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 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无需开具无犯罪证明

天津网网上帮办 苏菁 即时播报

近日,市民杨女士向网上帮办咨询,现在蓝印户口转为常住户口(红印户口)是否还需开具无犯罪证明,网上帮办咨询后予以答复。

杨女士家住天津市武清区,两年前在武清区买了房子,办理了蓝印户口,这之前户籍一直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现在时间到了,我准备转成红印户口,但是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蓝印转红印时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但是石家庄公安局说今年政策有变,不针对个人开具无犯罪证明。我想问下天津市蓝印转红印是否真的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杨女士说。

随后,记者与天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蓝印户口转为常住户口已经不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了。购房申报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受理条件是:商品房产权无变化,无抵押、贷款等情况;持蓝印户口人员在津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蓝印户口批准已满两年,即可申报转为天津市常住户口。

申报人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员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员居民身份证;3、缴纳城市建设费缴款书;4、房地产权证;(复印权利人员页,房屋状况页,设定他项权利摘要页,记事页及编号页)5、蓝印户口簿(原件);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申报人已经结婚的,需要携带结婚证。)”

欢迎市民点击网上帮办后台留言,网址:http://bb.tianjinwe.com/,网上帮办咨询投诉热线(28201031/28201095/28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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