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同志,你因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我们将依法对您做出罚款30元的行政处罚,请您配合。”这是发生在14日早7点30分许衡水交警开出的“创建文明城市‘大干30天’攻坚行动”的首张非机动车罚单。据统计,攻坚行动首日,市区查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截止到下午4时累计达到330起。
据衡水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助力创建文明城市、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市民文明出行意识,衡水交警采取机关民警下基层的方式,为市区15个主要路口增派59名警力,开展为期30天的创建文明城市“大干三十天”攻坚行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26个测评岗列为治理重点区域,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它非机动车、行人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治理重点。对于非机动车、行为各类违法行为,衡水交警将做出5到5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并开具相应单据。
为确保行动成效,衡水交警将此次攻坚行为列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采取成立3个专项治理分队、“大兵团”作战的方式,重点针对市区26个路口10类重点违法行为,以逐岗治理的方式,迅速掀起市区整治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攻坚行动高潮。
为配合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衡水交警还将依托媒体力量及官方自媒体,不定期曝光非机动车、行人处罚人员信息、照片、视频,对于严重违法人员还将抄告单位,以达到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形成治理效果。在此,衡水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请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处罚标准:
1、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以10元罚款、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以30元罚款、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10元罚款、逆向行驶的处以30元罚款、越线停车的处以30元罚款、不走人行横道斜穿路口的处以50元罚款等。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以5元罚款、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20元罚款、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以5元罚款、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处以5元罚款。
3、其它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物的处以10罚款。非机动车拒绝接受处罚的将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车辆。行人在车行道上出售,发放物品,广告的处以1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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