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争风吃醋,菏泽小伙与前女友的前男友“互殴”,被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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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日,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现年20岁,成武县人)到成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现年20岁的杨某和陈某(女,成武县人)、张某(男,成武县人)同是成武县某镇的近老乡,并且都是同学。陈某和张某从2015年谈起恋爱,谈了两年多,因为出现矛盾,2018年3月分手,分手后张某便到外地打工。期间杨某和陈某又谈起恋爱,二人处了半年后直至2018年9月因感情不和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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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5日下午3时许,杨某和朋友开车走到伯乐大街中段时,发现陈某和陈某的前男友张某有说有笑的在一起,便醋意大发,遂停车走到杨某和张某的面前挑衅的说:你们两个为啥又在一起?张某说:我们两个为什么不能在一起?话不投机,二人相互殴打起来,杨某一拳打在张某的鼻子上,将杨某的鼻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杨某随后扬长而去。

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出警展开调查,多次组织抓捕和劝投工作。在强大的政治攻势面前,杨某于2018年11月2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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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本是两个人的事,合得来就谈,谈不拢就好说好散。何必已经分手了还醋意满满并大打出手呢?杨某不但没有赢回爱情,反倒赔了好几万的医疗费,而且还要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真是得不偿失!杨某懊悔的说:这都是“吃醋”和“冲动”惹的祸。

鉴于杨某能够积极赔偿对方医疗费及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杨某现已被成武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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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菏泽日报综合自牡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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