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深圳要做香港的“大文章”!這塊“接壤”地投資超過600億,新增100多萬平方米產業空間

文丨圳論評論員 姚龍華

深圳要做香港的“大文章”!這塊“接壤”地投資超過600億,新增100多萬平方米產業空間

11月22日,位於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的深港開放創新中心、深港科創綜合服務中心,以及周邊14個衛星園區和配套項目同時開工建設,總投資超過615億元,建成後新增約174萬平方米科研產業空間。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由此開啟全面建設新篇章,深圳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有了新平臺、新載體。

深圳要做香港的“大文章”!這塊“接壤”地投資超過600億,新增100多萬平方米產業空間

11月22日上午,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項目集中開工儀式,在福田區深港開放創新中心項目現場盛大舉行。

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開足馬力

上世紀90年代,深港合作治理深圳河,將彎曲的河床拉直,“造出”了一片河套地區,一片希望之地就此誕生。

2005年9月,深港雙方就河套地區的開發成立聯合小組,研究河套地區開發的可行性。

2011年11月,深港雙方簽署《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開發工作的合作協議書》,同意在“一國兩制”大原則下,按“共同開發、共享成果”原則,合作推動河套地區發展。

2017年1月,深港政府簽署河套地區共同開發合作備忘錄,明確聯手打造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今年4月,2019年深港合作會議提出,深港雙方將共同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推動創新要素便捷流動,

打造融合“一國兩制”優勢的國際化開放創新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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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軸兩翼五廊”空間格局。

當年的一塊小“飛地”,如今成為深港合作大平臺。事實上,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唯一一個以科技創新為主題的合作區,同時也是唯一一個雙方跨境接壤互聯互通的合作區。

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中,明確把加快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作為撬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一根重要槓桿。

當前,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正全面提速。此次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項目集中開工,是繼6月底皇崗口岸重建工程開工之後又一大手筆,是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的重大舉措,也是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融合發展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將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特別是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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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鳥瞰圖。

深港“雙城記”的重頭戲

作為兩個毗鄰的城市,深圳與香港持續上演精彩的“雙城記”。最初的“前店後廠”模式已成歷史,現在的“重頭戲”是科技創新合作。

縱觀世界知名灣區,科技創新是灣區經濟的關鍵所在。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一個重要戰略定位。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支持落馬洲河套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和毗鄰的深方科創園區建設,共同打造科技創新合作區,建立有利於科技產業創新的國際化營商環境,實現創新要素便捷有效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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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一個重要戰略定位。

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空間格局中,有4個發展極點,即香港—深圳、廣州—佛山、澳門—珠海。其中,“香港—深圳”是唯一以兩個中心城市為單元的發展極點,在一定程度上是最重要的一極,必須全面推進深港互利合作,充分發揮強強聯合的引領帶動作用。

從科技創新基礎條件來看,深圳—香港是粵港澳大灣區最具實力的創新單元。2019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佈的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深圳—香港位列全球第二大科技集群。

作為繼前海之後的又一個深港合作重大平臺,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要充分發揮深圳科技創新產業優勢與香港國際前沿的基礎研究實力優勢,形成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全力打造立足粵港澳和麵向國際的科技創新合作綜合性平臺、開放協同創新的戰略樞紐、政策制度創新的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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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國家批覆的五條先行先試政策正加快落地推進。

小試點也可以有大作為

紮實做好“深港合作”大文章,高標準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攜手香港共同把合作區打造成為國際規則對接區,開放創新先導區,國際化創新創業的新空間,以及全球創新要素流動最便捷、創新國際化程度最高、創新資源最集聚的區域,為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世界一流灣區提供有力支撐,是深圳追求的一個“小目標”。

怎麼做?深圳市委六屆十二次全會給出了思路:按照“視同境外”的理念,創新合作區監管模式,建設國際離岸創新中心,積極對接香港科研管理體制機制,協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園區運營管理,促進科研人員、物質、資金、技術等要素跨境高效便捷自由流動。

深圳要做香港的“大文章”!這塊“接壤”地投資超過600億,新增100多萬平方米產業空間

加強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是深圳當前的特別舉措和重要任務。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最重要的是創新科技體制機制,加強創新制度供給,深入推進區域協同創新發展水平,實現創新資源的高效配置與創新活力的全面釋放。粵港澳大灣區的規模體量較大、發展差異明顯,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不可能一體推開、一步到位,否則有可能帶來一些始料未及的風險挑戰和負面效果。

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有條件成為制度創新的改革試驗場,協同創新的關鍵突破口。依託地域有限和區位獨特的空間,在合作區內開展風險可控和引領示範的創新制度供給改革試驗和“壓力測試”,探索實施特殊的科技創新管理制度和國際科技合作機制,在科研人員出入境、科研物資通關、科研資金流動、新技術應用等方面先行先試,構建一個具有深度協同效應的“創新特區”,是完全有可能的,也是極具可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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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開工的兩大中心為深港開放創新中心和深港科創綜合服務中心。

對於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來說,作為“硬件”的基礎設施項目集中開工建設只是一個開始,後續作為“軟件”的體制機制、運營管理和監管模式創新才是真正的考驗和挑戰所在,決定著合作區的成色和能量。

未來的“創新特區”會長成什麼模樣,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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