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忠縣探索“家訪”制度 把幹部工作做到“家”

去年9月以來,忠縣著眼於幹部隊伍健康成長,探索實施領導幹部“家訪”制度,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和擬提拔重用的縣管幹部考察人選開展家訪,取得較好效果。

主要做法

忠縣探索“家訪”制度 把幹部工作做到“家”

分級開展家訪

對各鎮鄉、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由組織部工作人員負責家訪,其他縣管領導幹部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開展家訪,原則上每屆期始末各開展1次,也可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開展家訪。對擬提拔重用的縣管領導幹部考察人選,由幹部考察組負責家訪。家訪對象包括幹部配偶和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等,形式包括上門家訪、約談約訪和電話訪談。

細化家訪內容

家訪重點內容包括“一通報、兩聽取、三瞭解、四提醒”。“一通報”即向幹部家屬通報幹部在單位的工作表現情況,介紹幹部的崗位職責和廉政風險點。“兩聽取”即聽取家屬對幹部的評價和工作支持情況,聽取加強幹部教育管理監督方面的意見建議。

“三瞭解”即通過看、問、談等方式,深入瞭解幹部的家庭情況,主要了解兩地分居、身體狀況、家庭困難情況;瞭解幹部家庭關係、履行家庭責任和贍養義務、弘揚傳統美德、營造良好家風方面的情況;瞭解幹部的愛好、特長、性格特徵及“八小時外”的有關情況。“四提醒”即提醒家屬支持幹部工作,當好“賢內助”;提醒家屬樹立健康的消費觀和權力觀,甘做“平凡人”;提醒家屬多吹廉政“枕邊風”,爭做“婆婆嘴”; 提醒家屬主動抵制吃拿卡要行為,敢當“妻管嚴”。

嚴明家訪紀律

一是堅持輕車簡從,嚴禁興師動眾。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實施意見,落實政治紀律“八嚴禁”、生活作風“十二不準”等規定,不要陪同,不搞迎來送往,每個家訪組(考察組)原則上由2名同志組成,不得超過4名,不得接受幹部及家屬吃請。二是堅持入戶上門,嚴禁淺嘗輒止。對幹部家屬居住在縣內的,原則上實行上門家訪,根據工作需要並經幹部家屬同意後可進行約談約訪,對因故不能上門和約談家訪的,可進行電話家訪並做好記錄。要求家訪組用心與幹部家屬充分溝通交流,認真傾聽家屬意見建議,嚴禁心不在焉、草草了事。

三是堅持嚴管厚愛,嚴禁好人主義。秉承“嚴管就是厚愛”理念,詳細瞭解幹部的興趣愛好、社交關係、“朋友圈”“社交圈”,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禁好人主義,選擇或過濾進行家訪。

強化結果運用

對縣管領導幹部和擬提拔重用考察對象,家訪結果由家訪組(考察組)向縣委組織部或縣委領導報告,必要時可向家訪對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反饋。

對幹部存在實際困難的,縣委組織部建立幹部家庭困難臺賬,由縣委牽頭分級分類採取措施協調解決。對發現不履行家庭義務、夫妻關係不和諧的及時予以批評,對家訪中發現的尊老愛老典型、模範夫妻等予以表彰,樹立鮮明導向。

將家訪中瞭解到的幹部“生活表現”作為研判識別幹部的重要參考,對擬提拔人選將根據家訪情況進行延伸考察和針對性分析研判。對家訪中存在微小、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反映的,家訪組(考察組)及時提醒糾正或按幹部管理權限約談提醒,情節嚴重的按幹部管理權限由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

成效及啟示

忠縣探索“家訪”制度 把幹部工作做到“家”

自開展領導幹部家訪工作以來,全縣共家訪縣管領導幹部486人次,其中縣管“一把手”98人次,新提拔和重用縣管領導幹部235人次,營造了“組織關心幹部,幹部關心工作”的良好氛圍。

家訪是關心激勵幹部的有效途徑

通過深入家訪,組織上能及時瞭解掌握幹部工作、學習和生活狀態,特別是對一些幹部家庭中存在的實際困難,能及時發現並給予適當照顧和幫助,解決幹部後顧之憂,有效調動幹部幹事積極性主動性,傳播了正能量,樹立了好導向。

家訪是築牢幹部廉政防線的重要手段

通過將家訪與組織部門日常瞭解情況結合印證,及時發現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處置,防止“病在肌膚”演變成“病入膏肓”。加強對領導幹部家屬的廉政提醒,教育引導幹部家屬自覺遵守廉政紀律要求,對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具有積極作用,同時配合組織對幹部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主動糾正,形成內外監督合力,共築廉政“統一戰線”。

家訪是拓寬精準識人渠道的有益補充

推行幹部家訪制度,聽“知情人”講“知情話”,可全面瞭解幹部“八小時外”的真實表現,實現“三個印證”:一是印證幹部“八小時內”和“八小時外”的一致性,二是印證幹部的興趣愛好、性格特徵和平常言談舉止的一致性,三是印證幹部的工作擔當和履行家庭、社會責任的一致性,實現多方位、多維度、立體式考察識別幹部,有效提高識人分辨率和透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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