊,面對前來接應的烏江亭長,自己生前最後一聲感慨竟會是:“且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

得勢要衣錦還鄉,失勢就無顏見江東父老,項羽對老鄉的熱情,先害他錯失了掌控天下的好時機,又害他最終丟了性命。

類比同時期的韓信“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楚霸王是“成也老鄉敗也老鄉”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無論項羽或者劉邦,烏江自刎的或是君臨天下的,都給後人展示了成功人士的標配,那就是衣錦還鄉

幾千年下來,衣錦還鄉四個字,儼然成了金科玉律,深深刻在中國人的骨頭裡。

當官了,要衣錦還鄉。下了馬車,得有豪紳知縣陪同,敲鑼打鼓繞著大街走三圈,左右鄰居都瞧得仔細,誰誰家的誰誰誰,如今出息了,當大官了,村頭那三間茅草屋都是祥雲繚繞。

這方面搞得好的,除了劉老三,就要數石光榮了,從小沒爹孃的石光榮,在外發達了,帶著弟兄們浩浩蕩蕩回鄉,請全村鄉親們可勁造了頓豬肉燉粉條,這是老石家的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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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了,也得衣錦還鄉。奔馳寶馬開著,邀請左鄰右舍過兩天花天酒地的糜爛生活,還得找機會給老鄉修橋鋪路搞福利,不僅要裡子光榮,面子也得緊隨時代潮流。

這方面的例子就數不勝數了,比方說前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某東董事長,在京發達後,不忘鄉里,每次回鄉祭祖都給家人發紅包。凜冽寒冬中,老鄉手握溫暖,個個都感激涕零。

當然,並非所有老鄉都對衣錦還鄉的鄉親感恩戴德。近些年,在外富貴者的回鄉建設,已經成了“農夫與蛇”新故事的高頻衍生地。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號稱豬肉王子的陳生,幼時多蒙鄉里鄉親蔭護,發達後自然是吃水不忘挖井人,拿了2億回鄉,給村裡人蓋了258套別墅。別墅沒蓋完,就被村裡人惦記上了,嫁出去的姑娘要回來分別墅、沒結婚的小夥子單獨要一套。

本是件造福鄉里的美事,偏偏你來我往扯皮了數年,大家都沒佔到便宜,誰都不會滿意。直到2018年6月,這事才在各方面協調下塵埃落定。有時候砸錢砸太狠,容易砸得滿腳包。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明知山頭有中山狼,為何諸多大佬還熱衷於衣錦還鄉,孜孜不倦?

子楚斯基以為,諸多衣錦還鄉的大佬裡面,真正的理由無非三種。

第一種是真的熱愛鄉親們。水是故鄉甜,月是故鄉圓,心裡本就裝著老鄉,如今在外有所成,順勢回鄉建設探親兩不誤,既了了胸中情誼,又能給家裡人做點貢獻,可謂一舉兩得。

第二種人對故鄉的感情並不佳。這類人幼時多半過得艱辛,或是被親友嘲笑,要麼就被同鄉欺負,反正坎坎坷坷一路走來,偏偏在外面熬出了頭。

這種人除了一條命,基本沒在老家得到過什麼好處,偏偏這類人的回鄉情是最強烈的,畢竟當初走時像條狗,如今回鄉是王侯。瞧著當年盛氣凌人的老鄉們,現在給自己端茶倒水點菸敬酒,心裡別提多痛快了。

這類人的返鄉,恨大於愛。而且古往今來幾千年,沒幾個人能免了俗套。戰國時候蘇秦回鄉,發明了“前倨後恭”;漢朝初年韓信還鄉,也站在受胯下之辱的地方,讓老鄉們哆嗦了好久。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第三類就很特殊了,這類人對家鄉永遠是熱愛的,哪怕當年受了無數白眼,如今還鄉,仍舊會振臂高揮:

“我愛我的家鄉”。

他們看起來特別可愛。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戰國策》裡面有一則《鄒忌諷齊王納諫》,恭維鄒忌比徐公帥的,有三種人,他的妻愛他、他的妾怕他、他的客人有求於他。

若對應到大佬還鄉上面,就會發現,第三種人在外風光,他們既不愛誰、也不怕誰,那麼就剩有求於誰了。他們不辭辛苦、浩浩蕩蕩回鄉,既沒心思感恩,也不願意逞強,他們是想發掘家鄉的剩餘價值。

這種價值,既包括人力,也包括財力。

人力方面,用人最親是老鄉,這個道理是亙古不變的。東漢末年,曹操起兵反董卓,雖然在陳留起兵,但是最原始的隊伍,還是自己的譙縣老鄉親友團,大魏開國的肱股之臣夏侯惇、曹仁等人,均是曹操在老鄉親族裡挖到的寶貝。

和曹操類似的,還有出身卑微的朱元璋,後期能稱王稱霸,將外族逐出中原,依仗的徐達、湯和等人,也都是他的鳳陽老鄉。

財力方面,更不必說。衣錦還鄉搞建設,就是扯起“老鄉一起有錢花”的大旗,出手就佔領了道德的制高點。投資家鄉這種光榮事兒,走到哪都能得到一致擁護,掙著錢還賺著名,當著婊子還立著牌坊。人生最愜意事,也不過如此了。


中國人為什麼喜歡衣錦還鄉?



達·芬奇有幅知名的畫,叫《最後的晚餐》,畫上是耶穌和他的十二個門徒。一張圖上,十三個人有的惶恐,有的躁動,有的不安,各懷鬼胎。

就好像那些回鄉的大佬,有的興奮,有的拘謹,有的得意洋洋,有的滿腹算計。真真假假,虛虛實實,看得旁邊的吃瓜群眾雲裡霧裡,不知所措。

只是愛也罷、恨也罷,穿上了貂絨,就得回來走兩圈,不然怎麼對得住幼時在村東頭大槐樹底下撒的那泡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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