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前員工發文稱企業“暴力裁員”網易兩度迴應

網易前員工發文稱企業“暴力裁員”

網易:將繼續和當事人積極溝通推動事件妥善處理 律師:醫療期內不能以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合同

本報記者 車輝

11月24日,一篇稱網易“暴力裁員”的文章在網絡上被廣泛轉發。發文者自稱是網易遊戲前員工,在其生病後,網易採用各種方式希望其離職,避免進行N+1(每工作1年補償1個月工資)的離職賠償,其間遇到了“逼迫、算計、監視、陷害、威脅,甚至被保安趕出公司”。

當天和25日晚間,網易兩次作出回應。24日晚間其第一次正式回應稱:“對不起,我們做錯了。”25日稱“此事件處理過程長達8個月……夾雜諸多溝通中的諒解誤解、妥協堅持、好心錯事。”

對此,勞動法相關領域律師則稱,企業在員工醫療期內不能以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合同。即使員工不勝任工作,也要按一定程序解除合同並進行補償。

前員工發文稱“被逼迫”離職

網易在回應中已事實承認該發帖人為網易遊戲事業部前員工。

該員工稱自己2014年上海交大畢業後來到網易,“這5年裡,除了某段時間經常在後半夜兩三點鐘下班,主管說第二天早上可以請病假晚到一會兒之外,我請病假的次數屈指可數。”

去年底身體不適後,期間他跟主管說是心臟出了問題,沒有因病減少或耽誤工作。“3月底主管找我談績效,這次準備給我評D績效,(他們說)因為我現在不適合在這裡繼續工作了”。

對被評D績效,該員工並不認同,他稱:“組內的業績排名基本是主管第一我第二。”

在隨後“被逼離職”過程中,他稱曾被威脅“影響下一份工作”(通常企業會詢問新員工在上一家公司的表現)。他在文章詳述了主管和人事部門相關人員對其進行威脅和逼迫的行為,主管甚至隱晦表達其如果不簽字,“接下來就是保安和IT人員的事了”。

24日,《工人日報》記者就此求證網易公司時,該企業一位中層管理人員認為,需要認真核實情況,根據自己曾參與的類似事件處理情況看,網易不應有如此不近人情的態度。

網易兩度回應

24日晚些時候,網易正式回應稱,3月底,該員工主管因績效原因向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文章展示的“業績排名”,實際為工作量排名,不完全反映工作質量,經複核,其績效確不合格。

網易同時稱:“但反思我們的溝通和處理過程,相關人員確實存在簡單粗暴、不近人情等諸多不妥行為。對此,我們向這位前同事和他的家人,以及因此受到影響的同事和公眾致歉——對不起,我們做錯了。”

25日,網易成立了專項事件調查小組,併發布了“內部梳理”文章,稱力圖將事件復原,以給當事人、社會各界以及網易員工一個交代。

其“內部梳理”文章稱,3月底,根據業績考核,其主管和人事確認該員工工作能力已不能勝任當前工作,遂作出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該員工提起申訴後,主管、該員工和公司人事一起復核,仍維持原判定。

隨後該員工補交了自5月13日至6月13日的病假申請。網易稱這是公司首次知曉其患病具體情況。5月中旬,在員工住院期間,網易人事表現失禮失態,雙方未達成有效溝通。

網易稱,之後的時間裡,該員工在公司內已無實際工作內容。公司建議團隊員工關注其身體及心理狀況,以防意外。“此舉並非(也無必要和實際意義)所謂的監視”。

9月3日,公司人事為其作出賠償及關懷方案;9月10曰,因單方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人事申請了N+1賠償的請款,隨後公司支付了賠償。

9月17日,該員工向浙江杭州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請求共計24萬元的經濟補償金。隨後撤銷。11月13曰,該員工重提仲裁申請,並將仲裁請求變更為要求公司支付其616929.39元的賠償,本案將於12月11日於杭州勞仲委開庭。

網易方面稱:“接下來,我們將繼續嘗試和當事人進行積極有效的溝通,推進事件妥善處理。”

律師:醫療期內不能以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律師趙金濤表示:如果確認發文內容屬實,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醫療期內不能以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他強調,按照相關規定,即使員工不存在處於醫療期間的情況,如果存在考核不合格的原因,也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屬於不勝任工作的情況,需要經過調崗或培訓,這個程序不能少。如之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支付代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一般是N+1,但如果少了程序,公司違法,那就不是N+1,而是要增加補償金額。”

“從目前披露的事實看,先不說其是否在醫療期間,單就公司並沒有對其進行調崗和培訓,而是直接作出瞭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涉嫌違法。”趙金濤律師表示。

趙金濤律師稱,員工在被解除合同後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也可以與單位進行協商。

記者採訪中發現,一些互聯網企業員工還遇到過裁員“軟暴力”行為。

一位互聯網公司前商務銷售對記者稱,離職就是因為上司威脅要給考核打低分,“到時候一樣會被迫離職”。

北京的一家資訊類互聯網公司員工說,正常離職後會被新公司做背景調查,員工和上一家公司鬧翻了擔心會被前東家說壞話,影響錄取,所以爭取到合適的補償後,一般會選擇妥協。

對此,趙金濤律師提醒勞動者:“目前勞動法律是比較健全的,依照法律,勞動者的權益會得到較好的保護,也不要擔心被報復。勞動仲裁法律部門、工會法援機構等都會為勞動者撐腰、提供幫助。勞動者應善用法律武器,瞭解法律內容,保留證據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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