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企业所得税几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学习


企业所得税几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学习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定扣除,税法对属于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的某些特定项目,规定了扣除标准。企业应充分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下面对企业所得税几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比例整理如下: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6、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7、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9、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 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11、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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