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在高鐵上一男子霸佔了我的座位,我屢勸他,他就不讓,我可否痛打他一頓?

西東北南偶而一看


在高鐵上一男子霸佔了自己的座位,屢勸不讓,想要痛打他一頓必須做好為自己行為買單的準備。

如果你的作為被霸佔了,而且也想以武力來解決,那麼,就先來看看這個真實的事例。

2019年7初,劉先生在迴天津的動車上睡得好好,旁邊的吵鬧聲音將他吵醒,原來是他旁邊座位上的男子霸佔了本來不屬於他的座位。

坐在旁邊的劉先生看著全過程,頓時是氣不打一處來,站起來就給了旁邊的佔座的李先生一巴掌,然後再一腳踢,臉上連揍兩拳。

乘務員一看打起來了,就將他們倆分開,但是李先生還是受了輕傷,就將打人的劉先生告上了法庭。

最後法官判處劉先生賠償李先生6萬元的醫療費和4個月的拘役,緩期6個月執行,雖然沒有馬上入獄,但還是因為衝動留下了案底。

事後,劉先生表示很後悔,以後再有這樣的事再也不會出頭動手了,有這次的教訓就夠了。

這是血淋淋的例子,真實發生在我們身邊,在嚴肅的法律面前沒有任何人情可將。

弱勢群體是被保護的,沒有任何會同情被打的李先生,也沒有人會抱怨打人的劉先生。

可那又怎樣,打人了屬於違法,打傷了屬於犯法,觸犯了法律就必須接受制裁。

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是電視劇的劇情。

也只有電視劇裡才有仗義出手不必承擔責任,其實,有時候,我倒希望我們生活的環境就是電視劇裡的寫照。

可惜不是,電視劇那是美化出來的東西,現實是你必須為你所犯下的過錯買單,哪怕你是好心,哪怕你是幫助人,法律不會考慮這方面。

所以,有人霸佔你的作為,就當吃啞巴虧,忍忍得了。

遇我得福


霸座的都是看人下菜碟,有個人坐在我的座位上不起來,我沒有吆喝,當我直接伸手薅他脖領子的時候,我看他起來的速度滿快的!

我認為對不講理的人,不能慣著!首先是法律不能慣著;其次是警察不能慣著;再次是單位集體個人不能慣著


鐵馬秋風勁漠北月光寒


我經歷過的真事!2009年,我從高崎到鄭州的火車,那部火車是那種蝸牛車,廈門到鄭州要跑40來小時那種,我的當時買不到臥鋪,隨便買個坐票就去了,坐了十幾個小時,我起來到處走走,回來時候發現座位被人霸佔了,怎麼說他都不讓,還讓我有種打他!說真的,我一輩子沒見過有這麼特殊要求的人,我一個男人,怎麼可能沒種?我旁邊的一起的兄弟,留個心眼,用諾基亞n85給錄像了!本來我還顧忌不敢動手,我兄弟說,打吧,我錄像著呢,他讓你打的!我一下子像打了雞血,扯住他頭髮,對著頭一頓錘,打到後來,他真趴那也不動了,滿臉血,打完我也發現,我拳頭破了好幾處,也在流血!得,乘警也來了,兩個人直接過去餐車處理,我兄弟也跟著來,把錄像給警察看了!處理很簡單,問他有啥要求,哪裡受傷了,要不要一會過站去醫院?那人說,他沒事,皮外傷,要求有座位坐,還要我賠一千塊!我肯定也不願意給啊,警察給我做思想工作,最後我答應給他650,愛要不要,反正我全身就那些錢了!事情就這麼不了了之了!也過去十幾年了,那會也就二十多歲,剛退伍,也算得上年輕氣盛,現在我要是遇到這種霸坐情況,他錯了,我肯定不會跟他一起犯錯,我花錢買座位,沒得坐了,我跟他慪氣幹嘛,我找列車員,乘警,你們要是處理不了,那就給我個座位[呲牙]


野狼207


傻人廢話多,打唔打他是你的權利,你的行為。1985年的一月,我在廣州睇完省港杯,坐火車去韶關,半夜12點多的車次,中途去廁所回來,座位讓一個身批軍大衣,手握一支白酒瓶的大漢佔著,同他講這是我的位,票有座位號,他不起身,乘務員叫他也不起身,有乘警經過,見狀講了句自己解決,當著乘警面,一拳打他臉,他起身拿起酒瓶,指著我講:出了廣東你知死。我話他知在韶關下車。這貨害我一晚心情唔好,到了韶關唔知落車,直坐到坪石才下車


劉半仙49


在我們偉大的祖國,不講理的人,最害怕的也是不講理的人!所以,我做人的原則是,和講理的人好好講理,和不講理的人就好好不講理。

所以,是我的話,我會毫不猶豫地揍他。除非,他比我高大壯很多,我揍不過。😂😂😂


風大叔0916


雖然我也很想打人、但不能這樣做、1.耽誤自己正常的行程安排、2.打壞了還得負法律責任、不是有乘務員嗎、讓她解決、解決不了還有乘警嗎!如果乘警來了、還不起作用、這時大家都看到了、也明白是什麼情況、這時你可以稍微衝動一下、但一定要沉住氣、不能得罪乘警、更不可以得罪眾人、因為你是有理的一方、你還得指望大家聲討他替你說話呢!上去用拳頭打他幾下就夠了、乘警一拉你就停手、嘴裡還得說著對自己有利的話、如;你咋這麼牛B呢?警察說話都不好使啦!佔別人的座還有理啦等.你這樣打他只要沒打壞就白打、大家也會替你說話的!乘警也不會難為你!因為警察都很好面子、他說話都不好使了、他更來氣、可乘警來氣也不敢打人、尤其是當著這麼多的人面前!雖說他是工作、但你也算替他解氣了!這樣他被打了乘警還得把他帶到乘警室去處理、也可能象徵性的罰你倆各50、100的、但也有可能拘留他3天5天的、你也可能被拘留一兩天、畢竟你出手打人了!所以打他這事想想就行了、還是輕易不要動手、畢竟魯莽的行為本身就不夠體面、也不會給你帶來任何好處、打人不是解決問題的必然選項!


重生2470


本來你有理打了他你就成沒理不划算,這種沒有教養的人,誰遇上誰生氣,但一定冷淨解決,如果你給他講道理不行,只有通過車上警務人員解決,不能充動造成得不償失。





老楊紅


我只能說,你是腦筋短路了才會有這種想法。因為,你忘記了你的車票是誰給你的,你分不清誰才有責任為你保證你能夠坐在標定的座位上。坐不上位子你就想打人,你是拳擊冠軍還是武林高手?如果對方拳頭比你更大更猛你怎麼辦?你是不是就不敢坐了?

明擺的事實是:你向承運人買了標明座位的車票,承運人就有責任保證你能夠坐在那個座位上。現在,你座位坐了別的人,而且他賴座不起。你有千萬惱火也沒用,因為,你必須記住,那個座位的所有權不是你的!它屬於承運人(列車)的!你(理論上)其實並不知道佔你座位的人和列車什麼關係,而打人就是犯法!打傷了人是要坐牢的。

解決這個問題的最正確的姿勢就是(劃重點):無論對方是強弱老幼男女,你找列車員出示你的車票,列車員有責任和義務讓你坐上你有權利的位置。你根本就無須和佔位者多講一句話!

大家出門旅行要的就是開心愜意,花錢買了有位車票,就是要人家給你提供你應得的服務。而你卻想著和人打架,然後讓收你車費的人把你逮捕起來趕下火車,傻不傻你?!


深度2017


在這個時候還不動手的好,直接找乘務員,乘警報警,實在不行可以起訴高鐵


吃肉喝酒的佛爺


在高鐵上一男子霸佔了我的座位,我屢勸他,他就是不讓,我可否痛打他一頓?我覺得可以。老祖宗早就說過,“理治君子,法治小人,鞭杆治驢”。懂理的人,可以給他講理;知法的人,也可以給他說法;對於蠻橫無理,無視法律之人,既然他們自己不把自己當人看,其它人也沒有必要把他們當人看。只有把他們當畜牲治了。所以,打是應該的,可以的,合理的。但是,打的時候,一要掌握分寸,不能過度。二要審時度勢,保護自己。要有取勝的絕對把握之時,才能出手。總之,一個原則,能自己解決的問題,自己解決。能用拳頭解決的,就用拳頭解決。能不給警察找麻煩,就不給警察找麻煩。

如果大家都能做到這一點,可以用更低的執法成本,達到維護社會安定和諧的目的。強調一點,我說的該出手時就出手,指的是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所採取的適度的合理的反應。如果,沒有必勝的把握。還是報警,讓警察叔叔來處理更好一點。如果反應過度了,把人打傷了。最後自己受到法律制裁,就沒有意思了。所以,出手之時,一定要掌握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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