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這些中秋、國慶福利可以有!

中秋、國慶雙節了。根據國家放假安排,中秋節放假連休3天,國慶節放假連休7天。

中秋節、國慶節都是法定節日。按照全國總工會的相關規定,基層工會中秋節、國慶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一起來了解,哪些職工福利是符合規定的!

这些中秋、国庆福利可以有!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

可以向全體會員

發放節日慰問品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2017年12月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案例:單位節日不發福利?

巡察組:該發的福利不發,也是不作為

據廉潔杭州報道:

從加入巡察隊伍到現在,浙江杭州市臨安區委第一巡察組組長方漢忠已經經歷了四輪巡察工作。但在首輪巡察中發生的一件事情,卻讓他至今記憶猶新。

當時在對某單位開展駐點巡察過程中,全組人員按照事先的分工,集中在會議室,三個人看黨建臺賬,三個人查閱會計憑證。

“這個單位使用資金倒是挺節省的嘛,工會費和福利費用還有這麼多結餘!”小李無意的一句話,突然打破了會議室原有的安靜。

“這兩項費用按照常理只有不夠用的,怎麼可能還有結餘?”這句話立馬引起了方漢忠的注意,他放下手上的資料,“把賬冊拿來給我看一下。”其他兩位組長也湊過頭一起審閱賬冊。

“工會費和福利費的支出內容很單一。”褚組長說道。

方漢忠感覺這是個問題,幹部職工如果該享有的福利都沒有享受到,那對幹部職工也是不公平的,但實際情況還是要通過談話再印證一下。

隨後,他們將財務負責人請來辦公室瞭解情況。

談話的過程並沒有單刀直入,先是通過一系列瞭解式談話,再把問題切入到單位福利上來。

“平時的工會活動是怎麼開展的?”方漢忠問道。

“工會沒怎麼組織活動過,工會主席退休之後,工會還沒有負責的同志。”財務負責人說。

“那工會的經費是怎麼使用的?平時幾個法定節日有工會福利麼?”他接著追問。

“每個人只發了一點生日蛋糕,其他福利沒有的。我們單位領導對財務是不是抓得過緊?”隨著談話深入,財務開始抱怨。

“怎麼個緊法,能不能具體說一下。”

“怎麼說呢,就比如有時候上級科室來對接工作,中午就餐我們都刷自己的飯卡,在食堂請他們吃快餐。”

……

隨後,組員們又和單位內部一般工作人員進行了談話,確認了該單位員工一些該有的福利沒有享受到位的事實。

方漢忠說,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並不是要剝奪幹部職工正常的福利待遇,規範公務接待也並非讓幹部職工自掏腰包接待前來參加公務活動的客人。這種機械地執行紀律規定,看似嚴格,實則典型的領導幹部不擔當的表現。

遼寧職工福利標準

遼寧:每位會員年均支出總額不超過1200元

《遼寧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均支出總額不超過1200元。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這些“紅線”不能碰!

这些中秋、国庆福利可以有!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 補貼。

(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四)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 “小金庫”。

(五)不準將工會賬戶併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六)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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