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禍從口出:謾罵他人引發互毆 致人重傷獲刑3年

開車上路,不但要控制好手中的方向盤,更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如皋的李某,回家途中,遇到一輛汽車停在路中間,擋了路,本來也不是多大的事,他卻情緒失控謾罵對方,引發了互毆,最後的結果很嚴重,對方重傷,差點沒命,而他也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事發當晚,被告人李某開車經過如城街道朱衣街,遇到堵車,有輛越野車停在路中間不走,他就下車找車主,一個女的從路邊的店裡出來打招呼,但李某還是一直謾罵不停。

李某爬起來與被害人陳某對打起來,陳某隨後從後備箱拿出了棍子,還好被眾人勸住了,當時雙方還都沒大礙,就各自回家了。

可哪曉得,被害人回去忽然出現身體不適,趕往醫院時眼睛也看不見了,之後還喪失了意識,出現瞳孔放大,經診斷是顱內出血,進行了開顱手術。

經鑑定,陳某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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