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强制消除兰州永新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

为有效杜绝和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治理工作,11月25日,兰州市消防支队城关大队联合兰州市城关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嘉峪关路街道办事处和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嘉峪关路派出所及媒体,统一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封兰州永新服装城。

强制消除兰州永新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

兰州永新服装城有限公司经营的永新服装城,火灾隐患突出,存在未设置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建筑物整体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私搭乱接不符合安全用电安全技术标准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具备基本的经营安全条件,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而且,该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多次阻挠执法活动,至使永新服装城的火灾隐患久拖未改,已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兰州市城关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由区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兰州永新服装城有限公司予以临时查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强制消除兰州永新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

在执法过程中,兰州市消防支队城关大队依法对该商场供电系统予以临时查封,并当场宣读了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流程,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商城内无证经营商户依法予以查封并依法对该服装城内经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予以暂扣或吊销。

强制消除兰州永新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

经相关部门协调,东方鞋城、新东部市场、东部市场等商场市场将为该商城商户提供过渡经营商铺,有效防范化解了社会矛盾。

强制消除兰州永新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

通过这次消防安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整改期间“不冒烟”,整改完毕“不反弹”,有力震慑了兰州市城关区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强制消除兰州永新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

记者/杨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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