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關係到千萬電商賣家的《電商法》最新進展!

電商法最新進展!小微商家利好,網絡經營場所可登記為經營場所!

根據電商法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需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繳納相關稅務。平臺方也會加大力度協助電商法,與賣家共同完善電商行業規範。但就目前來看,還有不少賣家不清楚電商法的相關條例,也不清楚該如何登記。

關係到千萬電商賣家的《電商法》最新進展!

對此,市場監管總局最近發佈了《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這是目前電商法的最新進展,也是事關成千上萬的中小商家電商法的後續細則!電商人一定要深入瞭解!

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點:

1、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如果申請登記為企業、個體工商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應當依照現行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相關規定,向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無需登記的有: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技能無需取得認可的便民勞務活動,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其他。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中對“零星小額”未做統一的硬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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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個人開網店不需進行工商登記,甚至可以零門檻進入。《電子商務法》的施行將直接改變這一現狀。同時,電商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2、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可以將網絡經營場所登記為經營場所。登記網絡經營場所後,只能用於線上經營活動,營業執照上也須註明僅限於通過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

也就是說,如果進行線下的生產經營活動,還要按照線下正常的流程進行登記,線上的登記不能代管線下的活動,防止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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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謂的網絡經營場所,可以理解為電商經營者的網店登記地址。將虛擬空間作為經營場所,體現了互聯網思維,解決了很多商家在市場登記中的一大痛點,操作上更加靈活,也避免採用實體經營場所登記帶來較高成本。

3、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前幾天京東已經發布要求賣家上傳或更新相關行業許可證信息的公告,12月14日之前未能上傳或更新相關行業許可證信息的店鋪,將會被扣除25分,以及下架店鋪內所有相關類目下的產品。在電商法之下,平臺正在承擔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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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的第五條也提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並可以採取有效的激勵措施,鼓勵、督促電商經營者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該條規定確定了平臺的責任,所以在大環境之下,平臺將會採取各種措施督促還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儘快辦理登記。

心存僥倖,無視法規的商家或將承受《電子商務法》的相關處罰,甚至被淘汰!

但在目前的大環境下,支持鼓勵電商發展是總基調,促進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的發展,為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新動力是共同訴求,所以電商人應及時瞭解相關法律的最新進展,按照法規完善自身,必然能夠健康的,長久的發展下去!

以下是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全文(附解讀):

關係到千萬電商賣家的《電商法》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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