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奔波5年為“清白” 河南一女子身份信息被冒且留下犯罪記錄

奔波5年为“清白” 河南一女子身份信息被冒且留下犯罪记录

2008年,胡紅巖證件照。 受訪者供圖

奔波5年为“清白” 河南一女子身份信息被冒且留下犯罪记录

2008年,假冒胡紅巖的女子被刑事拘留時的照片。受訪者供圖

奔波5年为“清白” 河南一女子身份信息被冒且留下犯罪记录

金水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胡紅巖”的戶籍信息和胡紅巖完全相同。

奔波5年为“清白” 河南一女子身份信息被冒且留下犯罪记录

胡紅巖籍貫所在的鹹崗村村委會出具的證明信。受訪者供圖

真假胡紅巖

河南一女子身份信息被冒用,並因冒用者留下的犯罪記錄而舉步維艱;相關部門稱已啟動糾錯程序

33歲的胡紅巖覺得自己得了一種心病,治不好也死不了。

心病的根源是她身上綁著兩個案底,其中一起刑事案件的案底仍未消除。

按照警方的說法,一名陌生女子曾盜用了她的身份信息,這名女子因盜竊被逮捕,後進入監獄服刑。刑滿釋放後,如今杳無蹤跡。

5年前,民警以她“犯過事兒”為由將她帶到派出所問話,胡紅巖才知道自己居然“不清白”了。

在此之前,胡紅巖順利升學、結婚、工作、生子,在她眼裡能看見和睦美滿生活的模樣。但此後,胡紅巖的一切逐漸偏離了軌道。

她多次在乘車或住店時被警方攔截詢問,因為“犯過事兒”的人無法通過政審,她放棄了公務員考試。

5年來,胡紅巖通過多種渠道催促公安機關刪除關於她的“犯罪記錄”。但目前仍未如願。

事實上,經辦的公安民警也有難處:明知胡紅巖是冤枉的,但按照警方相關要求,必須要有假“胡紅巖”的真實身份信息,才能刪除胡紅巖的“犯罪記錄”。可問題是,假“胡紅巖”在哪兒呢?

事情似乎陷入一個死結。

“胡紅巖”的秘密

23歲的胡紅巖剛從平頂山工學院環境工程專業畢業,她拿著兩包行李來鄭州投奔姐姐胡海麗。

當時未找到工作的她,準備投奔姐姐複習考研。

胡海麗本科就讀鄭州大學醫學院,同年順利進入本校新校區讀研,便把老校區教職工宿舍的床位留給了胡紅巖。

每天7點準時起床,在食堂看完早間新聞,胡紅巖在教學樓內看專業書。晚上10點前回宿舍,10點半左右熄燈睡覺。

用胡海麗的話說,考前妹妹都在努力看書,休息時間也嚴格精確到分鐘,過上苦行僧一樣的生活。

只有週末,她才坐上校車去17公里外的新校區找胡海麗,兩人一起在宿舍玩玩電腦,再吃個飯,算是高壓學習後的放鬆。

胡紅巖說,新老校區之間,這是她在鄭州考研生涯中出行的最遠距離。

與此同時,在距離鄭州大學老校區12公里外的馬李莊,一起盜竊案正在發生。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顯示,2008年8月23日下午16點20分許,被告人“胡紅巖”在金水區馬李莊127號305房間內偷盜一臺價值2400元的“九億通”牌電腦和一臺價值230元的“美的”牌電磁爐,贓物被賣掉未追回。

當年8月31日,“胡紅巖”被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行政拘留,9月4日被刑事拘留,後被羈押在鄭州市第一看守所。

10月23日,金水區人民法院以“胡紅巖”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刑期至2009年2月27日止。

這一年,身高158cm的胡紅巖不到110斤,圓臉,留著標誌性的齊劉海,眼睛似月牙細長,她帶著細邊橢圓的近視眼鏡,笑起來靦腆,略帶羞澀。

另一個“胡紅巖”在看守所留下的資料顯示,身高166cm,大眼睛,圓臉,寬肩,皮膚偏黑。

金水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胡紅巖”的戶籍信息和胡紅巖完全相同。甚至曾用名“胡海巖”,也是完全一致。

2009年1月10日、11日兩天,胡紅巖在鄭州鐵路技術學院的教室裡完成四場研究生入學考試,取得了320多分的初試成績。

同一時空下,假“胡紅巖”正在服刑。

2009年夏天,胡紅巖接到北京科技大學錄取通知書,並獲得二等獎助學金。9月1日,她坐在北上的火車上,望著窗外閃過的景色,心裡哼起了小曲。

此時,假“胡紅巖”已出獄半年。她消失在人群中,帶走了有關“胡紅巖”的秘密。

“犯過事兒”的人

得知自己在公安系統中留有犯罪記錄前,胡紅巖對自己的人生還算滿意。

她出生於普通農民家庭,父母依附於家裡的7畝地種大蒜,將姐妹倆送入大學。在河南開封杞縣蘇木鄉鹹崗村8000多口人裡,這樣的家庭並不多見。

父母家教嚴格,從小不許兩姐妹罵人、撒謊。兩人遵循著父母的教誨,是同村人口中別人家的孩子。

家裡進門處的一面牆上,貼滿兩人的獎狀,胡海麗說:“紅巖的佔了一大半,她在班上總是前三名,挺要強的。”

2011年國慶,胡紅巖結婚,第二年碩士畢業,生下女兒。這些年,她的臉圓了一圈,唯有笑起來露出的小虎牙還未變。

按照她的計劃,回到丈夫老家新鄉市找一份穩定的工作,生活重心由學業轉移到孩子和家庭,“就這麼安安穩穩一輩子,也挺好。”

2013年7月,她入職新鄉市某環保科技諮詢有限公司。工作之餘,她決定為公務員考試做準備。

兩個月後,胡紅巖到鄭州市玉龍鎮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下午五點左右,她到達預定賓館,登記入住。

剛坐到房間的床上,聽到外面有人喊,“胡紅巖人在哪裡?”

她出門,看見兩名民警站在前臺。

“你以前是不是犯過啥事?跟我們走一趟。”民警將她帶到派出所。

詢問中,胡紅巖才明白,公安系統裡,自己有兩起違法犯罪前科記錄。第一起案件中,鄭州市嵩山路派出所曾將“胡紅巖”治安拘留。另一起則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紅巖”因盜竊被柳林派出所的民警抓獲。

民警告訴她,要想證明自己不是涉案的“胡紅巖”,必須找受理案件的派出所和相關民警刪改信息。

胡紅巖說,她始終想不通身份信息如何洩露。“記不清了,但我確定自己從未丟過身份證,戶口本也一直放在老家。”

一夜未眠。胡紅巖中途放棄考試,直奔嵩山路派出所和柳林派出所。

多方輾轉,她在豐產路派出所找到2008年刑事案件的主辦民警吳強,要求刪除自己身上遺留的不實犯罪記錄。

嵩山路派出所和吳強分別受理了兩起案子,採集完胡紅巖指紋和DNA後,承諾一旦比對出結果,會依據真實情況刪除不實記錄。

等待的日子令胡紅巖坐立不安。她每週給兩家派出所打電話詢問進展,“總要做點什麼才覺得有希望。”

她不再報考公務員,“犯過事兒”的人無法通過政審。

直到2014年5月初,她從焦作到鄭州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在進站檢票之際,再次遭到民警攔截。

胡紅巖在警訊室內解釋半天,在聽到鐵路公安回覆“那你拿著證據消除記錄我才能信你”時,她跌坐在椅子上,號啕大哭。

再出來時,火車已開走近一小時。頂著六個月身孕的肚子,她在檢票口呆立了許久,看著身邊匆匆趕車檢票的乘客,她心底生出強烈的不滿,“像是被社會排除在外的人”。

她無心參加考試,最終坐上了回新鄉的列車,望著窗外,彷彿所有景物都是黑色的,如當下的心情一般壓抑。

糾結的澄清之路

胡紅巖沒想到的是,她的澄清之路會如此糾結。

2014年7月,她接到民警打來的電話,稱經過核查,關於她的不實犯罪記錄已經刪除。

她信以為真。“我以為這事兒簡單,沒想到要去核實。”

生活迴歸如水般平靜。直至2017年10月國慶節,胡紅巖才驚覺,自己被“將了一局”。

胡紅巖一家四口買了十一回開封的高鐵,在新鄉東站檢票口,一位50多歲的鐵路民警將她攔住。

她再次陷入困境。警察詢問完基本的出行內容後,丟下一句“本來還需要搜你的行李,看在你帶孩子的份上,走吧”。

事後,胡紅巖到鐵路公安值班室諮詢,才知道每次刷身份證進站時,公安信息系統都會顯示她有犯罪前科。按照規定,值班民警會隨機抽查有前科記錄的出行者。

最終,她查明是後一起刑事案件未刪除,便每天都給吳強和柳林分局打電話。柳林分局宣傳科負責人張向三解釋,現在實行辦案人員終身負責制,得空還是多催促吳強更合適。

在胡紅巖和吳強近半年的短信和微信聊天記錄中,吳強的說法幾次變更。他先是表示盜竊的刑事犯罪記錄確實尚未刪除,他將向上級申請報告儘快落實,之後又稱需要找到作案人,才能刪改胡紅巖的案底。近期,則以開會忙為由拒絕回覆。

胡紅巖很困惑。“為啥要找到壞人才能消除我的不實犯罪記錄,找不到就不消了嗎,這是哪門子道理?”

她轉而向鄭州市公安局、河南省公安廳、鄭州市紀委、鄭州市信訪局等多部門寄材料、打電話,要求重視和嚴肅處理此事。

她的行動像是往水裡投擲的石子,一顆又一顆,在水面激起一絲波瀾,隨後沉入水底,相關部門沒有給過她明確回應。

朋友建議她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她又將希望寄託於法院。希望通過申訴,由法院出具新的裁定書,證明胡紅巖沒有犯盜竊罪,然後拿著新的裁定書去找公安局消除不實犯罪記錄。

受胡紅巖委託的律師在翻閱案卷時發現,金水區人民法院庭審記錄中顯示,在訊問環節,假胡紅巖自稱是大專學歷,當庭曾報錯一位身份證號,家庭成員的姓名和組成也與胡紅巖的真實情況不符。

鹹崗村村主任孫四國和胡海麗也表示,村委會和胡紅巖家人從未收到公安局的通知和法院送達的裁定書。

解不開的“死結”

5月17日上午,吳強在所屬的北林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辦公室內向記者回應了此事。他在手機相冊裡翻出一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修改所需材料》,其中第三條要求是提供(雙方)戶籍信息,即要有假“胡紅巖”的真實身份信息。

在他看來,胡紅巖和作案人員的指紋、照片都有,可以證明兩人身份並不重疊。但要求卡在這裡,“我也向省廳打了十來次報告了。”

吳強覺得不被理解的不止胡紅巖,還有自己,“事情過去這麼久了,壞人也不是一時就能找得到,有些事情人力方面達不到嘛”。

談及辦案時沒能及時篩查出作案人員的真實信息的原因,吳強則迴避了話題,只是感嘆兩人長相相似。他反覆強調該女子對胡紅巖家庭情況甚為了解,繼而不再接話。

柳林分局也證實了吳強的說法。張向三拿出幾份《關於胡紅巖誤錄入辦案信息系統錯誤信息刪除請示》的文件,蓋有鄭州市公安局柳林派出所的印章。

“2014年起,我們配合著吳強收集這些材料,柳林分局的領導和市局領導也簽字批示過這件事,申請報告交到省廳,沒了下文。”他皺著眉,攤了攤手,“關鍵是案件從胡紅巖身上刪除了,不就等於盜竊案不存在了,誰來擔負這個責任呢?也不符合程序嘛。”

問題的核心又回到找假冒者。“找了”,“快出現了”,“就要找到了”,胡紅巖說,她數不清聽過多少次這樣的回答。

河南省公安廳新聞辦主任張曉雷認為,盜用他人身份信息作案本就是違法,分管該案件的公安分局應該儘快抓到假冒胡紅巖的女子。

“抓個人哪有多難,怕是拖了這麼久,才不好抓了吧。”5月17日下午,張曉雷要求鄭州市公安局給出一個具體的解決方案。

第二天上午,鄭州市公安局回覆此事程序複雜,短期內可能解決不了。但會想辦法儘快找人。

胡紅巖眼看著此事陷入死循環中,自己怎麼也找不到出路,她找聘請的律師商量解決辦法。19日見面時,律師卻提出希望解除合約。

律師向胡紅巖說明,金水區人民法院認定,胡紅巖申訴後,必須先由公安機關開具作案人“胡紅巖”不是胡紅巖本人的證明材料,並消除胡紅巖不實案底,法院才會出具新裁定書,“難度比較大”。

記者就此向金水區人民法院求證,法院回覆稱,已經在調查此事,在沒有具體的調查結果出來前,不接受媒體的採訪。

胡紅巖堅持請求律師幫她拿到法院更正的裁定書,律師推辭不能百分之百保證申訴成功,兩人爭論一個半小時後,律師提出瞭解除合約的建議。

“算了,那就解除吧”。胡紅巖滿臉通紅,簽完字,整個人忽然像洩了氣的皮球,癱在沙發裡,陷入長久的深思。

希望“重新開始生活”

2013年,浙江叔侄姦殺案再審,受理案件的檢察官張彪曾在接受採訪時說,“上小學時,有人地裡的西紅柿被偷了,說是我偷的,叫我去指認,當時我就難過得流出了眼淚。我今年六十多歲了,仍然沒忘記這件事情,沒有做過某事但被人冤枉後,內心是非常非常痛苦的”。

胡紅巖把這段話背了下來。在申訴材料中,她寫道:深陷冤枉的人,每分每秒是怎麼度過的,只有經歷過這種痛苦的人才明白。

她形容自己,絕望到生無可戀。

這半年,她時常夢見自己站在法庭上,向法院申明自己的事情,說著說著哭了,再醒來對著天花板發呆,直到天色漸漸泛白。

深夜,她必須聽段相聲,再聽聽輕音樂才能入睡。

給孩子們講睡前故事的慣例取消了,床前擺著半個人頭高的圖畫書,她無心再看。6歲的女兒看她總是拉著臉回家,忍不住抱怨一句,“你怎麼又不高興了,你這個壞媽媽。”

情緒崩潰時,她把自己鎖在屋裡哭,兩個孩子來敲門,她假裝兇著臉把孩子推開,“快出去”,心裡卻滿是愧疚。

年初因為胸悶去醫院看病,在門診走廊裡看見地上掉了一沓百元大鈔,她下意識想撿起來交給保安,半路手又縮了回來。

“萬一有人以為是我偷的,扯不清可咋辦,那我豈不真成了小偷?”想到這裡,胡紅巖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她叫了幾聲,“誰丟錢啦?”看見有人拾起,悻悻走開。

就是在路上被人撞了,路人嚷嚷著要幫她報警,她要做的也是趕忙制止。“可能害怕更多人知道我有案底,覺得丟人”,她嘆氣。

她的朋友圈經常轉發法律公號發佈的最新法則:《關於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件的規定》,《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人將追責》......

以前,她閒來只看娛樂八卦新聞,總覺得社會上離奇的案件,紛繁的信息都與自己無關。如今,她意識到自己封閉的狀態讓她距離常識越來越遠,缺乏對複雜事物的判斷力。

“現在倒黴的事莫名攤在自個身上,才知道懂點法沒壞處。”

胡紅巖也多次設想自己終將重獲清白的時刻。年前,她在網上買了一箱紅酒,共6瓶,尚未拆封。

她說,要等到自己打了“勝仗”回家,獨自坐在屋裡把自己灌醉,等到再醒來,就像是做了一場噩夢,把受的傷全部留在過往,“重新開始生活”。

5月21日下午,鄭州市檢察院宣傳科主任周慶華就胡紅巖身份信息錯誤事件回應,她稱公檢法三家已經在溝通此事,公安局已經啟動信息比對工作,檢察院和法院也會及時溝通和督促此事的推進,將盡快糾正有關胡紅巖身份信息核查中出現的錯誤。(記者 趙蕾 實習生 張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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