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登记指南》和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的通

2016-01-21

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类别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的重要基础。为帮助上市公司进一步理解信息披露公告类别设置的目的、一般原则和登记公告类别的基本要求,以便准确选择信息披露公告类别,防范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操作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使用说明》(2013年8月15日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登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以下简称“《索引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南》主要内容

《指南》设3节,分别是“公告类别的设置”、“公告类别的登记”和“公告类别登记常见问题”。其中,“公告类别的设置”和“公告类别的登记”两节主要概括了公告类别设置与登记的基本原则;“公告类别登记常见问题”以问答形式归纳了46个选择公告类别时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索引表》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业务变化和实践需要,本所对现有公告类别进行适当调整,新增公告类别21个,取消公告类别5个,修改一级公告类别1个、二级公告类别8个,将34个公告类别合并为13个。经过调整,《索引表》现设一级公告类别36个,二级公告类别412个。

《指南》和修订后的《索引表》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相关文本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经办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做好信息披露及业务操作申请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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