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 微小说:竹马,有本事放学别走!

微小说:竹马,有本事放学别走!


祝依然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扇过常安一巴掌。

据目击者祝妈妈回忆,那是在祝依然百天的时候,那天,亦是常安来到这世上的一百零一天。

祝妈妈和常妈妈原本就是十分要好的朋友,她和祝爸爸的相识,常妈妈可是大功臣。

这两个好朋友原先还约定好,以后生的孩子,异性就让他们结婚,同性就让两个人搞基或百合。

后来常安和祝依然就出生了,祝家和常家理所当然就定下了娃娃亲,两家也经常走动,反正住的也不远,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

前一天常安百天的时候祝妈妈去了常家,后一天祝依然百天常妈妈就来了祝家。

睡着了的常安被常妈妈放在了祝依然粉红色的摇摇床上,就躺在同样睡着了的祝依然旁边。

父亲们在客厅里聊着天,打着扑克,母亲们则在厨房里一边做菜,一边聊着孩子的喂养问题。

祝依然睡醒之后,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身边竟多了一个与她一般大的娃娃,竟还躺在她的专属小床上,她很不开心,提起小短腿,用脚用力地踢了旁边的那个家伙一下,然后常安硬生生被踢醒了。

祝依然睁大了眼睛,看着一脸茫然的常安,恶人先告状,阿不,是恶人先哭,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常安见祝依然突然哭起来,被吓得不轻,也哭了起来。

大人们在外面听到了婴儿房里的撕心裂肺的哭声,忙过来安慰两小只。

后来祝依然哭累了就睡着了,等她醒来时,第一眼便看见常安被祝妈妈抱着,还喝着自己的粉红色瓶瓶奶!

祝依然不高兴了,十分地不高兴!

这个家伙不仅抢了自己的妈妈,还抢了自己的口粮?

于是,在常妈妈抱起祝依然,凑到常安旁边,想一起拍张合照纪念这个美好的夜晚时,祝依然挣扎着探出身子,抡起胳膊,扇在了常安的脸上。

时光刚好定格在那一刻。

邻居们有时会在私底下八卦,祝依然这个小妮子,名字取得挺文气,长相也挺漂亮,就是这性格,以后怕是会比较泼辣。

邻居们都是神奇的预言家。

祝依然上幼儿园小班的时候,就打败了大班的男童,成为了春天幼儿园的小王,大王是老师和校长。

祝依然上小学后,因为身形相对于同龄人要高大许多,没有男生敢欺负她,再加上升到三年级之后,她又继承了大表哥校园杠把子的“帝位”,更没有人敢惹她了。

与祝依然同校同级又同班的常安,在那个时候,与祝依然比起来,真是差远了。

常安读小学的时候,身高在班上男生中算是比较矮的一个,虽然脸长得比较可爱,是个白白嫩嫩的小正太,但是与别班男生单挑的时候,总是处在不利的一方。

常安这个小万人迷,每个星期都能收到女生的情书,高年级的有,低年级的有,同级的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经常会引起学校里男生们的众怒。

祝依然虽然看不起常安这种一点儿也不“爷们”的外表,但看在常妈妈经常会请她吃好吃的的份上,“偶尔”也会路见不平,帮常安一把。

就比如,小学五年级的暑假前那次。

那个周五放学后,祝依然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路过公交站台后边的小巷子时,看见了被三四个六年级男生堵住的常安。

常安怀里抱着书包,看着那几个比他高大的男生,一脸惊恐状。

祝依然想着自己小书包里,同桌送她的那块香甜小蛋糕,本打算当做没看见常安。

“依然啊,阿姨做的红烧肉好不好吃?”

“好吃!比我妈妈做的好吃了一百倍!”

“那你以后常来阿姨家玩,阿姨都做给你吃好不好?”

祝依然想起常阿姨做的比自己妈妈好吃一百倍的红烧肉,又想起常妈妈那张亲切的脸……

最后,祝依然对红烧肉的执念战胜了她对小蛋糕的执念。

她脱下书包,拿在手里甩成圈,冲着那个“黑暗”的小巷子大吼一声:“你们要干什么!……”

六年级被祝依然吓唬跑了,可祝依然小书包里的东西也遭了秧。

祝依然掏出那看不清模样的一坨,心痛到滴血——啊!我可怜的小蛋糕啊!

“依然”,常安走近祝依然身边,弱弱地说,“你别伤心了。”

“我能不伤心嘛!这可是我的同桌送给我的!”

想起那个她十分喜欢的小男生,祝依然更加难过了。

“依然”,常安拉了拉祝依然的袖子,“等后天我妈妈给我零花钱了,我再买一个还给你,行不?”

“这能一样嘛!你送的和我同桌送的,味道就不一样好嘛!”

祝依然哭得眼泪鼻涕直流:“十个!不行!一百个!”

“那我得还到什么时候啊……”

“哇——”

“好好好,一百个就一百个!”

“还有”,祝依然抹了鼻涕,“你回去让你妈妈多给我做红烧肉,我要吃好多好多!”

“……”

上中学之后,祝依然明显感觉到有些力不从心了。

很多小学时还矮矮小小的男生,上了初中之后一下子就长得老快,祝依然慌了。

为了压制住那帮臭小子们,能够继续在学校里作威作福,祝依然结交了几个校外的混混,然后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去做了一个杀马特。

班主任十分欣赏祝依然这种勇敢无畏的精神。

所以,当天下午,祝爸爸就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揪着祝依然的耳朵回家教育了。

“你还敢和混混混在一起啊?翅膀硬了,要反天了是吧!”

“爸爸,我错了!您别打我了!”

“明天就给我去把头发染回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

“以后还敢不敢了?”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常安坐在祝家的客厅里,听着祝依然房间里传出来的惨叫声,坐立不安地喝了口水:“阿姨,麻烦您替我告诉依然一声,说这蛋糕我就先放这里了,我作业还没写完,就先回去了。”

祝爸爸打得有些累了,出来客厅喝了一口水,看见桌上的那块蛋糕,问了祝妈妈是谁拿过来的……

“你老实交代!小安为什么要给你送蛋糕?”

祝依然被逼着说出了“敲诈”常安的事,然后又被祝爸爸一顿好打。

“常安,你给我等着!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趴在床上屁股疼到动弹不得的祝依然恨恨说到。

祝依然除了长得有点漂亮,其他的也没什么优点,只有一点,那就是她最擅长吸取教训,吃一堑能长一智。

回到校园后的祝依然明显比之前收敛了许多。

一是,被老爸打了一顿之后,长记性了。二是,老爸答应她,如果她能考上重点高中,就给她买一部手机。

所以,祝依然再也不想着称霸校园了,只一心一意想要学习。

什么?你问我她的小学同桌?那个男生,早就被祝依然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以前在她的心中,最重要的东西是红烧肉,第二是蛋糕,第三是同桌,现在,手机才是第一!那个那么“久远”之前的小学同桌早就退出了前三,在祝依然心里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经过不懈的努力,祝依然终于考上了重点高中,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手机。

著名哲学家我曾说过,上帝在给你打开一扇窗的同时,也会在窗下给你挖一个坑。

所以,祝依然在上高中的第一天就遇到了她的“仇人”——常安。

祝家父母和常家父母约好了,一同送两个孩子去上高中,然后祝依然不得不和常安坐在了一起。

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的话,常安可能已经被千刀万剐了。

随着两家人的登场,校园门口一阵骚动。

第一,常爸爸开得那辆车,当时算得上是一辆豪车了,没有两百万是买不下来的。

第二,祝依然和常安的长相,啧啧啧……

十六岁的祝依然,已经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皮肤白白嫩嫩,眼睛圆圆大大的,就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

莫说女大十八变,男生变化起来,一点儿也落后。

常安的五官原本就很漂亮,近来长开了不少,更是帅气。加上他现在长高了很多,比祝依然高出了足足两个头,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穿着又干净,简直就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王子啊!

不少人纷纷向这边看来,好生羡慕这对金童玉女,可祝依然却有些不屑与常安站在一起。

上帝不止给祝依然挖了一个坑,还在坑低放了一把钉子。

祝依然和常安成为了同班同学,这也就算了,可没想到最后两人还成为了同桌。

祝依然气结,可常安似乎挺高兴的,坐在座位上傻乎乎地笑,迷倒了班上一大片女同学,却唯独没有迷倒祝依然。

“你笑什么?”祝依然没好气的说。

“我高兴。”

“高兴什么?”

“我们是同桌啊!”

祝依然白眼都翻到天上去了——仇人!你有本事放学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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