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ubiu叉會兒腰
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
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孟南937承傳民族文化
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這就要看是什麼人了。我小時候看到過一個被槍斃的叫楊奉林的人,此人家中姊妹六個,他上邊是五個姐姐,他為老六,不但在姊妹中數他最小,而且還是他父母唯一的一個兒子,他被他父母嬌慣成什麼樣子?大家想也能夠想到。偏是命運不濟,趕上了上山下鄉的紅火年代,家中的寶貝也得下到農村來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在農村下鄉你已經不是家中的寶貝了,幹不了農活可以學,他倒好,滿肚子怨氣。田間休息時人們講起城裡的青年幹不了農活毀了莊稼,他馬上意識到了這是在說他。不由的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二活沒說,舉起鋤頭便是一頓亂砸,當場打死三人重傷倆人。槍斃他的時候,五花大綁壓在汽車上游街,雖然他面無血色,卻昂首挺胸,好像他是什麼英雄人物似的。像他這種已經被他父母寵的心理變態的人,到此時他只求速死,如果判他無期徒刑,他到認為是對他無期的折磨。
我也聽說過另一起人命案子,倆人並無仇怨,互相也不認識,在飯館吃飯起了口角,一人被另一人打了幾個耳光,被打之人不服,跑到飯館後廚拿了把剔骨刀照著打他的人屁股就是一刀,可這一刀卻偏偏紮在了那人的股動脈上,急忙打12O,可那人還是因為失血過多死在了送醫的路上。這人因此坐監,一審判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經上訴二審改判過失殺人罪判為無期徒刑,據說二審還沒結束此人已經激動的熱淚橫流了,對他來說當然是判無期徒刑好了。
jianchi
無期徒刑不是真的“無期”,死刑卻是真的死刑。
有的人覺得,在監獄裡面待個十幾二十年,還不如死了;但有的人覺得,只要能保命,怎麼樣都好。所以說哪一種更恐怖,要分不同的人。
還好我是專門辦理詐騙犯罪案件的,沒有死刑一說,就連原先的集資詐騙罪也取消了死刑,確實降低了我們的負擔。
沒有哪個律師會希望自己辦理的案件中,有人被判死刑。
事實上,只要你能耐得住寂寞,保得住命,就能等得到減刑。至於怎麼減?減多少?一方面有法律規定的幅度和時間間隔,另一方面,就看你個人的“造化”了。
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一半。由此推來,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至少要執行13年(一個罪名最多15年,數罪併罰最多25年,25年的一半是12.5年,所以無期徒刑的減刑不能低於有期徒刑,至少要13年)。
被判無期徒刑的,一般在執行兩年後可以獲得減刑機會,通常是減為20年-22年;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直接減為15-20年。
但是提醒注意是,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是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而非是判決之日,之前已經執行的刑期,包括在判決之前羈押的期限,是不會扣除的。
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後,再減的話就得參照有期徒刑的減刑規定。
被判有期徒刑案件的當事人,通常是在執行1年半左右可以減刑,兩次減刑的間隔一般應在1年以上,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1年。
被判無期徒刑的人,應該考慮的問題是如何減刑,而判處死刑,則什麼都沒有了。
詐騙犯罪辯護金翰明
1、絞刑,這是日本現在死刑的執行方式。雖然國際社會(西方國家)多次督促日本廢除絞刑這種慘無人道的執行方式,改用其他方式,但都被日本一一回絕,注射和電椅子可能一次性殺不死人;槍決會給劊子手帶來心理陰影,絞刑是有3個按鈕,三個人按,每一個都可以觸發。絞刑持續時間3——10分鐘不等,所以過程很痛苦。由法官和受害者家屬現場觀看,當然是那種玻璃的哈,你看不見我,但我看得見你!
2、死刑執行時間,隨時。一般從宣判到執行間隔10年之久,這10年中你隨時可能會被叫去執行死刑,可能是你剛刷完牙,也可能能你正在吃午飯,更有可能你在晚上睡覺的時候,你說可怕不可拍,每天都覺得自己會死。
3、教育(“洗腦”),你都已經被判死刑了,還要每天感化你,教育你,矯正你,當你變成一個心智正常的好青年的時候,你忽然醒悟,我卻要被執行死刑,又活在深深的懊惱當中,日本最長的從宣判死刑到執行,整整64年,一個“正常人”一直活在監獄裡,並且終究會執行死刑,你說,痛苦不痛苦。
PS:2017年,日本全國死刑犯才100多人。
創業家
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其實並沒有一個定論。但是個人覺得其實死刑更加的讓人痛苦。
我說死刑更為痛苦不是因為死亡本身讓對方產生的恐懼,而是等待死亡的過程。
被判處死刑(包括死緩)之後的刑罰實施
1. 如果是被判處死刑的,等待最高院核准的時間往往長達一年多,這個階段是最痛苦的,一方面是活在一種可能今天就是自己人生的最後一天的恐懼中,另一方面則是期待著自己能夠被改為死緩但是自己都知道這個希望很渺茫的苦痛之中。
2. 如果是被判處死緩的,在判決確定後的兩年裡,如果為了活下來就必須忍受看守所和監獄裡其他人的欺負和責難,以免衝突爆發後自己被認定為故意犯罪。甚至還要想著怎麼能立個功才能減為25年有期徒刑。如果自己在裡面再犯罪的,則有可能面對考驗期從頭來過或者死刑立即執行。換一句話就是,判處死緩的人如果想活下來,在裡面就要裝孫子。這對於那些平時兇橫的暴徒來說絕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的刑罰實施
3. 反觀之無期徒刑,判決確定後,他的命運就基本上確定了,不會像死刑一樣要經過一年多惴惴不安的等待,也無需像死緩考驗期裡的人一樣在監獄裡忍受他人霸凌。這在心理上,是減少了一重痛苦的。
並且,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以說,說是無期徒刑,最後只要在裡面稍微表現好些,十幾年也能出來了。
無期沒那麼痛苦的地方在於心理上所要承受的更少,需要面對的情況都是相對確定的,不用面對自己會不會被核准、什麼時候核准、我是不是真的就要死了這樣的恐懼中。
所以個人覺得死刑更讓人痛苦。當然,如果這兩類最終經過減刑這些最終在生前能夠出獄,那麼他們會面臨同樣的痛苦——世界已經不是他們知道的世界,無法與社會相融,親朋盡失。這也算是另一種懲罰。
劉輝律師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
死刑作為最高刑罰是有道理的。
知道自己犯了必死大罪的嫌疑人,自從被公安機關抓獲起,到案子查明後,他就知曉時日無多,接下來見檢察院和法院只是法律規定的程序,但他們總在心底抱有一絲希望:我不想死,我不能死。說不定哪天地震了,牆倒了,就出去了……直到高院的死刑複核下來,罪犯被取下手拷腳鐐,五花大綁著,這一刻他們才能更清楚的意識到真的快了,沒幾分鐘了,這才認真反省自己過去所做的罪孽,說服自己接受現實以死謝罪,這樣也許走得安詳些。而另外一個在心底的聲音卻無比留戀這個人世:讓我活著,幹啥都行……
這就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在過去有陪綁的,當事人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倒下,心中備受煎熬,教育意義就非比尋常,因此有了這個好死不如賴活著這句名言。
做人哪別犯罪,坐牢一點兒也不好玩,真的到了那種生死關頭,都希望是在做惡夢,只想掐一下大腿就能醒來!所以做個普通人遵紀守法不出事是幸運的!
天台觀寧波
都夠嗆!
相比之下,還是死刑更痛苦。
因為犯了死罪的人雖然己經把生死置之度外,但經過一段羈押後,“赴死”的決心會徹底動搖。期間有些人明知是死,但總幻想著能活。有些人清楚死罪難逃,但有一根稻草出現,便會死死抓住不放。
這就是人之本性:怕死。
正常情況下,當法庭宣佈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或無期徒刑時,被宣判對象都會長舒一口氣,面部表情會流露出一種讓人難以捕捉到的松馳,帶著手銬的雙手不再緊握而略顯顫抖,特別是眼神兒,開始發亮。
而死刑宣佈後的情況是,被執行者會努力豎起耳朵往後聽,眼睛流露出絕望,甚至會當場癱軟昏厥。當被帶出法庭時,這些人的面部表情大多是僵硬木滯,眼晴裡流露出一種對生命的渴望與眷戀。
死刑犯最痛苦與難熬的階段就是最後那一個月、一個星期、幾天………怕聽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編號,怕走廊的腳步聲。如果幾個管教一起走過,他會恐懼得直哆嗦,面部表情還要裝出一副坦然的樣子,可眼晴卻流露出了絕望。
驍勇34
所有人的評論和看評論的吃瓜群眾的心裡是一樣的,那就是站在山上看山下的心態,大多數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想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的問題。就像你是做餐飲行業的,你永遠不知道做裝潢裡面的門道有多深,道理是一樣的。
死刑和無期徒刑其實都很痛苦,但到底哪種更痛苦?在看守所裡的死刑犯和無期徒刑的人,他們的人生道路不同,死刑犯會覺得無期徒刑太痛苦,無期徒刑的犯人每天重複著一個動作,幹同樣的活,吃同樣的飯,就連拉的屎每天都一樣,今天就是昨天的重複,明天也會像今天一樣重複,而這樣的日子要重複二十年(無期徒刑一般最多20年就出來了),這樣的日子那是極度的枯燥無味。這就只是單純的活著。而無期徒刑的人覺得自己至少還活著,死刑犯說不定哪天一槍斃,就灰飛煙滅了,這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了。那太可怕了。死刑犯覺得無期徒刑活的太痛苦,還不如自己這樣一了百了來的乾脆,不用像行屍走肉一樣的活著。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想?因為
無期徒刑和死刑的命運不是他們能決定的,是法律決定了他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無法改變,他們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去想對方的痛苦,而忽視了自己的痛苦點。就像兩個人感冒了,一個人選擇了打一針立馬就好了,一個人覺得打針太痛,扛幾天就過去了。於是打針的這個人這幾天徹底好了,而用身體扛感冒的就要經受身體這幾天的各種不舒服。就是這樣的道理。
情感公寓
俗話說的好:好死不如賴活著!無期徒刑對於一個人來說確實是痛苦,但是起碼人還在!而死刑,人沒了!!!
死刑
顧名思義,被判死刑的罪犯!其實死刑也可以不用死的!死刑分兩種!
第一種:那種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罪犯!既然是死刑犯,也沒什麼罪輕罪重的說法!肯定是犯了人命案!這種基本沒什麼著落了!就等著“秋後問斬”就行了!
第二種:緩期兩年執行!緩刑兩年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的話,死刑就會被轉判無期,如果有重大立功的話,說不定會改判有期!當然,如果緩刑期內有犯罪的話,肯定是立馬就死!!還不用“秋後”了!!
無期徒刑
其實無期徒刑和死刑一樣,也有一個緩期!依舊是兩年!在服刑期間的兩年內,如果服刑態度好,有立功表現,也是可以減刑的!其實也根本沒所謂的無期!在現在的社會,都懂!
我們村長家大兒子,偷別人家的東西,被別人家的小孩發現後,他怕小孩哭鬧便掐死了別人家的孩子!在當時判的是無期!現在放出來了!大概也就關了十五六年左右!當然,人就算放出來了,人這輩子也算是毀了!
無期和死刑,那種痛苦???
這個真不好好!有的懷著是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有的是覺得好死不如賴活著!
其實活著,不就是希望嘛!坐過牢的人,多了去了!只要不是判立即執行死刑的罪犯!都不算痛苦!活著就有出頭之日!韓非子坐過牢,聞一多也坐過牢,周文王不也是被紂王給關了嘛!《肖申克的救贖》裡面有過這麼一句話:希望是美好的,也許是人間至善,而美好的事物永不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