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上海藥房託管被禁止

導讀:《通知》指出:公立醫療機構在進行藥房供應鏈優化過程中,須審慎設定與醫藥企業的合作模式,不應與有關企業開展藥房“託管”或類似業務合作,防範合作可能帶來的法律和政策風險。

藥房託管,終於被禁止了!

近日,上海市衛計委正式發佈《關於本市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藥事管理推動藥學服務轉型發展的通知》。

上海藥房託管被禁止

《通知》指出:公立醫療機構在進行藥房供應鏈優化過程中,須審慎設定與醫藥企業的合作模式,不應與有關企業開展藥房“託管”或類似業務合作,防範合作可能帶來的法律和政策風險。

這意味著,上海衛計委官方正式表態,禁止公立醫院開展藥房託管。

影響1500億市場

有分析稱,上海作為全國第三大醫藥市場,一旦藥房託管被禁止,將影響1500億醫藥市場。

事實上,在目前政策不明朗的情況下,各地都在探索藥房託管,這在醫藥行業一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一個這麼龐大的市場,藥房託管突然被禁止了,對此,有專業人士認為,很可能與醫療腐敗整治有關。

5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上海:整治醫療衛生系統腐敗和作風問題》,指出上海市開展醫藥衛生行業群眾反映突出問題整治,針對醫療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制定更為細化的整治措施。

據悉,在此次整治中,上海市共發現處方權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和隱患77個,實施整改措施107項。針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上海市衛計委會同相關部門,遵循“針對性、具體化、可操作、可追責”原則,面向全市各醫療單位推出治理醫療亂象“1+7”規定。

據瞭解,“1+7”規定包括相關治理制度建設,以及有關加強藥事委員會建設、醫療機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接待管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等方面規定。

尤其是在完善藥品遴選方面,要求各級醫療機構加強藥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藥事委員會管理制度,規範藥品遴選操作流程,細化藥事管理監督責任。

這與上述通知,其實無形中是相輔相成的。此前上海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也對媒體表示,上海市將進一步加大對醫藥衛生行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

藥房託管亂象叢生

對於藥房託管,近年來業界也傳來許多不同的聲音。

不僅是上海,早在去年7月21日,廣東發改委就發佈通知,公開徵求《藥房託管行為反壟斷執法指南》的意見。明確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不能違法指定提供服務,排除和限制行業企業公平競爭、不能剝奪市場競爭主體的法定定價權利等10種行為行政權力濫用形式。

更早前,在2015年初,一份署名為湖北省醫藥商業協會的文件,《關於對省衛計委等六部門的幾點建議》,以及89家藥企聯名簽署的意見書廣泛被業界報道。湖北省是唯一一個出臺藥房託管政策的省份,而89家藥企在聯名書中卻表達了對湖北推行“藥房託管”的不滿,並且表示強烈反對“藥房託管”文件的執行。

業內人士都清楚,醫院藥房是目前國內藥品銷售最重要的渠道。通過藥房銷售出去的藥品,佔全部藥品市場份額高達80%。根據米內網數據,2017年我國三大終端六大市場藥品銷售額實現16.12億元,如此推算,醫院藥房渠道的藥品銷售額將近1.3萬億元。

因此,眾多醫院的藥房,從大三甲到基層,都成為藥企的“兵家必爭之地”,藥企之間的惡性競爭愈演愈烈,因此引發了一系列藥房託管所帶來的問題,包括壟斷、賄賂等等。

藥房託管賺錢嗎?

大家都知道,藥房託管的成敗,直接關係著藥企的直接利益——要麼獲得一家醫院供藥壟斷權,要麼此前所有市場份額都拱手於人。

你所看到的是獲得託管權的藥企搶佔了醫院的市場,但是,是否曾想過,這真的賺錢嗎?

近日,賽柏藍推送的文章《醫院藥房託管,國控不幹了》寫到,據《證券日報》報道,國藥控股的相關人士表示,公司以前開展過藥房託管業務,但現在“不賺錢,而且還存在政策風險”,已經不做了。

筆者再舉個例子,在2007年,南京醫藥的銷售額突破百億元,其中讓業界廣為流傳的,就是其業績貢獻主要來源之一的藥房託管模式。

但在2010年後,南京醫藥卻很少再提及其藥房託管業務。據業內人士介紹,是由於企業只是將藥品銷售額的35%作為託管費用支付給醫院,但此前醫院自己管理藥房時所獲得的利潤甚至高過40%,相差不止5個點,所以醫院很快就將託管費提升到50%。企業的利潤被進一步的剝削,藥房託管自然就遇到難題。

其實,時至今日,在許多業內人士看來,藥房託管模式仍是很難賺錢的。

巨大的履約保證金拉緊了受託藥企的資金鍊,過高的藥價折扣擠壓了受託企業的合理利潤,增加了受託企業的經營風險。同時,藥房託管尚無法律和政策對其界定,國家相關部門也沒有出臺指導性意見或相關文件,在託管過程中,一旦一方利益受損,出現糾紛,雙方難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與保護。

如今,上海已正式發文明確禁止,未來,更多地區的藥房託管,將如何走?


分享到:


相關文章: