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江门劳动争议调解员:找准突破口,寻求“和谐之道”

  

江门劳动争议调解员:找准突破口,寻求“和谐之道”

黄欣怡(左一)在调解中 邹景云/摄

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唐晓刚)在江门基层一线,长期活跃着一支劳动争议义务调解员队伍,他们来自党政部门、工会、律所、村(社区)、企业等各行各业,在调解劳动争议时各施所长,力求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江门各市(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已有599人,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5832件,占劳动争议案件的55%。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已成为该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黄欣怡,江门新会大泽镇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一名劳动争议义务调解员。记者近日走近黄欣怡,听她讲述了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的故事。

  “调解需要说好‘四种话’,包括定心话、风趣话、圆场话和希望话。”这是黄欣怡第一次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学到的。通过这次学习,她还知道了在调解中,“坐的位置”、“倾听时的眼神在哪里”等细节都藏着很大学问。为了让自己的学习更扎实,黄欣怡在工作之余,会主动去看一些和劳动法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知识点,或者跟着镇人社所的调解员到调解现场学习。

  黄欣怡把自己所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劳动争议调解的过程中。有一起红木家具行业的劳资纠纷案,因为木料问题,厂方扣押当事人一个半月工资,一共4.6万元,当事人请求工会调解,帮忙追回工资。黄欣怡和同事来到工厂了解情况,厂方的负责人把该工人做坏的木材展示给他们看,除了做错尺寸的,开错插口方向的,还有把胶水打得到处都是的。厂方扣押他工资是希望工人对开坏了的木料进行赔偿,但工人不赔,还扬言不给工资就要放火烧工厂。

  黄欣怡认真分析了案情,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次品?这厂方的监管也有责任吧?于是,她决定以此为突破。负责人证实,的确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发现损坏的货也不算多,也不敢指责对方,毕竟现在招工难,工人要是赌气不做,就无法如期交货,损失就更大了。经过沟通,黄欣怡耐心地向负责人解释,首先,厂方有培训和监督的责任,工人生产的产品质量不过关,就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二是赔偿款协商不成可以另外走司法程序,但工资按照《劳动法》是必须要足额支付,并不能因为赔偿款私自扣押;三是建议对做坏的半成品进行修复。如果无法修补的,可估算损失,然后再跟工人好好协商赔偿额度……厂方负责人同意黄欣怡的协商方案。

  随后,黄欣怡再次跟当事人沟通,建议其做好修复工作,尽量把赔偿款减少一些。同时提出双方各让一步,再考虑一下自己能接受工资、赔偿款范围是多少?要是无法调解,走司法程序消耗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最后,在镇工会召集双方的调解会上,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工人负责把这不合格的货修补完毕,厂方于5天内支付该工人工资3.8万元。一起劳动争议最终划上完美的句号。

  “半年来,能为劳资双方成功调解一起起争议,特别有满足感、成就感。”黄欣怡向记者说,她觉得自己的“定心话”就是:“我是工会工作者,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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