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古田:受僱人駕車致人損害 僱主共擔責任

寧德新聞網12月18日電 (陳嘉倩)男子受僱駕車送貨,未注意路況迷糊中碰撞路人,致其損傷,最終僱傭人被判一起承擔連帶責任。日前,古田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據悉,2019年1月25日,林某某受僱為卓某某運輸冰庫食用菌貨物,林某某駕駛卓某某所用三輪電動車通過環城路往前坂方向的事故多發地段,因未注意觀察道路前方情況,碰撞前方在道路上的行人包某某。受傷倒地的包某某當即被送往古田縣醫院救治。

經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林某某負本事故全部責任,包某某不負本事故責任。另查明,事故車輛三輪電動車系卓某某所有,且卓某某僱傭林某某運輸冰庫冷藏的食用菌貨物,故卓某某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經古田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林某某、卓某某自願一次性賠償包某某30000元(該款已扣除林某某、卓某某一方已先行支付的4000元)的協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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