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我母亲是农村户口现在去世了,我和我妹都不是农村户口,现在土地确权能确在我们名下吗?

左脸有一颗痣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非常复杂,牵扯到很多人的利益,国家处理起来也是非常小心慎重的。那么,根据你的描述,土地确权能确在你们名下吗?



我们先看看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

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承包地以家庭为单位,只要这个家庭有成员,国家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旦这个家庭没有成员了,这个地是要被集体收回的,不能被其他人继承。所以,你们原来的家庭还有成员吗?如果没有,那么村集体就可以收回你们承包地。

但是,农村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目前,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是,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归农户所有,宅基地属于农户的一种福利权益,符合条件的可以无偿取得宅基地。但是,当农户户口迁出村子进城落户或者父母去世,不属于农村集体成员了,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宅基地,一般情况下,地随房走,只要房子在,村集体就暂时不能收回宅基地。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属于农户财产,依法可以继承,可以居住或者出租,可以修缮,不能重建,直到该房屋老旧倒塌后,村集体才可以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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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因升学、婚嫁、进城务工、进城买房等等各种原因,很多人把自己在农村的户口迁往了城市,而自己的父母依旧还在农村。像题主所说的这样的问题目前来说还是很多的,而且随着时间往后推,可能会越来越多的人碰到这样的问题。

那如果父母去世,父母的土地能够确权到自己名下吗?在这里可以非常明确的说:不可能。为什么?我们首先来看看什么叫做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依照法律、政策规定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就土地确权的登记程序中“地籍调查”一项,题主因户口非本地户口问题就不符合要求,所以无法为你确权。这是其一。

我国已经取消农业户口,城市和农村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如果你想拥有农村土地首先你必须得有农村当地的户口。而现在城市里的户口基本不可能迁进农村的。因为农村所有土地属于村集体,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财产。你要想回去必须村委会同意,现在你要过去根别的村民抢土地,当地村民大多都不会同意。而且现在国家也不允许把城市里户口迁往农村。所以因为你的户口所在地原因也不可能获得土地的确权。


不过你可以继承你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因为土地承包第二期是30年不变,在剩下的这时间内你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等承包期到期后,村集体将收回土地归集体所有。

如有不同看法的请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探讨。


洞庭清水塘


简单地说,这不可能!

土地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离。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有使用权的人是该集体经济以内的农业户口。也就是说,只有农业户口才有权承包农村土地,并且只限于承包本村土地。不是本村村民,如果想得到该村的土地,那只能通过流转形式取得,取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


你母亲是农业户口,她生前依法承包了本村的土地。按照土地承包办法,一个承包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调整,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你母亲现在已经去世,但在该土地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她承包的土地,你和你妹妹在该承包期内有耕种的权力,即,你们拥有该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但承包期满后,村里就应该依法收回该土地重新进行承包。因为你和你妹妹都转为非农业户口,你们就没有了承包农村土地的权力。如果想到农村耕种土地,也只有通过流转形式,即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取得,并且取得的只是经营权,不是使用权,如遇土地征用,你们只有获取青苗补偿和地上你自己投资建设的附着物补偿,无法取得安置补偿。

所以,你们虽然有继续父母遗产的权力,但无法获得农村土地的确权。


齐东晏子



各位朋友大家好,凡是懂得政策的都会知道答案:土地确权不能在他们子女的名下。

土地确权的目的在于明确土地的性质和使用权,土地的性质,是公有的,是国家和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使用权和承包权,是个人的。所以,父母去世后,他们的土地应收回给集体。

而他们的子女户口已经迁出,不是这个集体的成员了,不应该享受这个集体的福利待遇了,所以,他们得不到父母的土地。


畅敏


有些权利是可以的。

我们先明确下什么是土地确权。这个提法是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所以确权实际是确立的三种权利,完成后,农民手中会有三个证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宅基地使用权证

3.房屋产权证



对于第一个证,《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很明确,这个证是发给家庭的。所以,你们与母亲本是一个家庭,这个证可以确到你们名下。

第二个证,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一户一地。你们的户已与母亲的户不在一起,所以原则上《宅基地使用证》是给你母亲一人颁发的。不能确权给你们。

第三个证,房屋是你们母亲的,你们当然拥有继承权。所以可以确权到你们名下。



强调一点,宅基地是"地随房走",所以在你们继承了房子后,就自然有了宅基地的实际占有权。直到房屋灭失才会注销掉你母亲的《宅基地使用证》,地块收归村集体重新分配。


学法ing


应该不可以。觉得回答得好就关注我哦,谢谢。

问:农村户口的母亲去世,城镇户口的子女可得到土地确权吗?

答:应该不可以。

根据描述,可推测你和你妹妹之前都是农村户口,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而迁到城镇去了。

那土地确权可确到你和妹妹名下不?

这里你并没有说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

承包地是以农业家庭户为单位来承包的,而你母亲去世后如果你们家的户口簿上没有农业户口的人了,那么承包地因为是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这个可从土地承包法相关说明中了解到。


而宅基地和房屋比较特殊,自建房可作为私人财产而继承下来,根据

可知,你们是因为继承房屋而占了宅基地,可登记发证的,只是要备注一下是合法继承人。


刺楸


这应该先确定在确权的时候,你父母是否在世,如果在世确权就有你和你妹的,不在世就和你和你妹没有关系,因为土地是村集体的财产,只有村户口的才有资格分到村集体的土地,你户口不在村里凭什么拥有村集体的土地?如果给你了就是侵占村集体财产,对别的村民是不公平的,所以你们就不要想多了


威海老王


母亲是农村户口去世了,我和妹妹都不是农村户口,现在土地确权能在我们名下吗。

土地和宅基地属于农村村集体共有财产,不能确权在你们名下,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你可以继承并可以确权,但是和本村民确权还不太一样,具体如下:



而耕地呢,只能说本年度田地种植的农作物收益归你们兄妹,农作物收获后耕地由村委会收回。耕地继承只能在同一户口本的人员才能继承。

我是河南映像,以上就是我个人的浅谈观点,若有不妥还请批评指正


河南映像



可以确权子女名下,注明为非本集体组织成员。承包期内继续耕种,承包到期不予续期,土地征用仅赔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无失地农民享有的补助。


泰山木32140178


这是不可能的,你母亲虽然是农村户口,现在去世了,现阶段只有土地的耕种权,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期年限满了,你母亲的土地集体将要收回,你们只有现在土地的经营权,或土地的流转权利,根本没有继承权了。



另外,你们兄妹俩的户口己经不在农村,不但没有土地的经营权,也不会享受国家给农民的所有补贴,家里的老房子,现在还有居住的权利,可以修补,可以租凭,但不能拆了重建,直至自然倒塌,房屋产权就彻底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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