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祸从口出:谩骂他人引发互殴 致人重伤获刑3年

开车上路,不但要控制好手中的方向盘,更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如皋的李某,回家途中,遇到一辆汽车停在路中间,挡了路,本来也不是多大的事,他却情绪失控谩骂对方,引发了互殴,最后的结果很严重,对方重伤,差点没命,而他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事发当晚,被告人李某开车经过如城街道朱衣街,遇到堵车,有辆越野车停在路中间不走,他就下车找车主,一个女的从路边的店里出来打招呼,但李某还是一直谩骂不停。

李某爬起来与被害人陈某对打起来,陈某随后从后备箱拿出了棍子,还好被众人劝住了,当时双方还都没大碍,就各自回家了。

可哪晓得,被害人回去忽然出现身体不适,赶往医院时眼睛也看不见了,之后还丧失了意识,出现瞳孔放大,经诊断是颅内出血,进行了开颅手术。

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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