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個稅起徵點擬提至每月5000元!哪些人受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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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

增加子女教育支出、

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

惠及廣大百姓的個稅改革

正式進入立法修改階段。

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該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修正,也將開啟我國個稅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个税起征点拟提至每月5000元!哪些人受益最大?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提出,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財政部部長劉昆19日受國務院委託就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介紹,此次修法旨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決策部署,依法保障個人所得稅改革順利實施。修改工作堅持突出重點,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不適應改革需要的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完善保障改革實施所需內容。對其他內容,原則上不作修改。

據介紹,修正案草案完善了有關納稅人的規定,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所說的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設立專項附加扣除,並增加反避稅條款,朝著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目標邁出重要一步。

個人所得稅是目前我國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佔稅收總收入約8.3%。

1980年以後,為適應對內搞活、對外開放政策,我國相繼制定了個人所得稅法、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1993年10月,在對原三部個人所得課稅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合併基礎上,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併發布了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國務院配套發佈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又相繼於1999年8月、2005年10月、2007年6月和12月以及2011年6月對個稅法進行了五次修正,個稅起徵點從800元/月逐步提高到3500元/月。

個稅關鍵詞

工資、薪金所得——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總體來看,凡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所得,均可界定為工資薪金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其中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是對個人收入徵稅時允許扣除的費用限額。當個人收入低於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時,無須納稅;當個人收入高於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時,則對減去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後的個人收入徵稅。

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外,現行稅法還規定了其他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的項目,如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公益事業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等均可在稅前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基本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允許疊加扣除的項目。根據草案,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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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昨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該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修正。CFP供圖

個稅法第七次修正百姓獲益幾何?

月入2萬元以下減稅超過50%

此次修法有何看點?對百姓收入影響幾何?新華社記者第一時間採訪權威人士深入解讀。

算賬

个税起征点拟提至每月5000元!哪些人受益最大?

分別以月入1萬元、2萬元和5萬元者為例,在考慮“三險一金”扣除(假定“三險一金”扣除2000元)基礎上大概算筆賬:

●月入1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345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90元,降幅超過70%;

●月入2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2620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1190元,降幅超過50%;

●月入5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10595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8490元,降幅約20%。

不僅僅是6萬元 扣除減除費用後再算起徵點

此次個稅法修改,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納入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

這傳遞出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一個重要變化:今後繳納個稅,絕不是隻盯著每年6萬元起徵點那麼簡單,還要減去“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個人購買商業健康險等費用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加上稅率調整,一攬子政策帶來的減稅力度超過以往。

“綜合所得,無疑是此次改革一大關鍵詞。改革後,原先分別計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將被合併計徵,在此基礎上扣除各種減除費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說,這一借鑑國際經驗的做法,標誌著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向綜合稅制邁出重要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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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年6萬元,即5000元/月。

財政部部長劉昆說,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

此外,草案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這一變化也值得關注。

張斌認為,改革後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補退稅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尤其是年度內收入不均的納稅人可通過年度彙算清繳,按全年實際收入確定稅率檔次並申請補退稅,年終獎稅負較高等問題也會隨之解決,從而稅負更公平、更合理。

擴大較低稅率級距 月入2萬以下減稅超50%

我國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實行3%到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改革後,雖然仍是7級稅率,但部分稅率的級距得以優化調整,在一系列舉措降低應納稅額基礎上,釋放出為納稅人進一步減稅信號。

草案擬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

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

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

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不變。

將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的提高與稅率結構優化調整聯動考慮,記者粗略測算髮現不同群體稅負變化不同:

月收入5000元以下(不考慮“三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因素)的納稅人將不需要繳納個稅,稅負降幅為100%;月收入5000元至20000的納稅人,稅負降幅在50%以上;月收入20000至80000元的納稅人,稅負降幅在10%至50%之間;月收入80000元以上的納稅人稅負降幅在10%以內。

如果加上下一步出臺的專項附加扣除,稅負還會繼續下降,如月入1萬元者有可能免繳或僅繳納少量個稅。

值得關注的是,草案還調整了經營所得各檔稅率級距,其中最高檔35%稅率的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這意味著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都將從中受益。”談到此輪改革稅率調整,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認為,中等以下收入人群成為此次個稅改革重點減稅群體,總的來說,收入越低的納稅人減稅幅度越大,收入越高的納稅人減稅幅度越小。

解百姓後顧之憂 新增五項專項附加扣除

今後計算個稅,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後草案的這一規定,讓很多人想想都感到興奮,要知道國外很多國家都是採取類似做法,此次改革我國也加快了國際接軌。

所謂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我國推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實施初期,專項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上述五項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

這是我國首次在個稅制度中引入專項附加扣除概念。“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劉昆說。

張斌說,國外很多國家在徵收個稅時都引入專項附加扣除,讓個稅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負擔情況,更好發揮調節收入分配功能。我國初次引入的五項扣除中,百姓受益最大的無疑是扣除子女教育和大病醫療等支出,稅負將更為均衡、合理、公平,更能照顧生活壓力較大的特定群體。

個稅變革的影響不止調高起徵點

6月19日,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據透露,草案將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同時也將迎來多個根本性變革。

一說個稅改革,大家最期盼的就是能否提高起徵點,這樣就能少交點稅、多剩點錢。這一次大家能夠如願以償了,個稅起徵點如提高至每月5000元,假設月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不變,則個人每月可少繳不少稅。

但是,比提高起徵點更值得歡呼的是此次個稅大修的根本性變革,它帶來的實惠也遠遠大過提高起徵點。

比如,此次調整將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說白了就是這方面的支出可以不納入計徵額,獲得免稅優惠。當然,目前尚不明確的是,這些專項附加扣除是包含在5000元內還是額外扣除。如果是額外扣除,那麼此項“收益”將非常可觀,有人測算,以房貸月供1萬元計,不能抵扣與可抵扣之間的差距高達2375元。當然,還需要看額外扣除的比例為多少。

再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這些收入的“起徵點”同樣得到了大幅提高。

此外還有稅率結構的調整。草案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3%至45%的7級累進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擴大三檔低稅率的級距,尤其是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這同樣意味著繳稅額的減少。

更重要的是,這些變革使個稅徵收制度更趨於公平。眾所周知,目前個稅讓公眾不滿意的地方,不僅是起徵點偏低,還有一刀切的單一稅制對負擔各異的納稅人造成稅負不公平。就拿鼓勵生育來說,目前中國已全面推行“二孩”政策,養育二孩無疑將增加家庭經濟負擔,這是很多家庭不敢生或者不願生育二孩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很多國家都會給有孩子的家庭給予相應的免稅政策。

近年來,一直有聲音呼籲,可否參照許多國家施行的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家庭負擔,以保證民眾的基本生活水平。當然,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需要具備很多現實條件,比如收入信息的完善、家庭登記系統的完善以及個人報稅意識的提高等。這次大修讓我們看到個稅制度正在向此靠攏,這是更令人歡欣鼓舞的事情。

要讓個稅制度更趨科學與公平,還是要在變革上持續發力。提高起徵點減少繳稅的辦法雖然簡單易行,但是由於工薪階層的收入中位數偏低,提高起徵點使得繳稅人數會大大減少。從縮小貧富差距到調整人口結構,從促進消費到拉動中國經濟的轉型升級,期待個稅制度繼續深入變革!

本報評論員 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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