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4 尹建莉:《說說“錢”這個事兒》之一:一定要給孩子零花錢

尹建莉:《說說“錢”這個事兒》之一:一定要給孩子零花錢

《說說“錢”這個事兒》之一:

一定要給孩子零花錢

尹建莉

財富觀是人生觀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何對待金錢,往往是一個人如何對待人生的外顯表現。現在人們提倡要對孩子從小進行理財教育,我覺得最重要的理財教育,不是教孩子如何用1元錢賺到10元錢,而是讓他們知道,錢的本質是什麼,錢在生活中的地位應該是什麼,我們對錢應該持有什麼態度。

一定要給孩子零花錢

我女兒圓圓像很多孩子一樣,從小也表現出對錢的喜好,尤其3歲左右,對錢的興趣最濃,佔有慾表露得毫不遮掩。

有一次,我假期帶她回我母親家,給了母親一些錢,圓圓看到了,阻攔著不讓給,我沒理她,讓母親把錢收起來。過了兩天,我帶圓圓去一個小店買醬油、醋等幾樣東西,花了一張100元面值的錢,店家找我一張50元大鈔和一些零錢。當我把零錢往零錢包裡放時,圓圓指著那好多張零錢對我說:“媽媽,這些給姥姥吧。”然後又指著那張50元說:“這張不要給姥姥。”我既吃驚又好笑,這麼點兒的孩子,居然知道這一張比那幾張錢更值錢,真是天賦啊!

她非常愛吃糖,有一天她姥姥逗她說:“這麼愛吃糖,長大找個賣糖的人結婚吧,天天能吃到糖。”圓圓想想說:“不,我要找個賣錢的人結婚。”全家人被她的話驚到,笑嘆這小小的人兒對錢還真有感覺。

愛錢是人的天性,所以我絕不做反天性的事,我要滿足她的天性。

從圓圓上小學一年級開始,我每月給她固定的零花錢,3元到5元,圓圓管這筆定時發放的錢叫“工資”。我給圓圓的這個數額現在看有些低,不過依當時的消費水平,對一個小學生來說還是合適的,因為她的零花錢僅限於買校門口小攤上那些“沒用”的東西,如小貼畫、小卡片等。數額及開銷內容是我們和孩子共同制定的,雙方都很樂於接受。圓圓很在乎這筆收入,每個月都能清楚地記得哪天該“發工資”了,到時就會提醒我們。

這個零花錢我完全允許她自己支配,很少過問。只提了一條要求:不許買垃圾食品。

圓圓偶爾想買什麼東西,存的工資又不夠,我就讓她從下個月的工資中提前預支;如果她實在超支得比較多,我會額外給一些,額外部分戲稱為“發獎金”。總之,在花錢方面,我首先表現出對孩子的信任和寬容,從不斤斤計較。她買了什麼、沒花完的錢是否攢起來,我不過問。我不要求圓圓一定把錢花得正確,她有時會買回很差勁的小玩意兒或被小販騙了,我也不批評,一笑了之,最多把我的相關購物經驗給她講一講。我相信她這次買了不該買的東西,發現錢白花了,下次才能學會如何選擇。經歷過決策失誤,才能在以後的決策中變得精明。

圓圓上初中時,工資大約漲到10元錢,隨著年齡增長,她越來越不在意這點錢了,開始經常忘記討要薪水,只是在需要錢的時候,才發現這個月工資還沒發。我不記得這個工資遊戲是到什麼時間結束的,似乎上高中後再沒發過。當然,圓圓並不會因為沒有工資而變得手頭拮据。雖然當時我們經濟條件很普通,但只要她提出需要買什麼,我們會盡量滿足她的需求,很少拒絕。極偶然的情況下,如果什麼東西有些貴,或特別不應該買,我們也會說出來,孩子一般也能理解。

尹建莉:《說說“錢”這個事兒》之一:一定要給孩子零花錢

我當時這樣做,並不是非常明確地要對她進行所謂的“理財教育”,應該說只是出於母愛和天性。圓圓一般不會提出超過我們消費能力的要求,這一方面因為家庭財務對孩子從來都是公開的,而且父母已為她做出了榜樣,所以圓圓自然知道哪些東西在可以消費的範圍,哪些不在。另一方面,一直以來,父母在花錢上從不對她苛刻,她從來不需要動用任何心計和父母較勁,心態反而極為單純,沒學會貪婪和算計。

有些家長為了防止孩子養成亂花錢的毛病,從不給孩子零花錢。他們會說,孩子需要什麼,跟家長說就行了,需要買的,自然會給他錢,不需要就不給——這樣的做法,目標雖好,結果卻可能讓家長失望。因為這種控制本身已表達了不信任,且已剝奪了孩子消費方面的自由選擇,且表現得很苛刻,所以對孩子金錢觀的養成並無好處。童年時在金錢方面嚴重匱乏的人,反而容易成為成年後在金錢方面斤斤計較的人,過分吝嗇或過分貪婪,缺少平常心。

還有一些家長是不直接給孩子零花錢,擔心孩子養成不勞而獲的心理,通過讓孩子幹家務來賺取零花錢。這一點是近些年從西方國家學來的,並且很流行,這種做法我也不贊成。原因是“家”是一個人生命中最重要的場所,它不是市場,不是單位,不是圈子,“感情”是家人的凝結劑和潤滑劑,是家庭生活中的必需品和奢侈品。如果孩子做點家務就付錢,可能隱藏著這樣一些問題。

一是把親情關係降低到商業關係,把親人間的互助處理成利益交換。這和我們的傳統文化格格不入,且會削弱兒女和父母的感情。中國人一直講究孝敬父母,追求家庭氣氛的溫暖。而歐美國家,尤其是美國,為什麼被人稱作老年人的地獄,許多老人有兒有女,卻在孤寂中死去,我認為這和他們早早把市場法則引入家庭生活有關,文化總是有它的因果關係的。

二是容易培養唯利是圖的心理。我的一個親戚,他曾一度對孩子實行以勞計酬的政策,規定洗一次碗多少錢,擦一次地多少錢,洗一次衣服多少錢。到最後他發現,孩子幹什麼都要問有沒有錢,哪怕是很簡單地扔一次垃圾,也要問這個給多少錢。孩子按勞取酬的習慣確實培養出來了,但唯利是圖的心理也開始露出苗頭。

三是會導致兒童對勞動產生負面認識。兒童本身是喜歡勞動的,如果因為孩子幹了一點活,就要付他報酬,這其實暗示了勞動是件苦差事;而且,孩子的天性願意討家長的喜歡,如果他的勞動給父母帶來了快樂,孩子內心是比得到錢還快樂的,這種快樂,更會刺激他對勞動的熱愛。而付錢既消解勞動的價值和快樂,也消解他為父母做事的興趣。

事實上,並不是西方人都贊成孩子幹家務付報酬的行為,美國名師雷夫老師認為:“小孩子做家務事就給零用錢固然很好,畢竟我們的資本主義就是這麼運作的——用工作賺取報酬——但用禮物或金錢換取孩子良好行為的做法就很危險了。我們要讓孩子知道,行為得宜是應該的,不需給予獎賞。”

我認為,孩子身上一切應該培養的好品格都不可以用錢去購買,凡能用錢買到的,都不叫教育,都是暫時的成果,無法內化為孩子自己的品格和習慣。

尹建莉:《說說“錢”這個事兒》之一:一定要給孩子零花錢

比如有的家長用錢來刺激孩子的學習,孩子考好了就用錢獎勵,或是規定考到多少分給多少錢。這些做法從短時期來看可能有效,從長遠的培養目標來看,則只能造成消解。曾在網上看到一則消息,一位母親為促使其上小學的孩子好好學習,按成績劃定了獎金標準,考得越高獎得越多,所以孩子寫了篇文章《搞好學習是我的生財之道》。我很擔心,假如這一做法一直持續下去,恐怕孩子的學習動力會越來越弱,生財之道也越走越窄了,而且整個的價值觀也會遭到扭曲。

家長如果認為花錢可以買到孩子的勞動好品格、學習好習慣,事實上你最直接的訴求就是:錢是萬能的。那麼孩子就會接受這個觀念,他以後就可能花錢買友誼,花錢買事業,花錢買愛情……如果在孩子的成長中,他的一切事務都和金錢方面的獎懲掛鉤,那麼他在未來很可能會把一切關係都處理成金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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