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应该增加吗?

星空下的安慰_


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应该增加吗?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谈谈自己的理解。

在我国上世纪存在一批比较特殊的教师群体-民办教师,当时的民办教师与如今的民办教师有差别,那时的民办教师放到现在,也可以叫代课教师(个人见解,不一定准确),他们是没有编制的,但是干的活儿与正式在编的老师是一样的。


后来,国家对这批民办教师进行了“清理”,一部分优秀的年轻民办教师通过考试成为了公办教师,也就是有了编制,其他一些年龄较大或者其他情况的民办教师被辞退。他们就这样重新回家,自谋职业了。


当前,国家也没有忘记曾经为教育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民办教师们,近几年国家也开始为他们发放退休金,虽然不如正式在编退休职工多,但也是国家对他们曾经付出的一种肯定。

对于他们的养老金待遇,笔者认为是应该增加的,最少要让他们在晚年有一个可靠的保障,对他们是肯定,也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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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还用问吗?为什么不增加,为什么

不应该增加?

说实话,我也是老师,我知道老师的苦。我很同情民办教师,他们曾经与我们同台。况且中国现在的很多知识份子和工人都是那时民办教师为他们启的蒙。我的小学就是民办教师教的。我大姐也是民办教师,幸运的是她是最后一批转正的,算是逃过一劫。

可以肯定的说,民办教师为新中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不幸的是,有一部分民办教师被辞退了,我一直以为这是一次失策。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劳功,也有苦功。况且有一部分人他们岁数也不小了,他们最美好的青春都奉献给了中国的教育事业,辞退之后他们真的很难再找到合适的工作养家糊口。

现在国家在施行补偿制度。如,移民补偿,退伍补偿等。现在国家富了,钱多了,确实应该对陈年往事实行”秋后算账”。算是对得起那些人。

对于民办教师的补偿,我个人以为应该比其他行业都要高很多才行。才能对得起那些曾经为中国的初期发展做出伟大贡献的民师们的青春。

在此,我要向他们致敬!!

创建于2017.10.14

零基础学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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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应该增加,有的老民师十几岁就从事教育事业,长期坚守在边远 贫困山区教育岗位上,可以说"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现在他们已经年迈,身体欠佳,生活成本大,养老医疗存在很大问题,难道说涨点养老补贴不行吗?从2018年起,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上涨18月/月,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上涨5%,遗属补助从475涨到520元,低保优抚等各项补助多少都涨了,物价水平也再涨,我们不能再耍流氓了,应该考虑给老民师涨点补助,最好能将教龄补助从20元提高至100元,作为发放教龄补助单位,我们也向有关部门建议提高补助标准,但存在一些制约因数:

(一)根据1997年国办发【1997】32号文要求,各地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提高补助标准,增加县级财政负担,增加钱由谁来出,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无疑雪上加霜。

(二)如果没有统筹考虑增加补助,解决旧矛盾,引发新矛盾,比如教龄补助从20元提高至100元,工龄20年的,达到退休年龄,一个月2000元,比当年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高(缴了好几万),造成缴社保老民师心理不平衡;另外还有部分省没有出台发放老民师补助方案,补助提高了,造成其他省老民师心理落差,闹情绪,甚至上访。

老民师补助应该从国家层面制定统一补助方案,补助资金由国家保障,建立补助正常增长机制,从根本上保障老民师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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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应该增加吗?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标准。

代课教师补助对象确定:

(一)本人申请。(二)乡级初审。(三)县级审核。(四)市州核准。

在教师的岗位上还有很多代课老师在辛勤耕耘着,但作为一名尚未转正的教师,他们的晚年生活如何来保障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推出了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新政策来保障代课教师群体的权益。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但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障有一个大方向,以下介绍代课老师养

代课教师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办法

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费的缴纳

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比例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辞退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由当地财政负担12%,个人负担8%;被辞退后所需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基数为参保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995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个人账户

1996年1月1日起,按缴费基数的8%,为参保人员补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及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仍不满十五年的,可允许其继续缴费至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交满15年的次月开始计发;对参保时已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基本养老金从补缴资金到位的次月开始计发。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嘱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相关问题(一)对不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辞退民办教师,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辞退民办教师个人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平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60%,市(州、县)财政负担40%。省级财政补助分三年到位。

(三)对于财政补助涉及人数较多、补助资金数额较大,一次性补缴单位部分确有困难的,可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分期缴纳。(四)原辞退民办教师从新就业的,应随同新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加社会保险,被辞退前从事民办教师期间的养老保险按上述办法缴纳,补缴的缴费年限和补建的个人账户与现在新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视频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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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师


原民办教师是社会的一个特殊人群,这些人曾经也奋斗在教育阵地,坚守工作岗位,精心耕坛,为社会默默付出,把毕生的青春奉献给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光阴的流逝,这些人已到满头银发的年代,流落在街头期待养老。

这些人由于当时的年代,收入微薄,没有很多的积累,现在又要养老,确实力不从心,他们只好向社会审出援助之手,助他们一臂之力。这个问题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各省市相应也出台了对原民办代课老师的照顾优惠待遇,

由20O5年以来,我国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施了十四年连涨,每年都在不同的增加,对于这些特殊人群还是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我认为对于这些人群的生活保障,国家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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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会发展速度快,竞争压力大,生活在不同层次的群体,有着不同水平的收入来源。原民办教师在当时的年代无私奉献,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付出很多心血。到如今应该老有所养的年纪,应该增加养老补贴,提高原民办教师的生活质量。


原民办教师与现在的代课教师性质无异,后来依据政策可以转为正式编制的教师,但也辞退了部分民办教师。原民办教师的工作内容与有编制的教师一样,为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相比现在的老师,原民办教师的工作环境更为艰苦,还需要种田才能解决温饱问题。所以增加养老补贴来提高生活质量,是必须的。


现在的物价水平与之前不同,需要增加补贴来保障原民办教师的生活。原民办教师的补贴一般为8元到20元,按照城市经济发展的水平,这些钱不足以保障他们的生活。有些民办教师从年轻到退休都在坚守这份事业,到如今面临着养老和患病的压力,真正实现老有所医,就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来增加养老补贴。


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原民办教师的情况,来统一制定合理的补贴政策。对于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和转正退休的教师都需要从实际出发,解决眼前的养老问题。对于民办教师退休后的经济补偿,应该更加合理与人性化,相比较其他行业,教育事业的付出更加伟大。增加养老补贴,是对他们对教育事业的无私奉献的一种回报,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尊重。


原民办教师应该享有更多福利待遇,首先应该从增加养老补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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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问这个问题看,你不是个原民办教师?就是个同情原民办教师的仁人志士?

原民办教师的养老津贴应该增加,并且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要加大增加的力度。

原民办教师是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个教师名称,为我国的基础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历史事实,谁都不可否认。

目前,全国各省民办教师的补贴不一,并且有些补贴少的可怜,造成部分民办教师有意见。

相关部门应该学习对退伍军人的补贴办法,从原来的服役一年,每月补贴15元,增加到现在的每月补贴35元,他们虽然部门不同,但都为国家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繁星無影


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该增加吗?

这是去年10月份的老问题了,今天黄朝义老师又邀我作答,不知还有没有人看。

但是不管怎样,我都想替广大民办教师发发声,大家都来关心原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吧。

当前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对大部分已经皓首苍颜的老民师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这那里能够维持他们的老年生活啊,更别提什么让他们老有所乐了。

面对着他们的一声声叹息,我想,我们不应该让他们流汗又流泪啊。


现在好多地方都在想办法增加老民师的养老补贴。

可是解决老民师的问题宜早不宜迟,为什么呢?让我们放眼望去,现在活生生站在我们面前的老民师们,大部分已白发苍颜,有的到了迟暮之年,有的甚至已成一堆白骨。现在不解决,难道等他们都入土为安了再解决吗?

比一比一同从三尺讲台上走下来的公办教师们,他们的待遇差别太大了,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他们要求也不多,有公办教师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就好。

毕竟,他们在我国困难时期,为我国教育事业撑下了大半个天。我国能有这么快的发展速度,与他们培育出来的遍天下的桃李分不开。


我本身也是老民师启蒙教育出来的,自小他们就教育我们热爱祖国,知恩图报。

可是,现在恩师们老了,他们不图我们涌泉相报,给他们点点甘霖,够湿润他们期望已久的渴望,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所以我呼吁国家出台全国统一的相关政策,给原民办教师统一办理退休养老保险。虽然现在国家允许他们补办养老保险,可是大部分清贫的老民师们实在筹不够这笔钱啊。

呼吁国家设立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基金,如果国家经济有困难,可发起全国募捐。给老民师每月发放养老补帖,让他们的辛勤付出能够得到一点点回报。

最后一句话,原民办教师的养老补贴应该增加。

关于这个问题大家什么看,欢迎到评论区发表自己的见解,记得留下你的赞喔。

我是西门迎风,欢迎大家关注,我会继续就大家关心的问题给大家作出解答。



西门迎风


民办教师是我们特定历史情况下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为我们国家的教育事业做了巨大贡献。

对于他们的养老补贴确实应该增加。目前大多数地方,都建立了养老补贴机制,按照服务教龄,每年给予每月10到20元的教龄补贴。

陕西省也确实建立了补贴增长机制,根据养老保险基金待遇增长情况进行增长机制,不过待遇非常低,目前是每教龄不足10元。

这些教龄补贴的设计是以当地的农民收入为基础,确实不会太高。如果改变为公办教师的收入比,或许更为合理。

被辞退的民办教师是没有享受到离岗退养待遇的教师和转为公办教师之后,剩余一小部分。

目前已经有很多省市是按照公办退休教师的退休标准,给予退养教师退养待遇了。其实对于不符合退养条件的,民办教师也可以根据,其教龄适当补发退休公办教师的部分待遇,改变目前的补助方式。



使我们国家一直对教师的待遇工作非常重视,2016年,教育部专门对有关单位工作进行了督查,国家会从统一的角度对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制定一类标准,跟当地社平工资或者退休老师工资待遇相挂钩的标准。

希望各地也确实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民办教师们的教龄补贴待遇,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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