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古代“同性”爱情故事:美男和同窗谈恋爱,最后相爱至死合葬一起

梁山伯和祝英台讲的是祝英台女扮男装与梁山伯同窗相恋的故事,而在古代,真的记载过这么一则同窗相恋的故事,并且这两个书生都是实打实的男人,他们就是潘章和王仲先。


潘章和王仲先的爱情故事比较有名的记载源于元朝的林坤《诚斋杂记》,上面记载道:

潘章少有美容仪,时人竞慕之。楚国王仲先闻其名,来求其友,因愿同学。一见相爱,情若夫妇,便同衾枕,交好无已。后同死而家人哀之,因合葬于罗浮山。冢上忽生一树,柯条枝叶,无不相抱。时人异之,号为共枕树。

翻译成白话,那就是潘章貌美,周围的人都爱慕他,楚国一个叫王仲先也倾慕于他,与他愿做同学,又一见钟情,感情如同夫妇,二人共枕同被,而后一同去世,合葬在广东的罗浮山,墓上生了一树,枝叶相抱,被称为共枕树。

而这则故事在明朝时候,又被衍生成了话本《石点头》的第十四回《潘文子契合鸳鸯冢》(文子是潘章的姓),《石点头》此书在古代文学话本中属于一般之作(具体可看我先前写过的《石点头》书评介绍),关于男女关系混乱,封建教条的内容充斥整本书中,

然则这第十四回《潘文子契合鸳鸯冢》这则“同窗相恋”的故事却被许多人认为是全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甚至在研究中国古代同性文学史上都很有名的一篇文章。



古代“同性”爱情故事:美男和同窗谈恋爱,最后相爱至死合葬一起


1. 一则真正“平等”的爱情故事

若说潘章与王仲先的爱情故事,首先要说,这是古代真正各方位都“平等”的爱情故事。

在古代,不论异性同性之情,值得古人记载的,大多是两方身份、家境都有差异的故事,譬如说穷书生和富家小姐为代表的《牡丹亭》,亦或是身份差异极大的君王将相的爱情。

即便是熟悉古代历史的人也知道,古代比较著名的同性故事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各种正史记载的爱情,譬如史记《佞幸列传》中的韩嫣;另一类是《品花宝鉴》为代表,讲述书生和小倌。

总而言之,身份差异极大,而身份差异极大的背后也反映出一个现实:

古代所谓的“同性”,不过是大多数人想要展现出自己的“性特权”。

而潘章和王仲先则不是这般差异极大,翻开《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会发现开篇,作者就介绍了二人的家境,首先是在潘章要去杭州念书问家里要银子的时候,作者就侧面点出了潘章的家境:

老儿没奈何,将出五十两银子,与他做盘费。文子嫌少,争了一百二十两,又有许多礼物。

能够一口气要一百二十两银子,又有许多礼物,可以看得出,潘章的家中虽不算大富,小康家庭总算有的。

而另一主角王仲先的家里,作者也是正面提到了他家的背景:

原是乡里人家,有田有地。

在书中,潘、王二人的家境是不相上下的,并且二人都是乡间人家,社会地位也是不相上下的。

再看作者描写的潘、王二人相识,潘、王二人并没有像元朝记载的那样,说是王仲先慕名前来寻潘章,而是两个不相识、且被家中订过婚的年轻人为了考取功名,在杭州的湖南净寺读书相识,二人的人生目的还是一样的。

潘、王二人的故事,应该可以说是古代记载的爱情故事中,真正做到性别、地位、家境、身份、人生目的完全平等,二人没有高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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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平等,决定了他们没有任何的差异以及其他的顾虑,他们的话语权完全平等,也不会在对方身上图些什么,更不会因为对方损失什么。

在这种“平等”的下,潘章和王仲先故事才显得更为与众不同。

2. 意料之外的浪漫

如果读过《潘文子契合鸳鸯冢》这篇故事,很多人会感到作者在其中是极其矛盾的。

首先《石点头》整本书作为封建教条之书,充斥着极端的“封建直男癌”思想,对于女性如此,对于同性故事当然更是如此。

在书中,作者对潘、王二人的爱情不无批判,并且用词极其激烈:

可惜一对少年子弟,弃了父母,退了妻子,却到空山中,做这收成结果的勾当。岂非天地间大罪人,人类中大异事,古今来大笑话!

在文章中,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运用“丑事”二字形容二者的关系,然而在描写二者相处细节的时候,作者又忍不住放缓笔调,也不知是作者无意,还是出于有心,将二人的故事写得出奇浪漫:

在潘、王二人在杭州湖南净寺相识以后,二人住在同一间僧房,用现在的话说,两个人就是室友。

王仲先先对潘章动了心思,他先问潘文子《中庸》的“夫妇也,朋友之交也”里面,“朋友和夫妇是不是一个意思”来试探潘文子,而后又聊到二人各自家庭来暗示。可惜潘文子一直对王仲先是朋友待之,王仲先也只得内心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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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王仲先心生一计:他借口要回家娶亲,和潘文子吃了一顿饭权当饯别,在席上还拜了兄弟,当天晚上却又向潘文子表白心迹,潘文子知道以后十分惶恐,并拒绝了王仲先,理由是:

你即日回去娶妻,自有于飞之乐,何苦要丧我的廉耻?

也就是说潘文子的顾虑在于:王仲先不过和他只是排遣寂寞罢了,过几年王仲先回去娶妻,他自己的廉耻反倒是散尽。

谁知王仲先直接对着窗外发誓道:

皇天在上,如王仲先与潘文子定交之后,若又婚配妻子,山行当为虎食,舟行定喂鱼鳖。或遭天殛,身不能归土;或遇兵戈,碎尸万段。如王仲先立誓之后,潘文子仍复推阻,亦遭此恶报。

王仲先等于是发了毒誓,说自己要是回去娶妻生子,就直接被老虎吃等等,但他还耍了个心思,说要是潘章再不答应他,他也要遭受此厄运。

然后呢,潘章就不得不答应了。

当然书中写的是潘章不得不答应,实际上王仲先只是口中发了毒誓,又没有用行动去逼迫潘章做什么,潘章要是真的没有那份心,也不会答应。

等于说,这实际上是一则两情相悦的故事。

在这一段表白中,作者特意写了一个桥段,就是潘章觉得即使二人不是普通夫妻,也要有普通夫妻之礼,于是要求择良辰吉时后,摆了酒宴,拜了天地,才能真正答应。

谁知王仲先道:


不消贤弟费心,阿兄预先选定今日,是会亲友结婚姻的天喜上吉期。日间与贤弟八拜为交,如今成就良缘,会亲结婚,都已应验,更没有好是今日。

原来方才的那饯别酒早就是王仲先预先设定好的“喜酒”,潘章见此以后,就答应了王仲先。


其实在《石点头》中,爱情故事有很多,可是在作者的笔下却写得奇形怪状:

有的是男人拿着刀逼迫女方从了他(书中第五回)。

有的是寡妇寂寞去和有妇之夫相恋,还拉上自己的女儿(书中第四回)。

有的男人口口声声爱着妻子,转过头就找了小妾;过后口口声声爱着小妾,转过头又找回了妻子(书中第一、二、三、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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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第十四回中,作者虽用激烈的言辞去批判了二人,可是在描写二人的情感中却“手下留情”。


在文章中,作者于各方面的处理都不像其他篇章那般“下狠手”,从认识到在一起,尽管作者一再强调“丑事”,可他写出来的内容却和强迫、乱伦理这种重口内容相比,算是“清流”得多。

当然,在情感描写手下留情,不代表作者对两个人完全放过,在故事的发展中,作者却在这个故事中添了不少本不必要的内容。

3.结局的遗憾,瑕不掩瑜


潘、王二人相恋以后,其他同窗发现了二人的关系,便传遍了书院,而他们的老师也将他们逐出师门。

在逐出师门以后,潘、王二人就决定舍弃功名,到罗浮山隐居。

在去罗浮山隐居之前,他们还做了一件事情,就是给家里都去了一封信,让家里退婚,让未婚妻尽早另寻他人。

比起在《石点头》中其他男人抛妻弃子十几年不归的行为来看,潘、王二人对待未婚妻方面,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甚至在充满过时价值观的《石点头》中,算是一股清流。

随后二人隐居到了罗浮山,可就在这里,作者笔锋一转,又把传统的“节妇”一套拿了出来,两位未婚妻知道潘、王在一起隐居过后,不但不同意退婚,还要坚持找回二人成亲。

却不想等二位未婚妻到了以后,潘章和王仲先提前一天因为得了癔症双双去世,山上的和尚已经将二位埋葬,二位未婚妻知道以后,竟然自尽:

说张氏女子(王仲先未婚妻)……定了主意,等至夜深,人尽熟睡,悄地起来,悬梁高挂。

谁知文子的媳妇,也动了个念……到夜半时候,寻条绳子,也自缢而死。

故事到了结尾,父母便将二女埋在二人合葬墓边,结果数年后,潘章王仲先的墓上生出连理树,枝条盘错,有比翼鸟在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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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潘文子契合鸳鸯冢》的结局。

不得不说,在这篇故事里,作者最后的结局难免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不过瑕不掩瑜。


如果看过古代这方面文章的人就会知道,在古代,这方面的叙事虽然多,可大多都是君王将相或者是书生,基本上出于“玩”的心态要比“爱”的心态多,哪怕是真的有“爱”的成分在,也阻挡不了双方娶妻生子。因为在那时候很多男人的眼里,传宗接代最重要,女人只是附属品的存在。


而《潘文子契合鸳鸯冢》的故事里面,王仲先居然主动提出了“不娶妻”的誓言,并且二人的确做到了不耽误未婚妻的行为,这在当时,也是极其少见的。

曾经看一篇高校研究《石点头》的文章,作者指出第十四章主要是作者赞扬了二人未婚妻的“贞烈”行为,虽说《石点头》作者天然痴叟可能在处理这两位女子的时候带有这点思想,但这绝对不是这篇故事的主干。

至于潘文子和王仲先的结局,以今人的角度来看,是很值得怀疑的:

二人在山中为何能同时得癔症,并且同时去世?何况还那么巧,就在未婚妻上山找来的前一日晚上?

当然在故事里,也没有指明。

潘、王二人到底是真的得了癔症?还是得到消息以后双双自尽?还是被家里人知道后,伙同山上和尚联合起来制造了一个“假死”的局,两个人逃离?

这都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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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篇文章的历史价值

除了故事的内容之外,《潘文子契合鸳鸯冢》这篇文章最大的一个史料价值在于它的开篇,因为它的开篇将当时同性的一些词汇全部总结了出来:

读书人的总题,叫做翰林风月;若各处乡语,又是不同,北方人叫炒茹茹,南方人叫打篷篷,徽州人叫塌豆腐,江西人叫铸火盆,宁波人叫善善,龙游人叫弄苦葱,慈溪人叫戏吓蟆,苏州人叫竭先生。

这些词汇早就被现在的网络词汇所代替,而这篇文章则很好地保存下来,具有极强的史料价值。


所以单论文章中潘章和王仲先的故事,内容以及其史料价值,都可以算作是《石点头》中的文章前列。


文后话:

关于《石点头》的书评,除了第十四章的内容,其他我基本都通过书评写了出来(可查看我先前文章),至于第十四章,曾经因为怕没有人接受所以搁置,而现在网络上关于这种话题的争辩愈发激烈,过度地支持赞扬以及过度地反对似乎都太过于偏执,搜索网络,这方面的史料以及相关分享少之又少,更可怕的在于,很多人将这些文章曲解(例如我在文中提到的有学生将潘章王仲先的故事曲解为赞扬烈女)

我认为无论接触到一个什么样的问题(除非是涉及法律底线的事情),其余的问题都是要先多了解,再去做判断,尤其是我国其实在古代就有着大量的史料记载,只有多加了解,才能有沟通的机会。

于是我想从古代的史料以及当代的书籍中,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中外历来的认知。希望更多的人可以用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这一群体。


本文参考文献:《石点头》第十四回《潘文子契合鸳鸯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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