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不批准逮捕!大方這名考生終於參加了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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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今年我還能參加高考不?”2018年6月5日,在大方縣看守所,小A帶著焦慮、期盼、渴望的神情向大方縣人民檢察院員額制檢察官李琴表達了這一強烈的願望。

“這幾天去提審他的時候,他每次都在問今年他能不能參加高考。”

原來,小A本是大方縣城某中學的一名高三學生,因涉嫌犯罪,5月27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送進了大方縣看守所。然後,小A的案子移送到大方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6月4日,李琴承辦了該起案件。

通過了解,小A去年高考考了500多分,因為錄取的學校不是自己理想的大學,所以選擇留下來複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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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李琴和檢察官助理高雲從辦案區出來的時候,已經是18:41分了。

“姐姐,我今年還能參加高考不?”小A的這句話時不時地出現在李琴的腦海裡。

通過這些天反覆的審閱卷宗材料、觀看視頻、訊問小A及被害人,李琴確信小A涉嫌的罪名按照法律的規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條件。

“明天就要高考了,如果錯過這次機會的話,他明年就不一定能參加考試了,如果證據不足,不能定罪,毀掉的將是他的一生。”在辦公室裡,李琴喃喃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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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19:26分,李琴鼓足了勇氣還是撥通了大方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大中同志的電話。

“張檢,我有個案子有點特殊,給您彙報一下。”

“不要急,慢慢講。”

電話裡,李琴就把案情仔細地向張大中檢察長彙報了。

“通過這兩天審閱卷宗、觀看視頻材料,我認為小A的這個案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達不到逮捕的條件。如果不批准逮捕,今天結案和明後天結案的結果就完全不一樣,因為嫌疑人是一名高三學生,如果我們不批准逮捕,他就有機會參加高考了。”

張大中檢察長聽後,立刻同意李琴的這一想法。

“你們今晚抓緊討論,如果真的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立即與公安協調,馬上放人!你要去現場全程參與放人,並且要做好嫌疑人的思想工作,讓他安心參加高考。”

“他有準考證沒有?如果有,馬上回我電話,要確保他不能因為證件不齊而不能進入考場。”電話那邊,張大中檢察長繼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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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23:41分,大方縣人民檢察院一樓、二樓、五樓、六樓的辦公室仍然燈火通明。分管副檢察長王向陽及劉成雄、張春林、徐有智、李琴、袁雪梅、高雲等幹警還在認真而仔細、反反覆覆地審閱著小A涉罪的卷宗材料、看著視頻資料,協調公安機關送來小A的涉案手機,並查看手機裡面的聊天內容。最終大家形成了一致的意見——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批准逮捕!

2018年6月7日00:12分,劉成雄、李琴及承辦此案的公安民警帶著法律文書來到了大方縣看守所,小A 也就順利地走出了看守所大門,見到了等候在旁的父母。

“你先安心地去考試,你的事情司法機關會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你要隨時配合好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李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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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7日,當大方縣所有高三學子躊躇滿志地踏進考場時,小A的父母早已目送小A 進入了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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