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 郑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成了被执行人 两地法院联动速结案

2018年6月,赵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将何某、张某诉至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2018年6月判决何某、张某向赵某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52500元。判决生效后,何某、张某却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何某,督促其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到一小时,迫于执行压力的何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执行干警在与被执行人沟通过程中了解到,本案的申请人赵某,竟然是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另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立即与尉氏县法院取得联系,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表示赶往郑州联合执行。

郑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成了被执行人 两地法院联动速结案

第二天一早,被执行人何某、申请人赵某、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及其案件申请人均来到管城法院,何某当场把五万余元欠款还给赵某,随后赵某也把该笔款项偿还给尉氏县法院案件的申请人,至此,两地法院的两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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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成了被执行人 两地法院联动速结案

校对: 高 超 陈婷婷

审核: 丁 岩 张 帆 安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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