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現在生意很難做,到頭都給房東打工了。問了幾個朋友都說目前應該好好上班。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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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的經濟狀況來安排,看自己的頭腦來決定。比如說我,不打工,我也能吃飯,跟最基本的打工者一樣的生活狀態,2002年人生第一次做生意荷包裡只有1000塊,一年賺到3萬然後去學報關員,關店了,第二次做生意的機會來臨,我去結婚生孩子,等老大三歲,荷包裡1萬不到創業,剛把生意做順就又生老二,又結束創業,又是一年賺到15萬元,前年老二四歲又開始創業,這次是合夥做,生意不虧,也沒有啥前途,股份不是51,說話不算。今年我正打算創業,借孃家老表出去的大筆的錢回不來了,又要從零起步。但是,我還是一門心思在創業路上,不會去打工。打工時間長,賺的收入太低,耽誤時間。這些年,結婚找到一個好老公,生二個孩子,家庭完美滿足。中間14年沒有自己開店的時候都是在打工,回頭想想打工的日子真的是浪費生命。總結說就是,你是一個創業的料,能吃苦,你就去創業,哪怕擺地攤。你是一個打工的料,你拿打工的收入就滿足,你就接著打工,人生的長短並不一定全都是錢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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