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科普|新聞聯播上天天說的“服務貿易”,到底是什麼?

科普|新聞聯播上天天說的“服務貿易”,到底是什麼?

2018年1-4月,我國服務進出口總額16653.5億元,同比增長11.9%。服務進出口延續高增長態勢,增速達到今年以來的新高。我國服務進出口規模連續4年保持全球第二位,可以說我國的服務貿易交出了漂亮的成績單。

也許你經常聽到服務貿易四個字,但是你真的瞭解嗎?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好好科普一下服務貿易。

科普|新闻联播上天天说的“服务贸易”,到底是什么?

何為服務貿易?

服務貿易是指以服務(服務產品)作為商品進行交易,從而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經濟行為。

當前,國際社會和各國普遍採用的“服務貿易”定義有兩種,一種是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對服務貿易範疇的界定,另一種是六大國際組織聯合編寫的《國際服務貿易統計手冊》中對服務貿易的定義。

世界貿易組織通過確定服務提供模式和對服務部門的分類來界定服務貿易範疇,根據服務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相對位置,將服務貿易定義為四種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

跨境提供,指服務的提供者在一成員的領土內向另一成員領土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例如,美國的律師為英國的客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特別強調賣方和買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國境和邊界的只是服務本身。

境外消費,指服務的提供者在一成員的領土內向另一成員的消費者提供服務。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的主要特點是,消費者到境外去享用境外服務者提供的服務。例如,一成員的消費者到另一成員領土內旅遊、留學、就醫等。

商業存在,指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以法人的形式在另一成員領土內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包括獨資子公司、合資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為後者領土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例如,美國的某品牌在中國開店,中國的某品牌在境外開店。

自然人移動,指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進入另一成員的領土內提供服務。例如外國專家來華講學,勞務人員出國務工。

《國際服務貿易統計手冊》將服務貿易定義為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服務交易。按照《國際服務貿易統計手冊》的分類,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分別是運輸服務、旅行服務、建築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電信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知識產權使用費、個人文化和娛樂服務、維護和維修服務、加工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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